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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英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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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英
大明刑部尚书
籍贯直隶真定府赵州宁晋县
出生万历丙子十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赵氏,継娶王氏
出身
  •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冯英(1576年—?),字美中,号钟华[1]直隶真定府宁晋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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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辛卯科顺天府乡试举人,登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都察院观政,八月授南郑知县,三十八年调泰兴县,四十二年考选,四十七年授陕西道御史,苏松巡按。天启二年九月监武场试,又巡按陕西,督理茶马,三年升太仆寺少卿,四年丁忧。崇祯元年除光禄寺正卿,三年升南京刑部侍郎,四年升北刑部右侍郎。七年升刑部尚书,十年因郑鄤案忤首辅温体仁,坐擅改罪,遣戍山西代州卫。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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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冯廷瑞,寿官。祖父冯一言,州吏目。父冯云鹤。母张氏。具庆下。弟蕴、荐、藻、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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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冯英,钟华,诗一房,丙子十月初二日生,宁晋县人,庚子乡试十六名,会试五十一名,二甲六十五名,都察院政,丁未八月授南郑知县,庚戌调泰兴县,甲寅考选,己未授陕西道御史,苏松巡按,壬戌陕西巡茶,癸亥升太仆寺少卿,甲子丁忧,戊辰除光禄寺正卿,庚午升南刑部侍郎,辛未北刑部右侍郎。曾祖廷瑞,寿官;祖一言;父云鹤,赠光禄寺卿,再赠刑部右侍郎。
官衔
前任:
牛维曜
南直隶扬州府泰兴县知县
万历三十八年-四十一年
继任:
杨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