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A5856628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阅读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理解维基百科的立场与常见注意事项。
- 有任何编辑上的问题?请试试IRC即时讨论。也可在下面加入“{{Helpme}}”,其他维基人见到后就会来提供帮助。
- 不知道有什么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写!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乐趣,成为一名充实的维基百科人。
-- Kakoui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11 (UTC)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或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谢谢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28 (UTC)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或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谢谢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29 (UTC)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MakecatTalk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0 (UTC)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或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谢谢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0 (UTC)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或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谢谢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1 (UTC)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或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谢谢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2 (UTC)
懒猫邮件电话采集精灵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Kegns♖ 2011年10月22日 (六) 17:39 (UTC)
懒猫邮件电话采集精灵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您好,您创建的条目已经被快速删除,原因是广告或宣传。您可能在维基百科上看到过一些类似主题的条目,但是您写的懒猫邮件电话采集精灵条目不满足维基百科的要求。
- 首先,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您所写的条目必须符合维基百科的要求,而不是简单的官方的简介和宣传稿。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以客观,无偏见的笔调撰写,而不能片面夸大,美化。维基百科条目不能用来招揽生意,扩大知名度。可以对历史,发展,现状,特点进行介绍。
- 其次,维基百科秉持中立的观点,关于人物的条目的作者最好不是他自己,公司类条目的作者最好不是该公司的老板,员工,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这是因为有利益关系的人做到中立过于困难。
- 最后,维基百科收录“值得关注的主题”,关注度决定了一个主题是否有创立条目介绍的必要。关注度包括广泛的报道,来源应具有编辑诚信度,来源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来源应独立于主题实体等。
因此,感谢您参与维基百科,但您可能需要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然后再尝试撰写条目。
另外:如果您需要被删除条目的内容,请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通过邮件发送给您。--Wing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18:50 (UTC)
懒猫邮件手机采集软件,好用才是硬道理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祥龙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1: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