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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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交通株式会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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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称 | 日语:華北交通株式会社 |
公司类型 | 株式会社 |
公司结局 | 解散 |
成立 | 1938 |
结束 | 1945 |
总部 | 华北临时政府北京市 |
业务范围 | 华北地区 |
产业 | 交通运输 |
服务 | 交通运输 |
资产净值 | 0.5亿日元 |
员工人数 | 110,000 |
华北交通株式会社为日本侵华战争时于中国北部地区创建,包括当时的蒙疆(察绥)、华北(冀鲁豫)、苏北,属于南满洲铁道的公共运输公司、国策会社。表面为中日合资公司,但实质上为日本国有公司。会社本部位于北平市长安街17号。
历史
[编辑]卢沟桥事变后,1937年7月9日,关东军铁道线区司令部向满铁发出了派出人员器材的命令。满铁天津事务所扩大为“北支那事务所”。1937年10月11日,日本华北方面军发布了《华北铁路运输纲要》,交通事业由满铁北支那事务所统制经营。1938年10月26日,华北铁路(含陇海线)交由满铁北支那事务局统制,设北平、天津、济南、张家口、太原、开封、铜山设铁路局。事务局内设总务、人事、经理、调查、运输、水运、车务、工务、警务等部。1938年6月,日军为统制华北内河民船,设立“中国内河航运公会”;1939年2月,任日人渡濑二郎为理事长,同时发表公示称“于3月1日起,实施勒令各河航业者加入该会,以便统制”,“各船舶应有日本军特务机关之《航行许可证》,否则不许航行。日本军之特务机关及内河航运公会职员之检查官,对航行中及停泊中之船舶,得随时检查其是否有《航行许可证》及所搭载之货物”,“日本军队可随时征用各船舶”。
后因“业务渐趋兴盛”,遂于1939年4月17日在天津招开华北运输株式会社成立股东大会。资本金计四亿元,内日本国策会社性质的华北开发株式会社二亿三千五百万元、满铁一亿二千万元、华北政务委员会四千五百万元”。实收资本四分之一。“其业务除经营华北境内之铁道、公路、内河水运外,蒙疆地区之铁道亦委托其运营,并担任塘沽新港及连云港之修筑工事”。[1]
1945年(民国34年) - 因日本战败,公司结业。
公司组织
[编辑]- 资业局(局长、参与)-交通主管、商工主管、农竹林主管、铁务主管、弘报主管、资料主管、统计主管、调查第一~第三主管、无任所局参与、法制、総务系长、资料室主事
- 去处机关 各铁路局、总务所、调查课、产业课
- 中央铁路农场
- 中央铁路昌黎分场
- 社员会 天津地方会、济南地方会、张家口地方会、开封地方会
- 社员会机关报‘兴亚’
路线
[编辑]京山线、京古线、京包线、京汉线、津浦线(徐州以北)、石太线、胶济线、陇海线(开封以东)、同蒲线等,总计5,610km
主要列车
[编辑]使用车辆
[编辑]- PF6型蒸汽机车
- PF3型蒸汽机车
- MK1型蒸汽机车
- MK6型蒸汽机车
- ML1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20型)
- ML2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70型)
- ML3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90型)
- ML4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200型)
资料来源
[编辑]- 林 采成“日中戦争下の华北交通の设立と戦时输送の展开”
- 政治経済学・経済史学会‘历史と経済’第193号 2006年10月 p1~p15
外部链接
[编辑]- 社团法人日本铁道建设业协会 中国铁道史(其2)[永久失效链接] (日语)
- 华北交通写真档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