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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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是一门管理维护船舶动力机械与电机系统海事专业技术工程。是最早受国际公约规范的专门技术。

整体[编辑]

机舱部人员[编辑]

机舱部(轮机)人员皆同于甲板部(航行)人员,须经过

  • 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章程规定,须达大约30个月之海事教育资历、修齐规定学分毕业。
  • 通过STCW公约规定章节之一系列专业训练、并领有训练结业证书。
  • 该轮机员拥有本国船员适任证书(轮机与航海皆同)。
除该轮机员本国以外,并以资格、资历符合并考试及格为前提,亦可领取第二国适任证书,尤以巴拿马、新加坡、英国、香港等海事政策发达的国家与行政区最为流通。
  • 该船员如为新进实习生,在登船修齐12个月海勤资历同时,应持有本国之航海人员考试及格证书(轮机与航海皆同)。
如:中华民国国民参加其航海人员考试,与各国同有学历及同等学力之限制,依据《船员训练检核及申请核发证书办法》:“符合航海人员训练国际公约之海事教育及海事训练品质管理系统规范之航海、商船、航运技术、运输技术系航海组、轮机工程等系科组毕业证书或航海人员训练国际公约课程学分证明文件,得参加航海人员测验”。(轮机与航海皆同)


人员编制大约为:

甲级(干部)船员[编辑]

  • 轮机长(Chief Engineer, C/E)
  • 大管轮(一管轮)(1st Engineer Officer or 2nd Engineer, 2/E)
  • 资深管轮(二管轮)(2nd Engineer Officer or 3rd Engineer, 3/E)
  • 资浅管轮(三管轮)(3rd Engineer Officer or 4th Engineer, 4/E)
  • 初级管轮(Junior Engineer, J/E)
  • 轮机实习生(Engineer Cadet, E/C)

乙级(普通)船员[编辑]

  • 机匠长
  • 机匠/铜匠

主机 (Main Engine)[编辑]

主机为主要船舶推进发动机,小有一般交通客船与私人游艇、乃至大型货柜轮散装轮以及油轮等大型商用船舶的动力。依编制由大管轮负责引擎管理与维修保养。

目前世界最为广泛采用之主机系统,属于活塞往复运动式内燃机,并可燃用优质重柴油、乃至劣质重油的优质经济效益之发动机。
运转强大、可输出达上万千瓦的高单位输出功率之高动力引擎;但因燃料成本高、机械效率不及柴油机,普遍不应用于商船。目前仅用于高速客船与军舰。
蒸气推进主机起初用于20世纪初之大型客轮、货轮、军舰。前期为往复式蒸汽机,后期发展为蒸汽涡轮机,以取代原往复式蒸汽机,效能更佳。而此机型运转时,有一定的人力需求与燃料消耗量,是柴油机的数倍。而在二战时期的美军舰船中,因故障率较柴油机低而较广为采用。
  • 核动力设施
核动力设施有着许多优质动力条件,但因造价昂贵、且在其核反应堆运转之时需针对大量辐射线之释放问题,必须订造一系列严密的防护措施,目前该动力系统以其优越动力条件,皆常用于大型航空母舰、战略潜艇等高战略价值之军事船舰,及一部分破冰船。核动力舰船反应堆的使用,一般使用较稳定的压水式反应堆

辅机(Auxiliary Engine/Aux. Machine)[编辑]

辅机系统主要运作于连结主机整体运作系统、以及船员、旅客生活系统。

  • 排气涡轮增压机(Turbocharger)
系将过给进气之概念完整且系统性的移植至船用的存在,主要用途为提升主机进气量、促进燃油完全燃烧与爆发。
  • 发电机(Generator)(含原动机)
一般船舶发电机之配置,为3部或以上主发电机、紧急发电机乙部。主发电机多以柴油引擎为原动机。
依目前船舶用电需求,共发展出3.3、6.6、11千伏特高压电、以及440伏特中压电系统,属动力电网。亦有220、110、50伏特中低压电系统,属民生与照明电网。
紧急发电机应于全船跳电时启动,其启动方式分自动、手动两种、且应在45秒内启动送电。
紧急发电机最低送电要求时数,依海上人命安全国际公约规定:货轮应保证能连续供电至少18小时、客轮至少36小时。
  • 各级电网变压器(Transformer)
  • 启动(压缩)空气系统(Starting Air Piping)(空气压缩机)
  • 净油机(分油机)(Purifier)
  • 舵机(Steering Gear)
  • 各式油水泵(Pump)
依种类分有齿轮泵、离心泵、喷射泵等。
依用途分有燃油泵(不包括主机燃油喷射泵)、主滑油泵、通用滑油泵、淡水泵、海水泵、压舱水泵、污油泵等。
  • 锅炉(Boiler)
  • 仓储用冷冻设备(冰机)
  • 中央空调设备
  • 淡水制造机(Fresh Water Generator)
  • 焚化炉(Incinerator)
  • 节热器(Economizer)
  • 油水分离器(Oily Water Separator)
  • 污水处理系统(Sewage Treatment System)
  • 海生物防止装置(Marine Growth Preventing System)
  • 船体防蚀装置(I.C.C.P)
  • 船艏推进器(Bow Thruster)
  • 压舱水系统
  • 热交换机

等机械

甲板机械[编辑]

船舶之甲板机械一般会列入轮机部来管理与维修保养,并由甲板部(水手)操作。甲板机械一般用以辅助船舶进出港作业。

  • 锚机(Anchor Windlass)
  • 绞缆机(Mooring Winch)
  • 导索器

推进装置[编辑]

目前主流的推进装置以螺旋伡叶为主,尚还区分为(固定伡叶或可变螺矩伡叶)、喷射冲压式、吊舱伡叶式等等。 辅助推进器大多是称呼船首的舷侧堆进器,靠离岸时常使用到。

教育[编辑]

依照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章程规定,须满30个月之海事教育、或依就读学制修齐规定学分、并依各国海事教育法令的规定:需有海事职业学校、海事专科暨大学、技术学院等院校之学历;可进修轮机工程及其相关技职之专科技术院校有

海运暨管理学院:轮机工程学系暨研究所
海事学院:轮机工程系暨研究所
工学院:系统及船舶机电工程学系暨研究所
海洋事业学院:轮机工程系
军事学科部:轮机组
造船暨轮机工程学系
造船暨轮机工程学系
轮机工程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