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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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全寿
个人资料
罗马拼音Chen Chuan-Chow
出生 (1941-09-09) 1941年9月9日82岁)
日治台湾台中州员林郡溪湖街
教育程度国立东京敎育大学硕士
杏林大学医学院
母校台湾省立体育专科学校
国立东京敎育大学
杏林大学医学院
职业
  •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客座教授
  • 国立台湾体育学院校长
  • 中华民国运动教练协会理事长
  • 中华民国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
活跃年代1960年–
身高1.716米(5英尺712英寸)
体重75千克(165英磅)
运动
国家/地区 中华民国台湾
运动田径
项目混合运动
成绩与头衔
区域性决赛
  • 1966年亚洲运动会:十项混合运动第四名
  • 1970年亚洲运动会:4×100米接力第六名
全国性决赛
  • 中华民国49年台湾省中等以上学校运动会高男组:铅球第一名
  • 中华民国51年台湾省中等以上学校运动会高男组:跳远第一名
  • 中华民国52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十项混合运动第五名
  • 中华民国53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铅球第四名
  • 中华民国53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十项混合运动第二名
  • 中华民国54年台湾省田径赛男子组:铅球第四名
  • 中华民国54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铁饼第五名
  • 中华民国55年台湾省中等以上学校运动会大专组:十项混合运动第一名
  • 中华民国55年国军运动大会部队组:铅球第一名
  • 中华民国55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铅球第一名
  • 中华民国56年台湾省田径赛男子组:铁饼第四名
  • 中华民国56年台湾省田径赛男子组:铅球第四名
  • 中华民国56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铁饼第五名
  • 中华民国56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铅球第四名
  • 中华民国56年台湾省运动会男子组:十项混合运动第一名
  • 中华民国56年国军运动大会:铅球第一名
  • 中华民国57年台湾省田径赛男子组:铁饼第五名
  • 中华民国59年台湾省田径赛男子组:铁饼第二名
个人最好成绩
  • 铅球(7.26公斤):14.99米 (1960年)
  • 跳高:1.70米A (1968年)
  • 跳远:6.78米A (1968年)
  • 100米:10.84秒A (1968年)
  • 400米:50.91秒A (1968年)
  • 十项混合运动:6425 (1966年)
最近更新于:2016年9月4日

陈全寿(1941年9月9日)是台湾彰化县溪湖镇人,民主进步党党员,曾任国立台湾体育学院校长、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

生平[编辑]

陈全寿从小立志当体育人,曾在1966年亚洲运动会拿到十项全能铜牌奖,甚至在日本留学期间获得东京教育大学体育学士、运动生理学硕士及杏林大学医学博士,成为台湾第一个医学博士奥运选手。

2003年8月6日,陈全寿获颁体委会民国92年运动精英奖终身成就奖[1][2],但因为留学期间留下来的日本国籍引爆争议。在宣布放弃日本国籍后,陈全寿正式投入陈水扁政府体育政策的推动。

2004年5月,由于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总统陈水扁竞选连任成功,时任国立台湾体育学院校长的陈全寿因辅选有功而获政治酬庸接任体委会主任委员,是体委会第一位运动员出身的主委;陈全寿虽然曾经让体委会“宜兰帮”(2002年行政院院长游锡堃上任后大力拔擢入体委会的原宜兰县政府执政团队成员)出身的副主任委员朱寿骞留任,但将实际大权交给自己的两个学生:政务副主委黄启煌与主任秘书吴俊哲[3]

2005年2月1日,陈全寿续任体委会主委[4]

2005年4月19日,吴俊哲殴打体委会全民运动处科长王非凡[5]。2005年5月6日,陈全寿在立法院公开承诺,已批准吴俊哲提出的辞呈[6]。但2006年3月8日,吴俊哲升任体委会运动竞技处处长;同月19日,陈全寿说“当时的确听到吴俊哲口头请辞,所以表示会批准;不过最后没有收到他的书面辞呈,所以没有再处理”,率先在立法院就本案提出质询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周守训要求行政院院长苏贞昌作出惩处,淡江大学教授施正锋国立台北大学教授侯汉君批评陈全寿在立法院公然说谎[7]

2006年3月20日,吴俊哲在立法院宣称,他因在2004年总统选举参加国民党总统候选人连战竞选总部体育界誓师大会、挡下在宜兰县设立水上训练中心等事得罪人,朱寿骞与王非凡密谋害他被调职或强迫退休;同日,陈全寿说他应该为吴俊哲的不当发言负责,但不谈是否应将吴俊哲调职[8];同日,体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陈雨鑫说,2005年吴俊哲提出的不是辞呈、而是“申请提前退休”,陈全寿也口头允诺,但基于退休是个人权益,当时吴俊哲没有再主动提出退休文件,所以陈全寿没有追究下去[6]

2006年12月21日,因为体委会设定的2006年亚洲运动会中华台北代表团夺牌目标失败(目标15面金牌,实际只夺9面金牌),陈全寿书面请辞体委会主委;同日,他在立法院提出的亚运检讨报告内容提到中华台北女子篮球代表队“在金牌战中,不敌人高马大的中国队,仅获得银牌”,被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讽刺是泛政治化、没有自我检讨,他怒回“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要叫我怎样?我干脆去自杀好了”;他说,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华台北代表团“最少可以拿下5金”,无论是否获苏贞昌慰留,他一定在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承办权确定后下台[9]

2006年12月31日,行政院举办“内阁年终检讨会”,陈全寿点名批评,一看到国民党立委李复兴与民进党立委杜文卿,他“就要吐出来”,因为他们讲话太没礼貌;苏贞昌听后脸色不悦,主持检讨会的行政院副秘书长陈美伶赶紧宣布散会[10]

2007年1月24日,陈全寿在卸任体委会主委前的最后一次记者会强调,2006年亚洲运动会夺牌成绩不佳是他任内最大遗憾;他从小学就当田径选手,曾经参加2次亚运、1次奥运,自我要求严格,自评体委会主委任内表现不及格,所以才要下台[11]。但许多官员都认为,陈全寿与媒体界及体育界缺乏沟通,而且过于相信曾帮他竞选国立台湾体育学院校长的黄启煌,让黄启煌身兼体委会7个重要职位、包揽体委会三分之二业务,偏听的结果让他多次作成错误的决策浪费预算[12]

2007年1月底,陈全寿离开体委会,杨忠和接任体委会主委。

参考资料[编辑]

  1. ^ 郑清煌. 陳全壽 將獲頒終身成就獎. 民生报. 2003-08-07: 5. 
  2. ^ 教育部体育署综合规划组. 92年運動精英獎 終身成就獎 陳全壽. 教育部体育署. 2014-11-13 [2016-07-10]. [永久失效链接]
  3. ^ 综合报导. 派系鬥爭 讓國人看笑話. 台湾苹果日报. 2006-03-20 [2016-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4). 
  4. ^ 中华民国总统府. 總統令.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05-02-01 [2016-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2). 民国九十四年二月一日总统令:……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全寿……已准辞职,均应予免职。……特任……陈全寿为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 
  5. ^ 廖盈婷、郑光达. 〈獨家〉王非凡:遭主秘毆傷 我很痛苦. TVBS新闻. 2005-05-25 [2016-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3). 
  6. ^ 6.0 6.1 黎建忠. 體委會:無法苟同吳俊哲表示遭到迫害說法. 中央通讯社. 2006-03-20. 
  7. ^ 李淑华. 體委會主委在國會說謊. 台湾苹果日报. 2006-03-20 [2016-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4). 
  8. ^ 李淑华、戚海伦. 明退暗升 處長反咬綠營迫害. 台湾苹果日报. 2006-03-21 [2016-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4). 
  9. ^ 王姵雯、徐珮君、王烱华. 亞運失利 陳全壽請辭遭慰留. 台湾苹果日报. 2006-12-22 [2016-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4). 
  10. ^ 蔡日云. 蘇內閣爆料 交長愛打盹. 台湾苹果日报. 2007-01-01 [2016-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4). 
  11. ^ 许明礼. 體委會主委將卸任… 陳全壽 自評不及格. 自由时报. 2007-01-25 [2016-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9). 
  12. ^ 刘玉峰、许明礼. 視聽偏倚 造成決策錯誤. 自由时报. 2007-01-25 [2016-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9). 

外部链接[编辑]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行政院
前任:
林德福
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四任
2004年5月20日-2007年1月29日
继任:
杨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