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交通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6月4日) |
華北交通株式會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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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稱 | 日语:華北交通株式会社 |
公司類型 | 株式會社 |
公司結局 | 解散 |
成立 | 1938 |
結束 | 1945 |
總部 | 華北臨時政府北京市 |
業務範圍 | 華北地區 |
產業 | 交通運輸 |
服務 | 交通運輸 |
資產淨值 | 0.5億日元 |
員工人數 | 110,000 |
華北交通株式會社為日本侵華戰爭時於中國北部地區創建,包括當時的蒙疆(察綏)、華北(冀魯豫)、蘇北,屬於南滿洲鐵道的公共運輸公司、國策會社。表面為中日合資公司,但實質上為日本國有公司。會社本部位於北平市長安街17號。
歷史
[編輯]盧溝橋事變後,1937年7月9日,關東軍鐵道線區司令部向滿鐵發出了派出人員器材的命令。滿鐵天津事務所擴大為「北支那事務所」。1937年10月11日,日本華北方面軍發布了《華北鐵路運輸綱要》,交通事業由滿鐵北支那事務所統制經營。1938年10月26日,華北鐵路(含隴海線)交由滿鐵北支那事務局統制,設北平、天津、濟南、張家口、太原、開封、銅山設鐵路局。事務局內設總務、人事、經理、調查、運輸、水運、車務、工務、警務等部。1938年6月,日軍為統制華北內河民船,設立「中國內河航運公會」;1939年2月,任日人渡瀨二郎為理事長,同時發表公示稱「於3月1日起,實施勒令各河航業者加入該會,以便統制」,「各船舶應有日本軍特務機關之《航行許可證》,否則不許航行。日本軍之特務機關及內河航運公會職員之檢查官,對航行中及停泊中之船舶,得隨時檢查其是否有《航行許可證》及所搭載之貨物」,「日本軍隊可隨時徵用各船舶」。
後因「業務漸趨興盛」,遂於1939年4月17日在天津招開華北運輸株式會社成立股東大會。資本金計四億元,內日本國策會社性質的華北開發株式會社二億三千五百萬元、滿鐵一億二千萬元、華北政務委員會四千五百萬元」。實收資本四分之一。「其業務除經營華北境內之鐵道、公路、內河水運外,蒙疆地區之鐵道亦委託其運營,並擔任塘沽新港及連雲港之修築工事」。[1]
1945年(民國34年) - 因日本戰敗,公司結業。
公司組織
[編輯]- 資業局(局長、參與)-交通主管、商工主管、農竹林主管、鐵務主管、弘報主管、資料主管、統計主管、調査第一~第三主管、無任所局參與、法制、総務係長、資料室主事
- 去處機關 各鐵路局、總務所、調査課、產業課
- 中央鐵路農場
- 中央鐵路昌黎分場
- 社員會 天津地方會、濟南地方會、張家口地方會、開封地方會
- 社員會機關報『興亞』
路線
[編輯]京山線、京古線、京包線、京漢線、津浦線(徐州以北)、石太線、膠濟線、隴海線(開封以東)、同蒲線等,總計5,610km
主要列車
[編輯]使用車輛
[編輯]- PF6型蒸汽機車
- PF3型蒸汽機車
- MK1型蒸汽機車
- MK6型蒸汽機車
- ML1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20型)
- ML2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70型)
- ML3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90型)
- ML4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200型)
資料來源
[編輯]- 林 采成「日中戦爭下の華北交通の設立と戦時輸送の展開」
- 政治経済學・経済史學會『歴史と経済』第193號 2006年10月 p1~p15
外部連結
[編輯]- 社團法人日本鐵道建設業協會 中國鐵道史(其2)[永久失效連結] (日語)
- 華北交通寫真檔案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