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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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镇方河南汝宁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父霍坤,赠陕西副使。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四十四名举人[1][2],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初授南郑县知县,历任镇江府知府、山东副使[3]、陕西副使、湖广分守道参政[4]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2. ^ 《光州志》
  3. ^ 万历四十年正月,升镇江府知府霍镇为山东副使。
  4. ^ 《湖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