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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珠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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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珠格格,姓氏暂𣎴详,格勒之女。正黄旗包衣第三参领第二满洲佐领下人[1]。清朝康熙帝之早期嫔御[2]:268

生平[编辑]

康熙二年九月初六日及九月初九日,康熙帝的祖母太皇太后布木布泰共选看了三十位内务府秀女,从中选中三位,并下旨让员外郎裕祺将此三位女子于九月二十日辰时交予图克善乳母“送进汗处”[3]。同年十月初五日,包衣谙班上奏询问入宫之格兰珠、乌鼐、阿济根三女子所服缎疋给何等级,太皇太后下旨将她们交予罗弼嬷嬷额涅分辨等级。罗弼嬷嬷额涅奉太皇太后旨意降谕:“女子阿济根,喉中沙哑,似有痰声,着令出宫,交还其父母。再,女子格兰珠、乌鼐,均给扫炕(女子)之等级”[4]。其中,格兰珠即是阿明阿佐领格勒之女,而乌鼐则是董德贵佐领董德启之女(即日后的端嫔),于康熙二年九月初六日参加内务府选秀被选中[5]

目前并不清楚格兰珠是在何时、以何情况被康熙帝收为后宫主位。康熙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太皇太后下达旨意,增加康熙帝位下诸位庶妃的服缎疋数[a]。其中,除已经生育子女的马佳氏张氏分别升为服二十匹缎、服十八匹缎之外,还有五位名为格兰珠、乌鼐、安姐、华塞、观姐的格格升为服十二匹缎[6],可知格兰珠由扫炕女子之等级晋升为服十二匹缎之格格。对比之后的康熙朝内务府档案[7],可知格兰珠此时位分等级高于康熙二十一年服九匹缎之常侍女子,但远低于服二十匹缎之贵格格

备注[编辑]

  1. ^ 服缎疋数是后宫主位、妇差和宫女等后宫人员每年从官方获得的绸缎数量,不仅可视为她们的基本物质待遇,还可作为衡量尊卑的标杆。

参考资料[编辑]

  1. ^ 钦定四库全书《钦定八旗通志》卷五。
  2. ^ 王冕森. 《清代后妃雜識》. 中国·上海市: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22. ISBN 9787552038200 (简体中文). 
  3. ^ 《绿头牌档》,康熙二年七月初七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4. ^ 《口奏档案》,康熙二年十月十五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5. ^ 《口奏档案》,康熙二年九月初六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6. ^ 《口奏及绿头牌档案》,康熙八年八月初一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7. ^ 《奏销档》,康熙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 (缩微胶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