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祥瑞
龚祥瑞(1911年7月3日—1996年9月3日),浙江宁波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1]
生平
[编辑]1911年7月3日,龚祥瑞出生于宁波。父亲是小商人,卖蔬果和柴火给教会、偶尔弹棉花、给人掌厨。父母都是基督徒,由母亲带着进入慕义妇女学校启蒙。1918年,入三一中学附属小学。之后进入沙皮厂的四明中学附属小学。1924年,毕业后入浸信会四明中学。隔年,五卅运动之后,受收回教育权运动的影响,改由中国人办学。1926年,被姜伯喈招入演讲队,在宁波宣讲北伐革命。济南惨案之后,和同学排演抗日话剧。
1930年9月,被保送进入上海沪江大学生物学系,寄住在同学陈信友家中,同时接受楼邦彦家的资助。1932年秋,转考入国立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受到沈乃正的影响,对行政的实际产生了兴趣。
1935年8月,考上留美公费,钱端升是他的指导教员。一二九运动时已经离开清华,到南京实习。由钱介绍到行政院行政效率研究会工作,根据张锐的指导,调查行政院各部会的人事。
1936年,和楼邦彦、王铁崖同船赴英国留学。入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师从哈罗德·拉斯基和艾沃·詹宁斯爵士,研究行政机关的内部民主。暑假到巴黎补习法语。1938年夏,通过学位考试后经拉斯基介绍到巴黎法学院比较法研究所读行政法博士。结识翁独健、高名凯。
1939年夏,赴德和楼邦彦同住,学习德文,不久经热那亚回国。回到上海后,受钱端升推荐被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聘为副教授,到昆明。主要在行政研究室工作,和陈体强、谭一元、吕恩莱、郭登皞共事。1940年,转至舒永分校任教,结识张汇文、吴晗、滕茂桐。暑假,与方叔章的女儿方备结婚。1941年,返回昆明。1943年,受蒋廷黻推荐到重庆,和蒋经国、李惟果一同筹办中央青年干部学校,任副教务长,主要负责招生工作。1944年,离开干校,到沙坪坝中央大学政治系任教。1945年,抗战胜利后,应资源委员会的钱昌照邀请,至南京任考试院铨叙部参事,为工矿企业的人事行政草拟法令。1947年3月,参加考试院组织的代表团,赴欧洲考察,团长是范扬。
1948年春,返回南京后,随钱昌照到台湾视察。夏,应楼、王邀请到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任教,同时应高名凯邀请在燕京大学政治系兼课。北京被围时,储安平和楼、王常到龚家讨论时事。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后,被中共团结争取。12月,经钱端升介绍,到中共中央政法委参事室工作,政法委秘书长是陶希晋。1950年,到武汉参加土地改革工作队。隔年,返回北京,进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国家法教研室,与陈盛清同事。
195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恢复后,陈守一任主任,回到北大任教。1957年,大鸣大放,参与批判陈体强、钱端升。并于同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63年,到湖北江陵搞四清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文革开始,6月18日,挂牌游街,抄家,关进北大牛棚。1968年,随北大师生被发往江西省鲤鱼洲农场教育改造。
1971年,林彪事件之后返回北京,在北大法律系编译室从事翻译工作。1980年,返回教育岗位,为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79级学生授课,讲授《外国宪法》、《比较宪法》。发起成立中国政治学会,任常务理事。1982年,开始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招收研究生。
1980年代,龚祥瑞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学生中,包括李克强、姜明安、王绍光等人致力于当代宪法和行政法学说与制度的引进,由此成为中国比较行政法学的奠基人。[1]
著作
[编辑]专著
[编辑]- 龚祥瑞、楼邦彦,欧美员吏制度,世界书局,1934年
- 龚祥瑞,北平市民营公用事业之监督,国立清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1935年
- 龚祥瑞、罗豪才、吴撷英,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0年
- 龚祥瑞,英国行政机构和文官制度,人民出版社,1983年
-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
-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
- 龚祥瑞,文官制度,人民出版社,1985年
- 龚祥瑞,法与宪法近论,北京大学法律系,1992年
- 龚祥瑞,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主编
[编辑]- 龚祥瑞主编,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
- 龚祥瑞主编,宪政的理想与现实——宪法与宪政研究文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5年
译著
[编辑]- 〔英〕W. Ivor·詹宁斯 著,龚祥瑞、侯健译,贺卫方校,法与宪法,三联书店,1997年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训诫,群众出版社,1985年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界碑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正当程序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