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新丰县 (汉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新丰县,秦代时名丽邑县(或作郦邑),治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旧刘家村一带,秦朝末年(前206年),刘邦入主关中。项羽为征夺关中,率领40万大军,与刘邦10万大军在此处对峙,鸿门宴即发生于此[1]

刘邦统一天下定都长安之后,尊刘太公为“太上皇”。刘太公却不大喜欢长安,“思东归”于老家“丰”地。刘邦为解其父思念故土,于是就在骊邑县附近为他新建一个“丰”地,并改名新丰县,将丰县居民全部迁到“新丰”居住,新丰设置与古丰县完全一样,仿照古丰老家所建[2][3],留有“鸡犬认户,人识其家”之说。

汉代均属司隶京兆尹。三国以后属雍州京兆郡唐朝天宝七载(748年)废新丰县,并入会昌县[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当是时﹐项羽兵四十万,在新丰鸿门,沛公兵十万,在霸上。 《史记 卷五 项羽本纪》。
  2. ^ 太上皇思东归。于是改筑城寺街里以象丰。徙丰民以宾之。故号新丰。 《中国历史地名词典》
  3. ^ 高祖既筑新丰。并移旧社。衢巷栋宇。物色如旧。士女老幼。相依道路。各知其室。放犬羊鸡鸭于通途。亦竸识其家。 《中国历史地名词典》。
  4. ^ 天宝二年,分新丰、万年置会昌县。七载,省新丰县,改会昌为昭应,治温泉宫之西北。 《旧唐书 卷三十八 志第十八 地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