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即公理
外观
强权即公理(Might is right),或称强权就是真理,是关于道德起源的格言,其既具有描述性含义,又具有规范性含义。
从描述性来说,这句格言断言一个社会的是非观是由当权者决定的,其含义类似于“历史由胜利者书写”。换而言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但唯有那些能够克服障碍和敌人的强者,才能将自己的观念付诸实践,并将其标准在社会上广泛传播。William Pepperell Montague将kratocracy或kraterogracy(这两个词汇源于希腊语“κρατερός”,意为“强大”)定义为基于强权的政府,由那些强大到能够通过身体暴力或蛊惑人心的操纵来夺取控制权的政府。[1]
“强权即公理”被描述为极权主义政权的信条。[2]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中分析了国家权力与道德权威之间的关系。研究国际政治的现实主义学者使用这句话来描述权力决定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自然状态”。[3]
从规范性来说,这句话的使用环境常常是贬义的,用来抗议人们所认为的暴政。
这句话有时在主仆道德说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背景下具有积极内涵,持这种主张的人认为,一个社会最强大的成员理应统治并决定是非标准以及其更大利益的目标。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Hausheer, Herman. Runes, Dagobert D. , 编.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1942 [2022-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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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其一 (帮助) - ^ GE White, Evolution of Reasoned Elaboration: Jurisprudential Criticism and Social Change, The, Va. L. Rev., 1973 [2022-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01)
- ^ JL Ray, Understanding Rummel,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1982, 26: 161–187, S2CID 220628906, doi:10.1177/00220027820260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