阎世科(?—?),字伯登,号蟠楚,南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授湖州府推官,入为户部主事,四十一年(1613年)升郎中,四十五年(1617年)九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参议、兵备宁前,四十六年(1618年)十二月回籍闲住[2][3][4]。
其先为山西太原府太原县人,自祖父世居淮安府山阳县。
有子阎修龄、孙阎若璩。
- ^ 《山阳县志》:阎世科,字蟠楚,其先山西太原人,世居淮安。万历甲辰进士,授湖州府推官。旧有疑狱,屡谳不决。夜梦神语之曰:汝未有子,宜留意祥刑。世科乃尽心推详,得囚冤状,遂得白。
- ^ 万历四十五年九月,升户部郎中阎世科为宁前道参议。
- ^ 杭世骏《道古堂文集》卷二九《阎若璩传》。张穆《阎潜丘先生年谱》引《万历甲辰进士履历便览》曰:“阎世科,……癸丑,升郎中,辽东管粮。……丁巳,升宁前参议。戊午,回籍。”
-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革辽东参议阎世科任闲住,以抚臣劾其托疾避难也。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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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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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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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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