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李玉堂 (18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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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堂是否通匪
[编辑]条目对于李玉堂是否通匪,前后做出了矛盾的叙述。如果李玉堂没有联络中共准备投共,其妻陈伯兰、内兄陈石清与解放军驻广州最高统帅叶剑英联络的事件就并非事实,中共追认烈士也就没有根据。如果属实,则回复名誉是针对哪一个部分(例如证据不足或依法没有死罪),必须说明。目前的写法使读者难以了解被杀是否冤屈,冤屈在何处。--欢颜展卷(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23:18 (UTC)
- @Happyseeu:台湾目前平反白色恐怖案件,多是针对判决的合理性与罪名的证据力来作为裁决是否平反,而非对于事实的平反,促转会并非司法单位,对过去的司法案件进行平反犹如第四审,也是非常奇特的情况,例如老台共李乔松,最后逃到大陆担任政协、义民中学案中的黄贤忠、台中案的梁铮卿,即使加入共党组织,甚至在台湾省工委担任要角,却都被台湾当局平反,白色恐怖案件近年也成为台湾独立运动中作为批判中华民国政府统治权依据的重要工具,例如返校 (电影)里面所意象的,对比实际上发生在1950年的锺浩东、方弢、傅炜亮、黎子松等案件的真实情况呈现了两种视界,以李玉堂将军的情况,中方显然是参考叶剑英的意见,台湾则参考了李玉堂将军家属的意见,在目前台湾对于言论及政党参与自由的立场,过去白色恐怖时期又只有国共两党,台湾对于当年投共的受难者,给予了极大的包容的立场,由于历史话语权在官方,是非从来不是绝对,需视政策上的需求形成舆论,至于是否参与组织是否着手颠覆政府,已经成为各说各话的情况,只能尽可能的将资料公开化,留待后人评说。仁者945(留言) 2020年3月5日 (四) 01: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