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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Love Live!/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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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场人物的修正案

对于这部分中不中立的进行小部分删减,符合中立资讯。由于本人不是很熟悉这部作品希望后续有人能补强不足或缺失部分。--アシュウ殿 2013年7月14日 (日) 14:09 (UTC)
本人对于エリーチカ意思不是很明白,希望有人之后能稍微补充解释一下这部分。不好意思了,小生能力不足。--アシュウ殿 2013年7月14日 (日) 16:16 (UTC)

建议改名:“Love Live”→“Love Live!”

LoveLiveLoveLive!:作品是有感叹号的。--米莉亚留言2013年8月4日 (日) 14:43 (UTC)

LoveLiveLove Live!:如楼上所述,名字应带有感叹号,但同时参照其他语言版本,在英文字之间也应有空格。--Lif…lon 2013年8月4日 (日) 16:01 (UTC)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8月15日 (四) 03:37 (UTC)
日本和台湾官网都显示为“LoveLive!”,所以条目名称应为“LoveLive!”。--米莉亚留言2013年11月7日 (四) 08:21 (UTC)
(-)反对,请勿移动,以手工转换作补助,移动只会造成多余麻烦,因为当初移动至这名称的人又会移动回来,造成移动战。--アシュウ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0:35 (UTC)
(+)赞成听从台湾官网和日本官网的名称,标准词即LoveLive!--Yangzhezhen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11:50 (UTC)

确定"明星学生妹"=LL了吗?

是的话就加NoteTA了……——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12日 (一) 18:40 (UTC)

根据《Ani-wave》最近三期的报导,已经证实“明星学生妹”的“Love Live!”的香港译名。但是,我认为不用加NoteTA,建议保留原标题。因为香港有两个译名,群英社译为“Lovelive! 学园偶像计划”,而电视台则译为“明星学生妹”,为了避免以后有译名的编辑战,我认为保留原标题是最佳的选择。--米莉亚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11:09 (UTC)
代理译名只是给出售发行权、销售权等签约用,正式作为该地区名称的都是电视台名字。根据其他动漫条目,加NoteTA保留电视台名字才是正确做法。Tvb46留言2014年12月20日 (六) 09:07 (UTC)

官方中文角色姓名翻译问题?

台湾用语官方翻译真的是“小鳥 -> 琴梨”、“妮可 -> 日香”、“音乃木坂 -> 音乃木阪”?我建议两个方案:如果台版引进(包括动画、漫画、游戏)均使用后者并且前者不常用的话,可以使用noteTA全页转换;如果不统一(已知游戏前两个使用后者)并且前者更常用的话,不使用noteTA,只在相应项标明特定发行物译法。不要再为了这个而改来改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26日 (四) 01:09 (UTC)

日香日香日~--广雅 范 201

“南ことり”应该翻为“南小鳥”、“矢澤にこ”翻为“矢澤妮可”或“矢澤仁子”冏人王2014年7月4日 (五) 20:09 (UTC)

是台版动画还是台版游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5日 (六) 01:53 (UTC)
最后还要考自己动手,看起来应该是官方台版动画官网的人物介绍([1])的用字是后者,动画确定。游戏根据一些路边社情报,也是后者。确定台湾地方用字,人物用字为后者,而校名为前者(台版动画官网故事介绍的用字[2])。如有异议,请打脸,并重新确定用字模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7日 (一) 06:41 (UTC)
如果中国大陆盛大之前取得LL游戏时说到有关译名的内容是真确的话,这个应该算是日本官方翻译?——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4:24 (UTC)
大陆这边手游的翻译也是日香和琴梨……感觉不用手工转换,改为写{{}}注脚会比较好Scrummble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5:51 (UTC)
但动画不是(不知有没记错?排除民间翻译的话),游戏直接搬台版数据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1日 (一) 13:28 (UTC)
好吧,我纠结了,根据简体引进方爱奇艺来看([3]),字幕用的是小梨(明显是小鸟的另一个译法琴梨),但下面人物介绍用的是小鸟,第五集用的导语也是妮可。(虽然人物介绍注有来源自百度……),或者根本没简体官译,或者前后矛盾。建议简体保留常用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1日 (一) 13:46 (UTC)
鉴于转换中zh-tw一栏被人改为简体字“小鸟”,且译名不统一造成了一定的阅读障碍,本人已将其改为“琴梨”。如有异议请改为“小鳥”,勿直接回退。谢谢。--H2NCH2COOH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3:10 (UTC)

请尊重日方原本的角色设定,只要稍加查询即可知道kotori在设定上是作为小鸟的,固然琴梨的翻译并无错误,但是台湾这种素质的翻译,这是表现台湾代理的不专业和不用心。如此明显的设定竟然能够翻错,可谓是荒谬至极。走一圈推特或是pixiv,甚至是官方用的梗,翻成琴梨根本是谬误.而矢泽日香的翻译亦是一体两面之事,にこにこに翻成日香日香香真是令台湾的长期支持者摇头叹息.此外,简体官方手游原本采取的是小鸟和妮可(未正式上架前),但是后来正式上架的日期突然往后延至比台版晚,上架后也改成琴梨和日香,推测是有和怪兽协调过—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001:288:123a:1:b503:e636:d8bd:e177对话贡献)于2014-08-12T11:44:13‎加入。

问题是可靠来源表明台版使用了后者(琴梨),要尊重可靠来源,除非指出更高级一级的原作可靠来源是前者(例如梗来源等),否则只能按照台版的译法,并同时说明与常用译法是有差异的。╮(╯_╰)╭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2日 (二) 06:54 (UTC)
当然可以逼迫下原作或者台版代理改回译法,逼台版代理认低威,或者更有效。(斜眼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2日 (二) 06:54 (UTC)
“在台版翻译中为“南琴梨”,但官方给出的信息和民间爱好者流传的依然为‘南小鸟’。”这句话最好能补上来源。本人并不支持zh-tw改用“小鳥”,因为这样不仅会令转换复杂化,也不太符合向来的政策,毕这句话对台湾翻译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H2NCH2COOH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13:50 (UTC)
很不幸的是,我这边并没有一个网页或资料能够显示这是一个官方在明面上的设定。但是如果有去神田明神走一趟的话,不难发现众多绘马上面画的都是小鸟的图案。甚至以往的生放送或是节目的作画情节里内田彩画小鸟的图案也并非少数一两次的事情。我新买的Gs电击官方出版的画集里面也有一些小鸟扮小鸟的造型。经过查证,在第二季第十话中所画的绘马中,由内田彩所绘制的绘马所画的正是鸟头的造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1.243.104.208对话贡献)于2014年9月8日加入。
以上所谓"查证"都只是第二手的暗示性间接证据,不能当来源使用吧。不管你喜不喜欢,版权在代理商手上,除非日方直接放出汉字,不然代理商翻什么就得用什么,你觉得不合原设,可以写信给代理商或是日方要求改正,在这边稿编辑战没有意义。风鸣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09:45 (UTC)

(?)异议 KOTORI的翻译可以是琴梨,也可以是小鸟,但是以音节来讲,KO-TORI是小-鸟,而KOTO-RI是琴-梨,而就理论而言,不会把人物命名为动物,因此琴梨比较适合.至于NICO的翻译,我建议是看场景,因为如果是NICONICONI,那就建议用妮可,但称呼时应该使用日香. 吃米菓长大的喵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11:20 (UTC)

@Coke12350极黑的布伦希尔德的鹰鸟小鸟(たかとり ことり),并得到台版确认,译法本来不固定的,而且官方也出过梗是以小鸟称呼的,所以,别说得太绝。——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13:30 (UTC)
(:)回应 我的意思是琴梨可以是正式名称,小鸟可以是绰号(或者),而且翻译也是要看场合情况的,同一个单字有好几层意思,就看当事人(作者)想表达的是什么. 吃米菓长大的喵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13:52 (UTC)
相反,我只保留小鸟作为官方的正确解释(当然,如果能找到那个梗),琴梨只作为台版的翻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14:13 (UTC)
( ✓ )同意 每种翻译都不错,然而哪个比较好,就让消费者(观众)买单吧! 吃米菓长大的喵留言2014年10月12日 (日) 05:40 (UTC)
( ✓ )同意 我是直接在条目上加注"台湾代理商翻译为“矢泽日香”,但官方给出的信息、民间的翻译组、以及大多数粉丝依然以“矢泽妮可”称呼。"应该比较没有这个问题了。 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日) 09:50 (UTC+8)
按照WP:NC,命名应使用最常用的名称。官方译名在经常被使用的情况下才会优先使用。(参考WP:ACGTITLE,3>5)。——C933103(留言) 2014年12月14日 (日) 05:54 (UTC)
问题是,这是条目内容问题,命名规则不干涉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4日 (日) 06:13 (UTC)
的确,这不是条目名称的问题,是内容的问题呀。 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17日 (三) 00:11 (UTC+8)
可以把那指引用作参考。
不然的话,把角色介绍逐人分拆成条目便适用了。(九位主角们的Notabiility应该比其中几个CV[来源请求]而CV们全都有条目了 应该有足够资料为每位角色撰写条目)
——C933103(留言) 2014年12月16日 (二) 19:22 (UTC)
现在暂没有分拆的需要吧,而且对于虚构事物来说,有关注度不代表必须分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7日 (三) 00:36 (UTC)
还有再看了下,小鸟属于常用译名,琴梨是正式译名,官方译名必须是原作商给出,正式译名是代理商给出,3是比5大,但5是正式译名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2日 (一) 06:36 (UTC)
然后在2014年12月22日 (一) 06:39 (UTC)用百度测试一下,"南琴梨" -"南小鸟" -site:wikipedia.org:860、-"南琴梨" "南小鸟" -site:wikipedia.org:862、"南琴梨" -site:wikipedia.org:2430、"南小鸟" -site:wikipedia.org:198000,从搜索测试来看,琴梨只能算是正式译名,根本不能属于命名规则的2的情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2日 (一) 06:39 (UTC)

(?)异议 无论你们争出哪些姓名是能写在这WIKIPEDIA专页的、符合“属于你们的正确”的姓名翻译,我仍强烈建议将全部译名都写在页面上。这是自由百科,重在收录,而不是“顶替权威、被大家拿来协助判断正误”。至于有哪些人嫌哪个译名傻屌,这种事情并不能拿来作为“考量是否收录这个译名”的依据…只要有一定群体在用,那么收录进来就总没错。我已经将南ことり和矢泽にこ的全部翻译名称都整入该词条了,希望大家能就此结束这个争论。孙志贵留言2014年12月18日 (四) 03:07 (UTC)

一直都有收录。这不是问题。但收录并不代表使用。没可能在所有提及两位角色的场合并用两个译名。这才是问题所在。——C933103(留言) 2014年12月18日 (四) 22:15 (UTC)
嘛...名字的部分现在就先保持这样,再看看还有什么比较好显示的方式再来处理好了。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19日 (五) 11:57 (UTC+8)
但现时做法很不统一,日后若要地区转换也很困难。应当只选用一个作小标题,然后在小标题下方第一行内文就写“又译作XXX”并在其后加注释。Tvb46留言2014年12月20日 (六) 09:10 (UTC)
只要“只选一个”,就免不了权威争夺战。总是有人认为“哪一个名字被选中,哪一个名字就会被一定人群当做权威”。孙志贵留言2014年12月21日 (日) 06:26 (UTC)
但事实上在内容纪录也免不了只选一个,没有可能每次都出现两个或多个译法。现时也是如此。也不应因为某地区有争议,就影响到其他地区难以执行字词转换。若怕做成“权威争夺战”,顶多费些笔墨去说明,而不是因噎废食。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22日 (一) 06:44 (UTC)
那现在TVB目前公布的电视节目宣传资料当中已经正式采用“南小鸟”“矢泽妮可”这组人物议名了,并列的话没问题吧?孙志贵留言2014年12月23日 (二) 12:50 (UTC)
TVB周刊宣传的资料未必与正式的一样,这事发生过许多次。目前已播放的集数中只肯定了“小鸟”,“妮可”并未肯定,而且“妮可”不太符合粤音,哪怕不译“日香”与“仁子”,仍有较大机会不用“妮可”。现在条目写得太肯定,并不如实。若日后发现不一样,还是要有解决办法,以地区转换不受影响为先。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25日 (四) 10:43 (UTC)
等第5话开故。另别太依赖地区转换,大陆区可是常用高于正式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6日 (五) 01:19 (UTC)
我上方已说过,目前港版的Nico译名是未肯定的。不希望有编者三人成虎。先撤回‘香港无线电视TVB已经正式启用“矢泽妮可”作为在香港的官方角色译名’这种说法。日后若确定了是“妮可”,才加上去。若确定不是“妮可”,则应依事实而撰写。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27日 (六) 16:47 (UTC)
可行,等第5话结果。——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8日 (日) 03:16 (UTC)
现在又多了一个港译,Nico的译名列举得超--级--长--。在现时情况根本就不可以直接用地区词转换(否则台湾用户会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该不该把“仁子”直接移进注解当中?起码“妮可”在爱奇艺版本现在尚算还有出现在网页显示的标题(虽然写着百度),“仁子”现时就不存在于任一正式版本。再加上听闻爱奇艺的译名曾被台湾代理更换过,而事前应该是“妮可”(利益申报:我不是目击者,不清楚事情始末,有待证人解画),所以仁子应该在注解中出现已经足够。--Beterc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16:40 (UTC)
都说了等第5话,不建议从题目臆测用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31日 (三) 01:16 (UTC)
“所谓”的题目是指爱奇艺抑或J2?假如是指爱奇艺,我只是建议把仁子收起而举的论据。如是指J2,首先我要声明,不是我先改的。然后配音版本在第四集下集预告中读出的标题,可跟TVB网页中不相关的不明人士打的标题是完全两回事。“妮歌”是从配音版本的预告标题而来,如果你要把它视为“翻译员有可能误把标题中的nico当作不是人类的东西”,也未免太过侮辱人类智商。(而且TVB网页并无为这套提供介绍。)--Beterc留言2014年12月31日 (三) 11:17 (UTC)

在“香港繁体”版里,不应以港版名字为准吗?

  • 我一开始已说,无论名字的各种翻译要怎么列出,也不应因为某地区有争议,就影响到其他地区难以执行字词转换。现在,香港的的确确以粤语音的“妮歌”为准,而不是普通话音的“妮可”,那么“香港繁体”版里就应以“妮歌”为准,天经地义。而我们也只是用地区转换去处理,在台湾、大陆版本里,仍然显示作为“妮-{}可”为准、“妮歌”后列。这样本来各版本都正确,河水不犯井水。
  • 但这地区转换却莫名地被删除,近日我发现,尝试加回,却遭人阻挠,以简化字声称“无需针对地区用语性进行转换”,却没有解释为何无需,结果逼使香港版也以普通话发音的“妮可”为准,排在“妮歌”前方。这种法并无道理,也完全不尊重各地区实况,河水犯井水。谨在此表示抗议。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6日 (五) 11:23 (UTC)

TV第一期的OVA问题

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收录于该组合第六张专辑MUSIC:START!中的OVA短片隶属于TV动画第一期,而从内容和形式上则和该组合前5张专辑附赠的短片属于同一系列。

是否应该将关于OVA的内容从TV动画中移出?--库特莉亚芙卡2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12:19 (UTC)

(-)反对,不要移动,因为在电视动画第二季拨出之前的4th演唱会,就已经发行了OVA,所以保持原状是最好的。--Tsuna Lu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35 (UTC)
关键不是是否第二季吧…——C933103(留言) 2015年8月4日 (二) 20:38 (UTC)

条目的侧重是否有问题。

Lovelive!是一个多媒体企划,涵盖多个方面的作品,而现在条目明显是以电视动画为中心在介绍,LIVE等完全没有说明内容。--镜音铃留言2014年10月6日 (一) 07:41 (UTC)

不对啊,书籍占比可以,CD全部另外一个表,动画主要是插曲太长。或者参考ja有没介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11:24 (UTC)

如果是照您所说的...要把Live全部附上去的话,那之后会逐步补上的...毕竟资料量还蛮庞大的。Tsuna Lu请在此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35 (UTC)

2014年12月31日20时至2015年1月1日10时,我会把整个条目的排版大翻修,尽可能弄得像日版那样子整齐。到时还请各位多多包涵。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五) 01:33 (UTC+8)

(+)支持(+)支持(+)支持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4年12月29日 (一) 13:10 (UTC)

2015年1月1日6时30分,目前已经结束演唱会/广播节目/历史年表的翻译以及新增人物的英文名,暂时收工。预计下周继续更新排版。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5年1月1日 (四) 06:30 (UTC+8)

小泉花阳的人设问题

麻烦各位在编辑的时候要确实使用官方所提供的设定,不要擅自修改...花阳的身高是156厘米,不是158厘米。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二) 09:50 (UTC+8)

近日有人不断破坏本条目

似乎破坏都多用新登记的account,登记后的“贡献”就是来破坏本条目。我见有一些已遭管理员封锁,辛苦了。但他们似乎还未停止。希望他们理智一些,停止这种恶意破坏。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13:47 (UTC)

等到这次把整个条目的排版大翻修,尽可能弄得像日版那样子整齐之后,我想向管理员提暂时性的半保护,以免被破坏版面。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31日 (三) 16:06 (UTC+8)
实在受不了许多IP户以及新手账户不停重复的破坏。而且他们“精明”在,不是用同一账户去做,而会用不同的账户或IP轮流做,以回避“回退不过三”问题。像Cherrylee102020、163.14.6.31、123.204.234.102、P033b35、61.92.233.252、163.14.43.87、Mandarin lemon、223.19.108.22……等,真不知有什么办法解决……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6日 (二) 07:11 (UTC)
申请保护,加CU+真人傀儡,无聊人要用无聊方法对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6日 (二) 07:51 (UTC)
刚刚检视过这2天的破坏,算是还好吧!?请去检视20141231以前的破坏,那才叫不堪入目啊! 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5年1月6日 (二) 09:28 (UTC)
那时的破坏当然不堪入目。但现在的频繁率亦不见得好。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7日 (三) 20:17 (UTC)

为何矢泽妮可分段出现了手动语言转换规则错误

看了源码,感觉并没有什么问题。

自己也不太熟悉维基语言,望高人帮助修缮一下。

谢谢。--MagaFun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19:39 (UTC)

已作临时修复,但错误原因我找不到,我只是把次序调一调而已。--Beterc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17:20 (UTC)

LoveLive! 还是 明星学生妹

香港用语标题这样频繁改动确有不妥,我认为需要确认下,因为我在B站看的版本字幕多次出现两种写法,我认为可能是字幕编写的问题,相对之下,节目开始前的预告稳定很多(毕竟就是节目视频原内容),所以我认为以节目开始前的预告作为香港用语标题比较合适,而用语就是“明星学生妹”,为避免频繁发生编辑战,所以方案一如上。

其次如果更好的话,我认为可以只保留在infobox名字翻译时以“明星学生妹”为节目播放时的翻译,其他部分永久搁置保留原名,方案二如上。

以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7日 (三) 12:55 (UTC)

  • 作为节目名,香港的确是“明星学生妹”,毋用置疑。“LoveLive!”是用于节目内,因为与内容相关,那是演出名称,是全国校园偶像比赛。
  • 请必须留意所谓修改者,像Cherrylee102020、163.14.6.31、123.204.234.102、P033b35、61.92.233.252、163.14.43.87、Mandarin lemon、223.19.108.22……等,只是以不同账户重复破坏,我在早前的讨论已指出此点。他们的使用者“贡献”可能就只是来作此破坏。当中部分编辑更连“小鸟”、“妮歌”的名字也坚持改成其他地区的“梨琴”和“妮可”,只是有时他们分开作业而已。香港有一些极端动漫迷无视现实,逢香港翻译版本就骂为劣译,逢香港的译法就不接受硬要改作大陆或台湾地区的译法。而在播出前,这些极端份子已在fb群组张扬他们会反港版。这更明显是破坏无疑。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7日 (三) 20:16 (UTC)
终于说到point上,这个条目的重心应该是特制该策划,而非策划下的动画,所以以动画名来定义策划名的确有所不妥,或者应该是设立“用名”章节在“故事简介”之前,将各种因为细项目用名问题在此章节标注出来先。--以上没有署名的留言由Cwek2015年1月12日 (一) 01:20 (UTC) 发布
但事实上,所谓“策划项目”或“跨媒体项目”,若在该地区以动画或漫画作为传媒主要传播作品,一般条目都还是以动画或漫画来定名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20:14 (UTC)
还不如说把动画部分分割,这样改命名更名正言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13日 (二) 01:19 (UTC)
并无证据显示动画在香港是主要传播作品。事实上《明星学生妹》播出前,香港(了解动漫的人群中)就有很多人知道Lovelive了,音像店亦可以购买到相关CD。--H2NCH2COOH留言2015年1月13日 (二) 09:57 (UTC)
“音像店”不会是指信和中心,“CD”不会是指日版CD吧…--Beterc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22:16 (UTC)
同意Beterc的发问,而且觉得这是关键的一问。希望能及早看到答案。目前已有多天在香港版里条目标题变成与被破坏内容时一致了。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17日 (六) 15:06 (UTC)
Beterc所言,当然我也在其他有售日本书刊、光碟的地方看到过LL的产品。至于“‘CD’不会是指日版CD吧”这个问题,可以明确地说:CD之类的东西根本无正式的中文代理(就算将来有,恐怕也不会出现在香港)。但正因为如此,电视以外的媒体在香港的影响力比较有限,这样的情况下采用TVB译名无疑是于以偏概全、人为扩大“明星学生妹”的适用范围,令没有接触过相关CD、杂志等媒体的读者产生“LoveLive!=明星学生妹”的错误判断。--H2NCH2COOH留言2015年1月18日 (日) 02:04 (UTC)
我个人来说其实条目名称是什么也没有所谓,不过看见你连个像样的理据也说不出来真的“冇眼睇”,起码也说说C3日本动玩博览的宣传资料除了“超人气动画《LoveLive! School Live Project 明星学生妹》”之外甚少出现“明星学生妹”,来指出版权持有人或许只视作动画译名。单纯以香港非常容易买到日本的“官方水货”来指出“明星学生妹”不应用作条目名、会导致“错误判断”,这是什么逻辑?不过演唱会命名一定是“Lovelive”这一点倒是不会变。
目前总结一下情况:
  • 动画版命名必定是“明星学生妹”
  • 演唱会的命名定必是“Lovelive”
  • Lovelive国际版官网(英文)对香港的联络资料只有TVB.com和台湾Android游戏的官网
  • 在BANDAI ASIA网页(半中半英)的商品搜寻用“明星学生妹”可以搜到LL精品,但商品部分的界面是英文故只有英文字显示
  • SUNRISE国际版官网没有有关LoveLive的海外资讯。
  • 问题点位于整个“计划(Project)”的命名
--Beterc留言2015年1月22日 (四) 19:25 (UTC)
坚持“明星学生妹”到底为了什么。—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1月23日 (五) 13:24 (UTC)
楼上这样问不觉得有问题或者有先设立场吗?环视其他条目,即使是跨媒体项目,若本来是ACGN圈子的事物,大多以动画或漫画为本土地区定名的。现在本条目却要坚持例外。是否应该有很充分的原因才足够支持这种例外呢?否则的话,对本条目作出例外的判断或作法,岂非成了特权?而目前的问题,据上面双方的观点,我们并没有看到足以让这例外坚持下去的理据。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23日 (五) 15:21 (UTC)
WP:NCWP:ACGNAME原文常用规则。当然最后结论要这样命名的话就那样,只是点出没有‘动画版命名必定是“明星学生妹”’这回事(依讨论流程指的是动画独立条目的命名),除非日本官方这么命名。有接触的各位都很了解重点在整个计划,其他不赘言。—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1月23日 (五) 15:52 (UTC)
请留意,首先,现在讨论的是香港用语标题,而不是条目的实际原始名称。第二,动画条目名称在香港版本下一定是显示“明星学生妹”,因为动画官方译名不存在,按优先度接着就是正式译名了。(不要硬拗说译名不通用)--Beterc留言2015年1月25日 (日) 15:08 (UTC)
综合前述,现时的做法有值得商榷之处,亦毕竟令动画标题与香港实际不符。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5日 (四) 04:27 (UTC)
5th live是演唱会嘛。不过其实问题不是出于多媒体计划,而是有多个版权持有人。同是Sunrise出品的偶活也是偶像的多媒体计划(不过相对低龄向),但这个是BANDAI自家,由BANDAI ASIA到SUNRISE动画工作室在港活动都统一使用“星梦学园”,而角色参加的是“偶像活动”(不会因名称的译法而导致“星光学园”学生参加“星梦学园”这种奇怪情况)。但LL就出现游戏、音乐、动画三者都不同版权持有的问题(然后音乐和动画制作两者的母公司BANDAI基本上没有参与,只卖周边),结果就弄得一团糟。而且在2013年夏天TVB首次公布时已经是“明星学生妹”,不难想像动画的版权持有人在批准电视台译名时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埋下了一个大炸弹。--Beterc留言2015年1月23日 (五) 13:40 (UTC)
如果有需要分割动画部分的话,我倒不反对使用对标题的地区转换,但这个条目现在是这一个策划的条目,至少在策划没有翻译吧,我认为暂时来说不需要转换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23日 (五) 14:27 (UTC)
说到Ani-wave我也要说说它目前的问题。自从10周年编辑部全换血后,目前由“何故”主题的Ani-wave,改变了一贯沿用港版名字的作风,连以前一直用港版名字的旧作品,也故意改用台版名字或网上盗版翻译名字,甚至到底用台版还是盗译版,它自己内部也不统一。因此以无法再参考它来看“港版”译法。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23日 (五) 15:21 (UTC)
我不认为[4]这里采love live译名与其演唱会本质有多少必然关系……——C933103(留言) 2015年1月25日 (日) 16:59 (UTC)
话说,按照第二季动画Last live那一集,Lovelive大会的萤光幕所显示,LL大赛全名也是LLSIP…——C933103(留言) 2015年2月1日 (日) 16:35 (UTC)
提到AniWave我就要提一件事,因为前几期(1月22日出版的第334期)的封面标题:‘最紧要自律!台湾演唱会事件报导’就是使用我们粉丝团的标题和内容来作为杂志内容,这点我也曾向杂志编辑部确认过了。122期封面附图(外部链接)报导内容附图(外部链接)--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5年2月5日 (四) 11:30 (UTC+8)
C3HK facebook上介绍bushiroad也一直在写Love Live!…虽然没去那边不知道现场怎样…——C933103(留言) 2015年2月7日 (六) 04:26 (UTC)

终于连人名罗列顺序都介意了

非要用地区转换做个无须排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01:46 (UTC)

Cwek(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阁下,第一,我已在上方‘在“香港繁体”版里,不应以港版名字为准吗?’段落里进行讨论,而这讨论亦是直接承‘官方中文角色姓名翻译问题?’而来,我不明白为何阁下要无视正在进行的讨论,要开新的。
第二,这条目多番被人破坏,变成与港版不符者,其他编辑指出问题并修复破坏,阁下却无视大家的说明,亦不先寻求共识,以自己含有主观成分亦不充足的理由,把条目擅自“一锤定音”成与破坏者一样的版本,都是要令“香港繁体”版本里不以香港正式名字作准。例如于 2015年1月12日 (一) 01:19 的修订,就令条目无法使用正确的香港版动画标题。而按上方讨论,阁下的理据含有主观成分,理由亦非充足,却把条目“一锤定音”,以此为定论的形式写在条目的编辑说明里。如今,又再次重施故技,连在“香港繁体”版里,以“妮歌”这港版名字作准,都不被你允许,这种做法没有问题吗?
上方我已说明:‘我一开始已说,无论名字的各种翻译要怎么列出,也不应因为某地区有争议,就影响到其他地区难以执行字词转换。现在,香港的的确确以粤语音的“妮歌”为准,而不是普通话音的“妮可”,那么“香港繁体”版里就应以“妮歌”为准,天经地义。而我们也只是用地区转换去处理,在台湾、大陆版本里,仍然显示作为“妮可”为准、“妮歌”后列。这样本来各版本都正确,河水不犯井水。但这地区转换却莫名地被删除,近日我发现,尝试加回,却遭人阻挠,以简化字声称“无需针对地区用语性进行转换”,却没有解释为何无需,结果逼使香港版也以普通话发音的“妮可”为准,排在“妮歌”前方。这种法并无道理,也完全不尊重各地区实况,河水犯井水。’
希望阁下停止编辑战,令“香港繁体”版里以香港的叫法为准,如同其他条目一样。可以吗?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1:48 (UTC)
WP:太长不看,既然都全部列出了,就没必要纠结排序,多此一举地增加多余代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12:13 (UTC)
有什么长?才几行字。可以这样无视别人的论点和论证吗?这是能交流的讨论吗?“香港繁体”版就理所当然以港版叫法为准,排在首位也就是一种准不准的意思,绝不多余。去除它就是河水犯井水,逼使“香港繁体”版不能以香港叫法为准。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2:18 (UTC)
基于oldid=34240554的截图,既然全部列出,我看不出需要特地转换来产生顺序对调的意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13:13 (UTC)
啊,忘了,后面还有个注解说明命名问题,估计不打算看了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13:19 (UTC)
全部列出又如何?港版地区名字,即使在“香港繁体”版里,要排在后方,这代表了什么意思?相反,加入地区转换模版,到底有什么害?Cwek阁下一次又一次令“香港繁体”版不能使用香港叫法为准,有充分的理据吗?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3:35 (UTC)
真替湾湾不愤了,“日香”排在第三都都没吭声,你香港的就发毛了?本来全部列出就不纠结次序,你偏要纠结这个细枝末节,我真想不明白这是什么心理。吃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00:56 (UTC)
给你第一又如何,最终还不是要看注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00:56 (UTC)
台湾如何排是台湾的事,这次是针对香港的地区状况,而把最符合官方渠道发布的译名作优先展现,让锐意从条目知道角色资料的香港人可以直接知道,而非需要绕道到注解当中知道名字,抑或从中误会官方渠道的译名。连这些细节都置诸不理的人,可谓连最基本的为人着想都不懂;换个好点的说法,就是有种令人难以明白的心态吧?噢,应该叫吃醋才对。--Leungkaiyin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09:51 (UTC)
那为什么一定利用地区转换做非内容性的操作,只是竟竟对调位置?本来全部列出并不要求排序,而且后面注解已经说明了用词的差异,对于某些视而不见之人来说,或者死认定排序吧。就算其他排前并不影响内容的表达,全列出加注解已经足够,不要引用不必要的编辑源码,反而影响其他后续者的操作。——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0:37 (UTC)
若对台湾版有异议就另行讨论,强行要“香港繁体”版与台湾版的处理手法体齐,这是什么地区中心?排先排后绝对影响内容表达,这点他人怎么说你仍坚称“不影响”,是你个人的主观,不能一锤定音禁止他人觉得有问题、禁止他人解决这问题。用地区转换解决地区译名差异,向来是中文维基的一贯做法,何来“‘不必要’的编辑源码”?何来“影响其他后续者的操作”?假若你这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地区转换模版的存在,本身不就“不必要”、“影响其他后续者的操作”吗?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10:53 (UTC)
用地区转换解决地区用语,这没错,但没说过用地区转换解决现实顺序问题吧,而且只有只能显示一个并需要注意地区用语时才需要,但现在全部已列出的话,除了基础的繁简转换外,就没有唯一显示的需要,所以这部分反而显得多余。还有同回敬一句,在有注解、全部列出的情况仍可以认为顺序有问题,这才是你的观点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3:11 (UTC)
另外,对于Cwek(Sakamotosan)执意要把条回改成你自己一锤定音的样子,破坏不同语言版本的在地化地区转换,我暂时不敢再编辑,否则会犯规,但阁下则已违规!如果维基上真的讲规矩,希望阁下自行还原自己的破坏。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13:08 (UTC)
问题是,有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3:11 (UTC)
整天“为准”,“为准”,现在又不是少列了其中一区的用语,既然已经全部列出,就不需要过分注重顺序问题,除非大陆常用用语和香港正式用语重合,然后就“妮歌”与“妮可”进行陆港转换,我就算了,但既然连“仁子”这个早期翻译现在基本弃用的翻译都能与另外地区的用语同等地位,为什么“妮歌”与“妮可”就不能同等地位共同列出,非要争个先后,尤其已经有注解解释的情况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3:18 (UTC)
你怕是不知港民本土意识所甚。就算此情甚得我等所“嫌”,该词条在香港区域显示成怎样、也和咱们无关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5:04 (UTC)
这位同乡,咱们都是大陆人,没资格代表香港WIKI用户群体的需求吧?就不要管香港词条了。(我买过台湾的辞典学过繁体中文,也不敢说我就能百分百代表台湾用户群体的语言习惯需求)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4:39 (UTC)
另,不知Cwek兄是否知道这些语序可以分区域进行不同定义,似乎现有的WIKI语法应该能够办到这一点。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4:48 (UTC)
看不明白就算了,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经全部地区用语一并列出并且有注解说明,何必为此利用转换机制对调位置,强调次序?不如说台湾的正式用语是“日香”,也把日香的整一个对调?太搞笑了吧。最后我强调就是已经全部地区用语一并列出并且有注解说明的情况,不要滥用地区转换,只限于用于说明只能显示其中一个地区用语时可以考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滥用不滥用怕不是你一个人说得算的,我也说不算,投票吧。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5:04 (UTC)
维基本来叫大家相同的回退不要超过三次,过了就是编辑战。我不明白为何现在Cwek(Sakamotosan)可以公然破坏,执意要把条回改成你自己一锤定音的样子。若无法得到共识,似乎只有投票一途。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12日 (四) 12:45 (UTC)
  • (*)提醒:你们两个一直在这边争论也没用(讨论页落落长,看得谁都会觉得很厌烦)。两位的意见要不要干脆进行投票表决算了?让其他维基人能够表达意见。-Tsuna Lu请在此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21:54 (UTC+8)
    • (※)注意:我不对其他地区的名称用法做任何评论,但我要提醒一点:台湾地区真的没有人(包含代理商和民间翻译组)是使用"仁子"和"妮歌"这两个用法的。现在全版本一样的配置,真的会害刚开始看LoveLive!的新手们陷入混乱之中。所以个人建议还是要针对单一地区的用法作为补充。而不是一昧地在那边吵要不要拆除整个条目的NoteTA模板。有没有人试过单一小分类进行NoteTA的?有空的可以帮忙试试看嘛?-Tsuna Lu请在此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22:12 (UTC+8)
  • (!)意见,支持地区用语转换,把一堆译名并列的作法,只会自找麻烦。如果{{NoteTA}}放不下的话。(限制30组)也可比照其他条目的做法,另开公共转换组模板。-P1ayer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15:04 (UTC)
怎样转?单列一个,然后刚好常用和正式冲突了;全列,又要争个你死我活的。NoteTA肯定放得下,现在才4条。(话说你有看过这里放了多少转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0日 (二) 00:41 (UTC)
WIKI又不是你一个人开的,真不知你是在躁啥洨。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11日 (三) 13:58 (UTC)
口臭别说话,说得这样酸,真不打算协作大干一场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2日 (四) 01:13 (UTC)
到底是谁不打算协作?有不同的编辑都在讨论页指出问题,Cwek(Sakamotosan)你没有充分的理据反驳,却仍执意要把条回改成你自己一锤定音的样子,这样子正好与早前破坏本页面的IP户吻合,还超出三次作相同改子,甚至连“阿卡林”这种字词都写进隐藏注释中。维基有方法去解决地区差异,亦有其他编辑指出有需要,你又不是香港在地朋友,一己声称“多此一举”就目空一切,蛮不讲理,到底是谁不打算协作?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12日 (四) 12:45 (UTC)
  • (!)意见是说出现了其他和Cwek一样固执却地域立场相异的编辑者了吗?为什么除了香港以外的页面显示模式当中仍旧将“妮歌”排在前面?自动转换功能为什么要改掉?这样和Cwek有什么区别?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0:11 (UTC)
我对地区转换的理解是指只能显示一个存在地区差异的用词时,就应该用字词转换,而不是为了争个显示顺序,利用技术手段将两个同等列出的词调个次。而且既然已经有注解说明同等列出的原因,而且全部等位列出,就没有在那里进行地区转换的需要。既然连注解的存在都能如此忽略,我真想不明当时这样写注解有个鸟用?一上来就一句“WIKI又不是你一个人开的,真不知你是在躁啥洨”,who first?——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0:25 (UTC)
PS.同样,如果我也回敬一句“WIKI也不是你一个人开的,真不知你是在躁啥洨”,你满意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0:38 (UTC)
我只改了一次,且看到其它人再改之后我决定先在这里问问其他人的意见;而你明显要来劲得多。不过,这也是可以“问问其他人看法”的事情。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5:52 (UTC)
PS2.“妮歌”排前,是因为Tvb10data要为香港地区争取个香港用语排前,但“妮歌”与“妮可”必须同时列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妮歌直接排前,“为香港的争口气,满足下其某种尊严”。如果不满意的话,也可以“妮可”扔回前面,“妮可”从各地区来看可以归为常用范畴,比其他不常用的正式好多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0:49 (UTC)
那是Tvb10data要为香港专页当中践行“香港用语排前”。没有基于具体地域专页显示模式的前提的话坚持某种排序等于对其它地域的用户耍流氓。你却脱口总结一句“为香港的争口气,满足下其某种尊严”?沉不住气就回家尻手枪尻尻睡去。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5:52 (UTC)
如果真有香港用户觉得香港排序活该套用于非香港地域的专页显示模式的话,我一定会投反对票,省得这类人再刺激非香港人刺激出更多像你这样的。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5:52 (UTC)
what ever.——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6:02 (UTC)
只是调香港和大陆的而不理台湾的,what ever.——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6:03 (UTC)
另发一组在2015年2月13日 (五) 01:22 (UTC)做的Google与百度Test,妮歌的真的很可怜,自己找个台阶吧。

tw(google):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711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25600
"矢澤妮可" -site:wikipedia.org:80900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28000
"矢澤妮歌" -"矢澤日香"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99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5600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80900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228000
hk(google):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614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22600
"矢澤妮可" -site:wikipedia.org:74100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194000
"矢澤妮歌" -"矢澤日香"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70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2600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74100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194000
cn(baidu):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497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6470
"矢澤妮可" -site:wikipedia.org:57800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57800
"矢澤妮歌" -"矢澤日香"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5320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5320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56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105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65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1000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1:22 (UTC)

各地用法的区别是客观存在的,许多条目的“XX,又称XX,是……”都有类似的处理。鉴于“矢泽妮歌”译名在香港以外甚少使用,本人恢复了转换并调整了顺序。另外输入-{zh-cn:矢泽妮可/矢泽日香/矢泽仁子/矢泽妮歌; zh-hk:矢澤妮歌/矢澤妮可/矢澤日香/矢澤仁子; zh-tw:矢澤日香/矢澤妮可/矢澤仁子/矢澤妮歌;}-会导致大陆简体下产生错误,但将zh-cn移到中间后却不会,怀疑是个bug。--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3:00 (UTC)
我觉得已经全部列出的话并且有注解的存在,四个应该是同等地位对待,使用转换会增加编辑复杂度。不过既然考虑全部都用转换重排一次,曾任具有排序地位的话,what ever。——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4:32 (UTC)
同等对待恐怕就是没有差异吧?但这是不可能的,我不认为“矢泽妮歌”优先于其他名称对港澳以外的读者是公正(将“矢泽妮歌”置于后面对于香港读者而言亦然)。维基百科应该尊重各地的语用事实,而非尝试抹消差异。--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7:56 (UTC)
如果针对一个地区只列出一个的话,如香港只列妮歌,大陆只列妮可,台湾只列日香,而且没有注解解释的话,或者没什么问题;既然已经全部列出,并且清晰地说明各者的差异,就没这个利用转换机制来掉个个,而且从初始来看,只掉妮歌和妮可是不是真的一种虚荣心还是真的为香港读者着想(还是当香港的白痴不会看注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8:46 (UTC)
并非所有读者都有看注释的习惯。注释只是对正文的一种补充说明,编排得当的话,应该允许读者略过注释,而不产生误解或阅读障碍(事实上很多读者甚至不会读完正文,遑论注释)。如果某读者没有看注释的习惯,那就会产生“先入为主”的问题。在可以用现有技术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为何要为了代码“简洁”而牺牲读者体验?我认为这不是维基百科提倡的精神。--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9:12 (UTC)
然也。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9:17 (UTC)
要说台湾用户没有前来刻意维护排序的原因,其实可能有很多种、且他们意见或许也不统一。但这样一比的话,就台湾读者而言,他们确实被动了些。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9:16 (UTC)
老实说啦,台湾的维基使用者除了民间翻译组和粉丝团之外,是几乎不会上来维基百科编辑ACG条目的,因为只有这种类型的组织才有足够的资源才会上来维护。顺便一提,稍早发生的事情(Cwek和Tvb10data两位争论中的事),知情的基本上都表示:都给你们吵就好了,然后没有表达其他意见。(要吵也只会吵妮可和日香,小鸟和琴梨)而且台湾接触ACG相关条目的维基人真的很少。而且,并非所有读者都有看注释的习惯。(本人就是其中之一)-Tsuna Lu请在此留言)2015年2月14日 (六) 08:16 (UTC+8)
我不是台湾人,不知这国家里的情况,因此也不干涉台湾这国家里的观众或群体以什么为准。我是香港人,关注的是香港版本,既不主张因其他国家版本问题损害香港版本的正确记录,也不主张因香港版本问题损害其他国家版本的正确记录。香港地区的资料记载,列于最前者,一般都是以它为准的含意。Cwek(Sakamotosan)的不认同,只是他个人主观的不认同。维基的地区转换编码就是为解决地区差异而设,Cwek(Sakamotosan)觉得它不“简洁”要删掉,无视各地区差异的需要,也是他个人主观的觉得。在讨论中看到,除Cwek(Sakamotosan)一人以外,还有许多人持对其做法不认同的观点。但Cwek(Sakamotosan)却再三以己见“一锤定音”,更违反“回退不过三”的避免编辑战之规矩,这做法实属有问题。希望事件可以解决。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14日 (六) 17:26 (UTC)
少为自己无知的行为狡辩,只改自己相关的而不顾其他地区的问题(只调陆港而其他不动),这种思想更有问题,我另可保持不分序,而不能让你这样偏心的人胡搞下去,回敬一句,你也何尝不是“一锤定音”?现在主要问题基本解决,我也对现在这样的写法没太大意见,也懒得和你继续纠缠下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5日 (日) 00:30 (UTC)
请少贴标签。动辄说其他用户“无知”“狡辩”对解决争议没有任何帮助。--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5日 (日) 10:51 (UTC)
对于不考虑整体性,只是顾着自己区看着顺心的,我也不想说什么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5日 (日) 11:22 (UTC)
何谓“整体性”?不转换就是统一吗?那维基百科是否可以取消繁简处理的功能,繁简混书,大家互相迁就,反正都看得懂?--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5日 (日) 15:37 (UTC)
special:diff/34213410/34219495,哦,台湾呢?既然承认地区排头的重要性,怎么把台湾省了?这是什么的偏心?我另可保持不排序,也不能让香港区自己这么得瑟。要转就全转,不要刷这种小花样。——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6日 (一) 00:38 (UTC)
你这是什么时候的版本?现在根本不是这样的。我认为我已对各地,包括台湾通行的译名(假定为“日香”)给予了足够的尊重。--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03:44 (UTC)
果然是一个不看历史的家伙,这就是tvb10data所坚持的修改,只是将陆港用转换对个调,台湾的就忽视了,不考虑整体性,重复一次,“既然承认地区排头的重要性,怎么把台湾省了?这是什么的偏心?”,很感谢你出头修改,但是胡乱跳坑一样会死得很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6日 (一) 04:27 (UTC)
最早的修改可以参看special:diff/34212122/34212248。所谓的讨论还是早期翻译问题,老早就结束了,自己加插一句,根本就不会被理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6日 (一) 04:56 (UTC)
现在为自己无知行为狡辩的人不是别人,正是Cwek(Sakamotosan)。我不是“只是顾着自己区”而“把台湾省了”。台湾这国家使用的名字情况若何,大家已在上面讨论到。我既然不是台湾的国民,没有比大家更第一身更深刻的认识,就尊重大家的讨论结果,而不是像Cwek(Sakamotosan)这样,明明自己不知道那国家情况,却用一己之意强行一锤定音,不尊重不同国家的实况,连维基的规则你也不遵守!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4:37 (UTC)
自己就说出来,不是台湾编者,自己只是香港编者就只顾香港优先了,然后就只把陆港用转换对调了。这就是不顾全大局的可耻做法,我必须拍板下来,阻止这种只顾自己好看,不理别人怎样不合群的家伙。而且只有单列一个情况,转换才更有意义,要换只能是全部一起换,而不是只换单独一个地区写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2日 (日) 15:03 (UTC)
请Cwek(Sakamotosan)少说自欺欺人了,我没有更改大陆的优先,大陆版本仍是以妮可为主而不是妮歌,绝对没有不理别人。你以一己之意一锤定音,无视维基上一向地区转换的作法,违反回退不过三的避免编辑战规则,还含血喷人,才是不合群、不顾全大局的可耻家伙。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6:21 (UTC)
这是之前其他编辑确立的代码写法,相对保持了一段时间:
这是Tvb兄一上来就就改成的代码写法:
全部出自其第一次修改,看上面diff。
之前确立写法就是基于全部已列出而且同等地位,这样就不要求排序;但Tvb却以必须香港用语在香港显示保持优先,这意味着确立地位不相等,保持排序,地区用语在相应地区显示优先。
但问题是,他只调了陆港用语,以自己不是台湾编者为由,不处理相关的台湾用语,这不就与之前要求地区排序的目标相成矛盾?要挑应该一起调,而非单独调动,而且其行为也不符合前者所默许的共识,谁更不合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3日 (一) 03:21 (UTC)
我这样做就是要制止这种没经共识确定的破坏行为。Tvb兄才是违反共识,形成破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3日 (一) 03:24 (UTC)
Cwek(Sakamotosan)指鹿为马无所不同其极。去年12月我已在本版指出“也不应因为某地区有争议,就影响到其他地区难以执行字词转换”。12月30日确认香港这国家或地区译作“妮歌”后,经过包括在下的多位香港编辑修改,已经让各地区作字词转换,而当时基于在确实执行转换前台湾这国家或地区的版本已使用妮可,这结果是事前经过讨论的,见本版去年11月间大家的留言。如果贸贸然改掉它,才是违反共识的破坏行为!后来条目被IP户多次破坏,杜截了IP户后,Cwek(Sakamotosan)就出手编辑条目,却编辑成与IP户之破坏相同的模样(例如12月31阁下的编辑),在多番修改后,地区转换才丢失并且不被人为意,而弄丢地区转换者,除了前来破坏的IP户,亦包括Cwek(Sakamotosan)。2月5日,不才的我才注意到这点长期被破坏者得逞,予以修复,结果Cwek(Sakamotosan)就来编辑战。至于这条目的标题,上方根本还未有结论,Cwek(Sakamotosan)所说的早有其他编辑指出问题。只是以阁下的指鹿为马作风,根本容不下事实。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12:17 (UTC)
special:diff/33785040/33789763这次?好吧,也保持一段时间,最后我在1月3日换掉了,但也没违反共识,共识确立了“小鸟”的整体用法和“妮歌”在香港用语上的用法,台湾关于nico角色的用法未完全确定,至少参照命名规则的话,完全可以用“日香”代替,但是因为台湾不能完全确立,如果确立排序规则会导致陆台(陆台都有正式与常用冲突,其实港也有这个问题)排序冲突,所以我才保持干脆全部列出并不排序(避免因为各地用词而导致排序争议)。这个问题我没留意到,我可以道歉。现在也基本解决了,也不想在这里继续纠缠下去。就这样。——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3日 (一) 13:13 (UTC)

所有和粤语有关的内容均应该迁移到维基粤语语系的条目当中

(!)意见 刚才我还想到一个解决方法:首先,将WIKIPEDIA这个“中文”的定义定为“Mandarin”(官话),且所有官话词条内禁止写入(也没有义务写入)非官话配音员的资料。其次,所有以Cantonese(粤语、粤文)配音的演员资料仅书写于粤语、粤文语系的词条当中内(而非Mandarin语系的词条当中)。或许这办法能够彻底解决今后可能发生的类似冲突(虽然说难听点就是将“所有非官话有关的内容都撵走”…但至少不至于让WIKIPEDIA最近新增的Cantonese语言成为鸡肋)。--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05:43 (UTC)

如果是这样,就必须正名作“官话维基百科”而不可以使用“中文维基百科”这名字。若仍叫“中文”,就不能反对各种中文语言的客观资讯,独尊官话。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17:06 (UTC)
于是现在我强烈赞同将“中文维基百科”改称“中文-官话”,正好可以和“中文-粤语”不形成任何交集。 --孙志贵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18:19 (UTC)
若形成如此分工,也许如孙兄所言。不过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用的是是泛中文语言,各种中文语言都包含,还因应地区用词问题作地域转换。只不过是以书面语格式记载,这样就不能排拒任何中文语言,和独尊别的地域译名并以之凌驾于在地地区版本了。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04:55 (UTC)
说得好,总好过只以在地地区的显示凌驾,而忽略另外一些区的显示考虑,并以此为自豪。——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8日 (六) 05:59 (UTC)
Cwek我搞不懂你到底是在回复TVB10DATA还是我…要么请留意一下调整左边的冒号数量、要么请注明回复对象,谢谢。--孙志贵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00:10 (UTC)
算是送一个地雷到tvb兄上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1日 (日) 03:05 (UTC)
我完全看不到有什么“地雷”,也不知道这种恶意针对的态度对条目的贡献有什么帮助,有论点和论证就明言,而不是故意在一个讨论中不尊重他人,甚至滥用隐藏字“呵呵”,用这种态度去对待意见和你不相同的人。维基不是绕着阁下转的。孙兄所言是一旦取消了“中文维基百科”,变成只有汉语下各种方言的维基百科之情况,这情况在过去及现在都没发生,只是一个未来的设计提案。若未来真的是如此,则如此,“官话/北方语维基百科”不记载广东话资讯,“粤语维基百科”不记载北方话资讯。但目前的情况就是“中文维基百科”,就是应用于泛中文国家或地区,本来一向已成的操作就是要同时记录和尊重各个中文国家或地区的词汇及翻译差异,使用地区字词转换令各地区的显示都符合目标读者的在地语言。我编辑本条目时,严格按照这既定做法,尊重各地区的显示。反而是Cwek(Sakamotosan)阁下不惜违反“回退不过三”规定发动编辑战,凭阁下嫌地区转换“复杂”的偏见,强要违反维基一贯的作法,令某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显示被凌驾,并以此为自豪。如果阁下觉得从孙兄的发言中得到地雷,那么阁下所做的事只是自爆。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22:30 (UTC)
如果觉得我用回退过三的,你应该去VIP告我,或者发起讨论,而也不是不停地回退我的写法。我也是觉得回退太麻烦了,必须要讨论一下。而且你的方针很具矛盾性,既要保证自己港区显示能港区用词排序优先,意味着要求各地区一定要自己的用语排序优先,但又以“自己不是台湾编者”为由,只调了陆港用语而忽视台用语,这不就是地区中心和不中立?我的想法就是既然已经全部地区等位列出,就不必要做成排序,而且在注解的充分说明下,足够认为说明清晰,并中立地描述现象,所以我觉得我的做法只构成处理破坏,不与3RR抵触。而现在有人出头处理掉了,也符合你期望的要求之一,我也觉得做法可以接受。
至于ShikiSuen的看法,因为更加危险我更不想继续说下,因为以为所有用语要分区,台湾可以划国语区,大陆可以划一个普通话区,香港可以划一个粤语区,这不就是以前一直出现的繁简分区般的想法,我想在客栈泡得久的话,估计也见过类似的想法,也知道社群一般对这种想法并不认同,所以我就不继续讨论哪个,因为这个想法实在太危险了。

仅仅是将港台用语对个调保持香港用语保持在香港显示的排序优先,大陆的大陆优先,说是尊重各地区的显示,我看不出你有尊重台湾的迹象。——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0:57 (UTC)

我没有“不停地回退你的写法”,相反,正正就是当我发现你或其他前来破坏的IP户一模一样地回退四次后,我不敢再动,并提交到这版上讨论,寻求协助。不信的话自己看看上方的讨论内容。我说了多遍,我尊重台湾编辑(应该说各个国家或地区之编辑)的讨论结果和他们的编撰成果,我自问不可能比他们的国家或地区熟悉,所以我编辑是都不更动他们地区能显示到的结果或次序,不以自己的偏见凌驾他人的讨论和编辑成果。这是哪门子的“忽视”、哪门子的“地区中心”和“不中立”?Cwek(Sakamotosan)阁下你还要强词夺理到哪个地步?相反,你把不尊重香港这国家或地区的正确性、把阁下凭自己的偏见凌驾香港这国家或地区的做法,说成是“处理破坏”,还要我重复“维基不是绕着阁下转的”这句话多少次?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04 (UTC)
我也是不熟悉港台的意见,我更加不敢乱动,才一直保持所有用词在这种环境下等位无序排列(按照我的写法,不使用地区转换,就算以后有人把其中一个用词掉个序我也不会去理,对于各区显示一样是没变化),而不是自认为出了处理意见,擅自调整(你第一次调整一样没发起讨论,自以为是,更何况你后来提起的讨论根本早就结束,也与起初的主线无关,无人会去理会),对于这种还没有完全确定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平等对待,我尊重的是各地区的统一的处理方法,而不是就某些区优先自行处理。最后一句,same to you。——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1:18 (UTC)
别再说谎话可以吗?谁都看到Cwek(Sakamotosan)阁下不是“不敢乱动”,是三番四次以所谓“等位无序”的个人偏见去乱动,要动成阁下你口中的:“按照的写法,不使用地区转换”,无视维基其他条目都以地区转换解决同样的问题。香港区的编辑工作不只我一人,也有其他香港编辑参加。同样的地区转换做法不只这一条目,也见于其他港台中等国家或地区用词或译名有差异的条目。谁真正依维基作法统一来做,谁在以口中的“”的写法凌驾他人,有眼都看到。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33 (UTC)
special:diff/33785040/33789763?你只是确立妮歌的香港用词,但从来都没有决定过各用词的排序关系,你瞎搞一下,还自以为正确?要搞就应该让台湾用词也保持在台湾显示排序优先,而不只是让陆港各自优先。你可以翻译下历史(2015.1.3前,或者2014.12.31前,准确来说special:diff/33638820/33639119才开始添加多个地区用词),没一个编辑确立过排序问题,没有一个人对排序有问题(已经有陆台用词,没使用地区转换,就让他们没排序地待在那),香港用词一确定你就非要让使用地区转换机制来给陆港排序,还忽略台。谁更地区中心,大家可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9:35 (UTC)
还维基做法,你连真正的做法都还没摸懂,还敢和我嚷嚷嚷。你这种不叫维基做法,叫做地区中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9:37 (UTC)

关于“国家”一词

(!)意见@Tvb10data三番五次地使用“台湾这国家”这种说法,以为别人看不出你在故意挑事吗?--125.35.60.67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6:58 (UTC)

(※)注意 别把政治和动漫扯在一起~这对动漫是天大的耻辱~请各位自制一点~ 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02:36 (UTC)
这根本与讨论宏旨无关,居然会说成故事挑事。我用国家一词一向像电子产品填保养的那种定义,区别不同用字、语言、文化。为免被人口实,唯有今天起在这页面中改用“国家或地区”。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12:17 (UTC)
借口找得真是拙劣。1. 国家这个词有通行的含义,轮不到你来重新定义。2. 至于电子产品或者其他的网上购物,就没见过几个分不清国家和地区的。3. 明明只要写“台湾”就够了,偏要三番五次写成“台湾这国家”,不嫌拗口?不嫌麻烦?敢说不是故意?4.之前你执意对本段做出的修改,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你写出这种话来并不让人意外。5. 确实不应该将政治牵扯进本词条,所以Tvb10data作为始作俑者,请你今后注意言辞,好自为之。--112.4.50.45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12:48 (UTC)
国家这个词国际通用,我们买科技产品填报的Country就是香港,当中也一定有台湾这选项,别人全都是国际公司,而国家向来是多方面——包括语言、文化——的集合体。这些基本概念国际通行。不过本来不是重点,我说“XX这国家”只不过是在下行文一向如此,在网际上其他地区也是如此,我自己口头讲也是如此,毫不拗口,毫不麻烦。现在不是条目内文,而是意见申述,不是机械式语言,不可能不带个人文风。问题是,居然有人把这点无关宏旨无关痛痒的个人说话风格,拿出来放大,并用其一己角度鞭鞑,这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更奇怪是,挑这点出来批的人,都是用简体字、事前对本条目无任何贡献的IP户,先勿论不知他们留意着这条目上的什么,更令人在意的是,这点与早前不断破坏本条目、恶意破坏地区译名转换等的IP户之特征一样。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04:55 (UTC)
你的狡辩已经到了无耻的地步。1. 再强调一遍,国家的定义轮不到你来重新解释,你的行文已经触犯了政治忌讳,责任完全在你。2. 你自己再看看你都说过什么样的话:“我不是台湾人,不知这国家里的情况”,“台湾这国家里的观众或群体”,“台湾这国家使用的名字”,“台湾的国民”,“明明自己不知道那国家情况”,“不尊重不同国家的实况”,说了这么多次,有好几句都不通顺,你真敢说只是行文习惯而不是故意?本条目及讨论页里其他人是非得像你这样才能把意思表达清楚的吗?3. 如果你认为“台湾这国家”、“台湾的国民”之类的话都只是你的行文习惯,那就别怪我给你扣一个“精神台独分子”的帽子。4. 你自己写出这种话来,还不知道反省,哪里有什么资格说别人IP用户如何如何?5. 在本讨论页里挑起政治争议,你当然是始作俑者,别人提醒你,你还非要狡辩,你想想你自己这是什么态度?其实你要是认真道个歉,事情就解决了。--183.62.37.35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11:57 (UTC)
补充一句,英文里"country"有狭义和广义两种通行用法,狭义用法对应于中文的“国家”,而广义用法对应于中文的“政治实体”。但即使是政治实体,也不存在“台湾这国家”,中华民国政府也不能同意你的用词。无论你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混淆,都请你端正态度,认真反省。--36.44.36.162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12:29 (UTC)

怀疑马甲出没,要求严正处理

  • 从编辑纪录显示,正上方的这则留言,是 2015年2月28日 (六) 12:29‎ 36.44.36.162 所留下的。但不久后,2015年2月28日 (六) 12:35‎ 123.127.224.226 竟对上方的发言作了修改及增补。理论上这是 123.127.224.226 无故篡改他人 36.44.36.162 的发言,应对 123.127.224.226 作惩处。但细心留言修改及增补内容,竟然是补足原发言并令其用词更狠的。即是说理论上是同一个人。乍看 36.44.36.162 及 123.127.224.226 两组截然不同的IP,一般人都会看到是不同的编辑者,但原来他们是同一人,已违反WP:马甲的规定。这个开马甲扮不同发言者的人的口吻,更声称留意这条目很久,而目前已知是马甲的而两组IP分别之大,亦令人有合理怀疑他拥有伪造外貌很截然不同的IP之技术。本小节讨论里发言内容一气呵成如出同一人的 125.35.60.67 、 112.4.50.45 、 183.62.37.35 ,以及早前那些貌似很不同的IP破坏者(如早前的讨论所说的 Cherrylee102020、 163.14.6.31 、 123.204.234.102 、 P033b35 、 61.92.233.252 、 163.14.43.87 、Mandarin lemon、 223.19.108.22 ……等,它们都有共通特点:写简体字,老是破坏地区译名转换,尤其港版译名等),都是同一个人开马甲所造成。在此希望管理员帮忙执法,彻查上述一干人等,把违规用户依章规惩处。谢谢!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22:30 (UTC)

应该优先处理挑起政治争议并且不思悔改之人

Tvb10data故意在本讨论页挑起政治争议,按理来说比使用傀儡IP性质要严重恶劣得多。然而Tvb10data至今没有承认他的问题,极力回避自己的错误,而且试图转移话题。正常情况下,如果只是无心之失误用了不合适的词语,那就不应该出现反复使用台独语言的现象,更加不可能在别人指出其错误后还振振有词的为自己的错误行为狡辩。而目前Tvb10data并未能够对其如此恶劣的行为做出任何合理解释。这样的行为才是真正应该被严肃处理的行为。--114.247.104.3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23:14 (UTC)

我的句子都说得通顺,也是本人一贯的发言习惯 (包括现实生活发言),只是有人把这事实强说成不“合理”。我绝无故意去挑起所谓“台独”,一个有眼皆见的地域主治实权客观上是否存在,也不可能由下在下说一两句就能有任何改变或影响,更重要是它亦根本与整个讨论无关,由始至终本来没料过会有人挑这点来吵、没料过有人挑起这些争议后还反过来强说成是我挑起。反而是 114.247.104.3 阁下与阁下疑似马甲一时又说有通行的含义,一时又说有狭义和广义诸如此类,自相矛盾。而我目前所有新发展都已改用“国家或地区”,原则上问题已解决,只是有人仍坚持炒冷饭。
另,一事还一事,这事无论如何,都跟WP:马甲的处理无关。WP:马甲是个严正的问题,应当马上严正处理。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0:51 (UTC)
正因为一事还一事,才要严正提醒你不要拿别人使用傀儡IP当借口来掩盖你的严重错误和恶劣行为,这是错上加错。1. 你多次使用台独词汇,经人提醒了好几次,才勉强改用”国家或地区”,而对于台湾来说,根本不存在一个名为“台湾”的国家,所以你现在的用词还是错误的,而且仍然有故意挑起事端的嫌疑。2. 更恶劣的是,你至今不承认这些是词语挑起政治争议,非要轻描淡写说是语言习惯问题。“不知这国家里的情况”,“台湾这国家里的观众或群体”,这也叫语句通顺?你小学语文及格了吗?3. 如果“台湾这国家”和“台湾的国民”这种明显政治不正确的词语也叫作你的发言习惯,那说明你潜意识里就是同意台独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更加应该注意约束自己的言行。4. 你从来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的问题,那就不要怪别人追究,你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你的严重错误。--117.28.163.65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16 (UTC)
另外还要指出Tvb10data的一处无耻诡辩。中文里“国家”一词当然有通行的含义,但是此后Tvb10data却试图用英文中的"country"来进行混淆,于是不得不指出即使是"country",也有狭义和广义两种通行的用法。Tvb10data现在仍然在企图混淆是非,我不知道他是真无知,还是真无耻,当然也很有可能是既无知又无耻。--122.115.75.47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29 (UTC)
就事论事,请诉至于CU,啊,记得带上几个怀疑号(CU基本不查纯IP,我以前试过了),嘴炮无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1:02 (UTC)
我没有“拿别人使用傀儡IP当借口”来掩盖所谓政治争议,要是我用来作借口,我何来会主张同时处理去解决?现在主张“先A后B”,主张掩盖的人是谁呢?请看看本节小标题由谁写。而,每次都用不同分身的马甲阁下,借我的习惯语言挑出这与本条目无关的争议,在我已统一改换了用语后仍继续不停还在这里大说特说“台湾是否国家”这与本条目无关的命题,且不说当中的论证有多儿戏、矛盾和不成立,到底是谁坚持要离题呢?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33 (UTC)
1. 也没什么需要论证的,Tvb10data使用了政治不正确的词语,有挑起争端的嫌疑,经多次提醒,至今仍然没有完全改正这个错误,也没有检讨反省自己,这些都是客观事实。2. 从严重性来讲,Tvb10data犯的是语言上严重的政治错误,而且不思悔改,强词夺理,错上加错,明显比使用傀儡ID严重恶劣。3. 即使Tvb10data想要偷换概念,把错误的严重性偷换成“先A后B”,那也要请Tvb10data注意,是你犯政治错误被人指出并且不愿改正在先,试图借傀儡ID转移话题在后。--117.28.163.65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45 (UTC)
是说每个人的政治正确都可能不同,在这里不见得所有人都非得奉某一方的政治正确为圭臬吧?--孙志贵留言2015年3月3日 (二) 19:20 (UTC)

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吧~我不是有说过请各位自制一点吗~看得很烦~说实话~很多用户都在看笑话~所以到这里就好了~ 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7:19 (UTC)

(※)注意:赞同量子化のPC喵的看法,这里是动漫条目,并非政治条目。请各位编辑者们冷静下来,现在整个讨论页都充满了和LoveLive!不相关的讨论,不要在这边让其他使用者们看笑话吧...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5年3月2日 (一) 20:15 (UTC+8)

@Adsa562离题的提一提醒:还记得LoveLive! 历史年表这个条目了吗?看似很久没有扩充了,恐怕这个状况以后又会再被提删喔。— lssrn45 | talk 2015年3月2日 (一) 15:13 (UTC)

关于“神田神社”一节以及CD列表的小问题

个人认为均为小修改,无须放入讨论版,也没有什么引起争议的。但因条目目前受保护本人无法直接编辑,故希望有权限的用户能代为修正。若有异议请另开新话题,本人无暇回复,谢谢。

神田神社

有提到“‘教徒’”一词,虽有引号但个人认为仍易引起误解,建议改为“LoveLiver”。

CD列表

“永远フレンズ”“秋のあなたの空远く”“冬がくれた予感”的备注部分均写为“(组合名)3rd Single”,虽然这是既成事实,但是ブシモ以“スマートフォンゲーム“ラブライブ!スクールアイドルフェスティバル”コラボシングル”(智能手机游戏《LoveLive!学园偶像祭》合作单曲)的名义来宣传(游戏的开场画面以及宣传车等),在CD的侧封上也有相同的字样,建议写入备注。

——Hesikai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04:05 (UTC)

  • 收到,17号早上会去做适度的修改,感谢通知!-Tsuna Lu请在此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23:36 (UTC+8)

关于角色的英文译名及罗马拼音

@cwek角色已有官方的英文译名,应该没有必要再写罗马拼音了吧?两个都写反而造成过度的冗长。而且不用刻意的写出是日文和罗马字吧?傻子也知道“高坂 穂乃果(こうさか ほのか)”是日文,“Kōsaka Honoka”是罗马字吧?且其他动漫在介绍角色时也不会这样写。多写只是造成条目字数过于繁多,造成阅读上的困难。HilbertC留言2015年5月21日 (四) 06:56 (UTC)

我回退主要是因为之前已经有人确立日文罗马字和正式英文的差异,然后根据{{nihongo}}的模版使用,是有支持罗马字和外语的参数写法,所以根据模版和两种写法的差异,并根据给出的参考来源调整为现状。如果有问题,请先和先前确立者确定。确立者为@Lucho。——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5月21日 (四) 07:50 (UTC)
至于语言抬头,是nihongo的一个参数确定的,可以关掉,只是罗马字和英文在外观上比较难区分(但源码语意上是区分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5月21日 (四) 07:56 (UTC)
由于已标注平假名,所以我也同意只写官方译名,但是仍然有必要注明这一点。如果不注明,外加{{nihongo}}模版第三项默认为罗马拼音,确实容易引起误会,比如[5]。--Lucho留言2015年5月21日 (四) 09:32 (UTC)

有关Nico的名称排序问题

没想到没上维基一段时间出现了这场大战,不过大战过后就出现无人发现出现了过度转换,我在港版一次过看到连续三个“矢泽妮歌”真是无语了。我只直接加上了“-{}-”来防止过度转换,有关排序方式不代表本人立场,如对排位有任何不满不要向我开炮。就这样。--Beterc留言2015年7月8日 (三) 20:59 (UTC)

对不住,忘了加回分隔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7月9日 (四) 00:53 (UTC)

LLSS算不算LLSIP?

本文应否记入?——C933103(留言) 2015年8月6日 (四) 15:41 (UTC)

算吧,毕竟也是以LL的名义发行,等以后更多信息先。在“策划延伸”章节提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8月7日 (五) 00:44 (UTC)

是否应该要把第一代的μ's和第二代的Aqours剧情分开成为底下的子条目来进行维护?

由于目前条目内的状况已经造成了阅读上的困难,想请问各位编辑者们支不支持将第一代的μ's和第二代的Aqours剧情分开成为底下的子条目,以便来进行后续的维护? 如果5天内没有人表示意见的话将会开始进行动作。 Tsuna Lu留言2015年9月19日 (六) 09:09 (UTC)

不太好,水团才刚开始出道,没有太多可以描述的,而且LL本身就是一个大计划,μ's和水团只是这个计划的一个个小项目,而且μ's占多数,所以本条目主要是μ's并不出奇,等水团更成熟了,就可以分成三个,LL是大系列,μ's和水团独立作为角色介绍。像PROJECT IM@S和各游戏及改编版本的关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9月19日 (六) 11:28 (UTC)
了解,那我先以现有的排版进行细部修正的动作。Tsuna Lu留言2015年9月22日 (二) 01:06 (UTC)

条目建议分拆

刚刚看了一下,人物介绍方面,主角9人放在主体条目比较好?除了动画特有角色可以放在这里。——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9日 (一) 00:49 (UTC)
  • 我认为角色可以独开一条目,LL角色不说列表,个别角色可能关注度都没问题;虽然说现在已经有μ's条目了,不过μ's条目比较像三次元+二次元的感觉?不然就是把μ's条目移动成LoveLive!角色列表也可以。--Liaon98 我是废物 2015年11月9日 (一) 04:34 (UTC)
发现条目真正肥的地方是角色列表.....把动画拆出竟然这条目还有80几k...--Liaon98 我是废物 2015年11月9日 (一) 05:26 (UTC)

水团一单一出

是时候可以整理水团的基本信息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6日 (五) 14: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