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万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叶万禄

大明南京刑部员外郎
籍贯 江西饶州千户所
出生 甲戌八月初五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刘氏
亲属 (子)钦光、恩光、世光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叶万禄(?—?),字惟学,号南江,江西饶州千户所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江西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十三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授工部主事,升员外郎,改南刑部,卒。

家族[编辑]

曾祖叶永清;祖父叶贵春,赠工部主事;父叶正英,工部主事。母丘氏(封安人)[3]。兄万爵,弟万祐(生员)、万裕、万祉。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