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张鹤腾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鹤腾(?—1635年),元汉凤逵河南都司颍川卫军籍,直隶凤阳府颍州(今安徽阜阳市阜南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天启年间兵部尚书张鹤鸣之弟。

生平

[编辑]

万历十九年(1595年)辛卯科河南乡试第六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授潞城县知县,调榆次县知县,升刑部主事,改户部主事,三十四年(1606年)任广西乡试正考官。升户部陕西司郎中、督饷延绥,出为云南按察司副使。他行事敦厚诚笃,声名胜过其兄。后张鹤腾以目疾告归,寓居颍州。崇祯八年(1635年),李自成军攻陷颍州,张鹤腾被擒,骂不绝口而死[1]

张鹤腾精通医术,著有《伤暑全书》二卷,成书于天启三年(1623年)[2]。另有《伤寒全书》二卷。《明史》附其事迹于《张鹤鸣传》之后。

注释

[编辑]
  1. ^ 《明史·卷257》
  2. ^ 《伤暑全书》

参考书目

[编辑]
官衔
前任:
阎溥
明朝榆次县知县
万历二十四年-三十一年
继任:
史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