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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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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選出,任期為1956年至1969年,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在任期內通過了《關於以彭德懷同志為首的反黨集團的決議》、《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等決議。

組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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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次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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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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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56年9月28日晚間在北京舉行[1],出席的有中央委員會委員96人,候補委員70人。會議選舉了新的中央機構。

中央政治局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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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八屆一中全會(1956年9月28日)

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備註
1 毛澤東 中共中央主席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主席兼國防委員會主席(至1959年4月)
全國政協名譽主席
2 劉少奇 中共中央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至1959年4月)
國家主席(自1959年4月)
國防委員會主席(自1959年4月)
 
3 周恩來 中共中央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總理
全國政協主席
外交部部長(至1958年2月)
中共中央專門委員會主任
4 朱德 中共中央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副主席(至1959年4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自1959年4月)
5 陳雲 中共中央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副總理
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1958年至1961年)
中央經濟工作五人小組組長(1957年至1958年)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1958年起)
中央原子能委員會主任
6 林彪 中共中央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1958年5月25日八屆五中全會增補
7 鄧小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書記處總書記
中共中央軍委常委
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1954年4月—1956年11月)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中央政治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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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備註
1 林彪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至1958年5月)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1958年5月25日五中全會增補政治局常委
2 林伯渠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副委員長
3 董必武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監委書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至1959年4月)
全國政協副主席(至1959年4月)
國家副主席(自1959年4月)
4 彭真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
全國政協副主席
5 羅榮桓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委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監委書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
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
中央軍委民兵工作小組組長
6 陳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自1966年1月)
中共中央軍委常委(至1959年9月)
國務院副總理
外交部部長(自1958年2月)
上海市市長(至1958年11月)
外交學院院長(至1961年)
7 李富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自1958年)
國務院副總理
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
1966年8月十一中全會上當選政治局常委
8 彭德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西南局「三線」建設委員會第三副主任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國防部部長(至1959年9月)
9 劉伯承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軍事學院政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軍事學院院長
中央軍委戰略小組組長
10 賀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中共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主任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主任
國務院編制審查委員會主任
11 李先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自1958年)
國務院副總理 中央財經小組副組長

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備註
1 烏蘭夫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第一書記
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二書記(自1960年)
國務院副總理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
內蒙古大學校長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自1965年5月)
2 張聞天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3 陸定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自1962年)
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
國務院副總理
文化部部長
4 陳伯達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5 康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央文教小組副組長
中央文革小組顧問
中央教育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毛澤東選集》編輯委員會副主任
中央文教小組理論小組組長
6 薄一波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國務院副總理
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
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二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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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956年11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舉行。劉少奇作《目前時局的報告》,談到埃及問題波蘭問題匈牙利問題以及黨對這些問題所採取的政策和應記取的教訓。周恩來作《關於1957年度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和財政預算的控制數字的報告》,報告充分肯定了成績,指出了缺點,總結了經驗教訓;報告明確提出,1957年的計劃應當在繼續前進的前提下,為基本建設作適當的壓縮;合理調整各經濟部門之間的比例關係,以適應國家的財力和物力的可能性。陳雲作《關於糧食和主要副食品問題的報告》。毛澤東作總結髮言,同意全會所採取的各項方針和措施,並著重談了經濟問題、國際形勢問題、中美關係問題,他強調「我看有兩把『刀子』,一把是列寧,一把是史達林。現在史達林這把刀子,俄國人丟了。……我們中國沒有丟。我們第一條是保護史達林,第二條也批評史達林的錯誤,寫了《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經驗》那篇文章。我們不像有些人那樣醜化史達林,毀滅史達林,而是按照實際情況辦事。」。此外根據毛澤東的提議,會議決定於1957年全黨開展整風運動,整頓「主觀主義、宗派主義、官僚主義」[2][3]

三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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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三次全體會議於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在北京舉行。鄧小平作關於《整風運動的報告》和會議的總結髮言,陳雲作《關於改進國家行政管理體制問題和關於農業增產問題的報告》,周恩來作《關於勞動工資和勞保福利問題的報告》。毛澤東在會議結束前作了題為《做革命的促進派》的講話。會議基本通過了《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以及關於工業、商業、財政的管理體制和關於勞動工資、勞保福利問題的幾項規定草案。這次會議重點討論了五個問題:一是關於整風和反右派鬥爭問題,肯定了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進行政治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社會主義革命的很合適的形式;二是關於農業問題;三是關於國家行政管理體制問題;四是關於勞動工資和勞保福利問題;五是關於國內主要矛盾問題,認為國內的主要矛盾是「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這次會議對1956年黨中央所採取的反冒進的若干正確作法再次提出尖銳批評,這實際上是後來發動「大躍進」的開端。

四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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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958年5月3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除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外,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列席了會議。

全會討論了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議程、代表團的組成和大會主席團的組成。討論了《中央委員會向八大二次會議的工作報告(修正稿)》和《八大二次會議關於在莫斯科舉行的各國共產黨、工人黨代表大會的決議(草案修正稿)》等文件。

五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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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1958年5月25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增選林彪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增選柯慶施李井泉、譚震林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增選李富春、李先念為中央書記處書記。遞補楊獻珍王恩茂為中央委員。全會還決定創辦出版黨中央理論刊物《紅旗》雜誌,由陳伯達任總編輯。

六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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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在湖北武昌舉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4人,候補中央委員82人。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列席了會議。

毛澤東主持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鄧小平作了《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的說明》,李富春作了《關於一九五九年國民經濟計劃安排的說明》。

全會通過了由毛澤東主持起草的《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通過了《關於改進農村財政貿易管理體制的決議》、《關於1959年國民經濟計劃的決議》 和《同意毛澤東同志提出的關於他不作下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候選人的建議的決定》。

七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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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1959年4月2日至5日在上海舉行。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81人,候補中央委員80人。中央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列席了會議。

毛澤東主持了這次會議。全會聽取了薄一波作的《關於第一季度工業生產情況和第二季度的安排的報告》,李先念作的《關於財貿工作的情況和意見的報告》,鄧小平作的《關於經濟工作和國家機構的人事配備的說明》,李富春作的《關於準備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的1959年國民經濟計劃主要指標的說明》。

全會討論並通過了《關於人民公社的十八個問題》、《1959年國民經濟計劃草案》和《關於國家機構和人事配備的方案》。全會還討論並決定了準備向第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候選人的提名方案。

全會通過的政治局擴大會議制定的《關於人民公社的十八個問題》的會議紀要,總結了糾正公社化運動中「左」的錯誤的成果,對人民公社的管理體製作了一系列原則的規定。全會再次批評了「反冒進」。

八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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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於1959年8月2日至8月16日在江西廬山舉行[4]。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75人,候補中央委員74人。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14人列席了會議。這次會議的議題:一是對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等進行批判;二是討論調整1959年經濟計劃指標。毛澤東在會議期間作了多次講話。

全會通過了《關於以彭德懷同志為首的反黨集團的決議》、《關於撤銷黃克誠同志中央書記處書記的決定》、《為保衛黨的總路線、反對右傾機會主義而鬥爭的決議》、《關於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決議》和《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公報》。全會決定撤銷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和周小舟4人分別擔任的國防部長、總參謀長、中央書記處書記、外交部第一副部長和湖南省委第一書記職務,保留他們的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政治局委員和政治局候補委員職務以觀後效。

九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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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於1961年1月14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83人,候補中央委員87人。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其它工作人員23人也列席了會議。毛澤東主持了這次會議。會議聽取和討論了李富春作的《關於1960年國民經濟計劃執行情況和1961年國民經濟計劃主要指標的報告》、聽取和討論了鄧小平作的《關於1960年11月在莫斯科舉行的各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的報告》。通過《關於農村整風整社和若干政策問題的討論紀要》。全會正式批准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建議國務院根據這一方針,編制1961年國民經濟計劃,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全會號召全國集中力量加強農業戰線,貫徹執行國民經濟以農業為基礎,全黨全民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方針。全會還批准成立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六個中央局,代表中央分別加強對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領導。其中,陶鑄擔任中南局第一書記、宋任窮擔任東北局第一書記、李井泉擔任西南局第一書記、劉瀾濤擔任西北局第一書記、李雪峰擔任華北局第一書記、柯慶施擔任華東局第一書記。

十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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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於1962年9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2人,候補中央委員88人。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負責人33人列席了會議。會議由毛澤東主持。八屆十中全會認為,我國人民當前的迫切任務是:貫徹執行毛澤東提出的以農業為基礎、以工業為主導的發展國民經濟的總方針,把發展農業放在首要地位,正確地處理工業和農業的關係,堅決地把工業部門的工作轉移到以農業為基礎的軌道上來。八屆十中全會號召全國各民族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主黨派、一切愛國人士,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在黨中央和毛澤東的領導下,更高地舉起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光輝旗幟,鼓足幹勁,努力增產節約,為爭取明年農業的豐收、為爭取國民經濟的新發展、為爭取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勝利而奮鬥。

全會增選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21人,候補委員21人。增選陸定一、康生、羅瑞卿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撤銷了黃克誠、譚政的中央書記處書記職務。

十一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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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在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一次全體會議於1966年8月1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141人。列席會議的有省、市、自治區黨委及中央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中央文化革命小組全體成員和首都高等學校的「革命師生」代表47人。毛澤東於8月5日寫下《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8月7日,大字報發表後,全會立即轉為集中揭發批判劉少奇和鄧小平。

8月8日,全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規定文化大革命的鬥爭目標是鬥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批判「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把領導權奪回到無產階級手中來。進行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是運用「四大」(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

全會討論和批准了1962年9月八屆十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關於國內、國際問題的重大決策和重大措施。

8月12日,根據毛澤東的提議改組了中央領導機構,選舉毛澤東任主席,林彪任副主席,選舉毛澤東、林彪、周恩來、陶鑄、陳伯達、鄧小平、康生、劉少奇、朱德、李富春、陳雲為中央政治局常委;補選陶鑄、陳伯達、康生、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李雪峰、謝富治、宋任窮為政治局候補委員;補選謝富治、劉寧一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決定撤銷彭真、羅瑞卿、陸定一的中央書記處書記及楊尚昆的候補書記的職務。另外增補候補中央委員楊得志韋國清羅貴波張經武謝覺哉葉飛為中央委員。全會選出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未按得票多少排列名次,林彪名列第二位,實際上成為毛澤東的副手和接班人。全會沒有重新選舉中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但以後只有林彪被稱為副主席,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原來的副主席職務不再提及,實際上是取消了。[來源請求]

八屆十一中全會對於文化大革命的全面發動是一次關鍵性的會議。會後,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的很大部分權力,逐漸為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所掌握。

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1966年8月1日-12日)

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備註
1 毛澤東 中共中央主席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政協名譽主席
2 林彪 中共中央副主席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部長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3 周恩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總理
全國政協主席
國務院業務組組長
4 陶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
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
國務院副總理 中央文化革命小組顧問 1967年1月4日被撤職
5 陳伯達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央文化革命小組組長
「五一六」小組組長
6 鄧小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書記處總書記
中共中央軍委常委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1968年10月31日八屆十二中全會被撤職
7 康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政協常務副主席
8 劉少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主席兼國防委員會主席 1968年10月31日八屆十二中全會被撤職
9 朱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10 李富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
11 陳雲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副總理

中央政治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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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備註
董必武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家副主席
彭真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
全國政協副主席
羅榮桓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委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監委書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
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
中央軍委民兵工作小組組長
陳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自1966年1月)
中共中央軍委常委(至1959年9月)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外交部部長(自1958年2月)
彭德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西南局「三線」建設委員會第三副主任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劉伯承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軍事學院政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軍事學院院長
中央軍委戰略小組組長
賀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中共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主任
國務院副總理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主任
國務院編制審查委員會主任
李先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自1958年)
國務院副總理 中央財經小組副組長
徐向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全軍文化革命小組組長
聶榮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葉劍英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兼秘書長
國防委員會副主席

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備註
1 烏蘭夫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第一書記
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二書記
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
內蒙古大學校長
2 薄一波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國務院副總理
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
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3 李雪峰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一書記
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
中共北京軍區第一政委
中共河北省軍區第一政委(1968年2月–1970年12月)
河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1968年2月–1970年12月)
4 謝富治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國務院副總理兼公安部部長
北京市革命委員會主任
5 宋任窮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中央東北局第一書記

十二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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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二次全體會議於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時任國家主席劉少奇在會議上被「永遠開除出黨,撤消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

這次會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29個省、市、自治區都建立了革命委員會後召開的。參加這次全會的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負責人共133人中,原八屆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只有59人,僅有34%。出席會議的有中央文革小組全體成員,軍委辦事組成員,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和各大軍區的主要負責人,中央直屬機關人員。毛澤東主持會議並發表講話[5],會議一開始以二月逆流的罪名圍攻陳毅葉劍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聶榮臻等人,以及所謂「一貫右傾」的朱德陳雲鄧子恢等人[6]。會議通過了由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寫成的《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並作出了撤銷劉少奇黨內外一切職務和開除黨籍的決定[7],當時中央委員陳少敏拒絕舉手[8]。會議通過《關於召開黨的九大及其代表產生辦法》等[9]。全會通過了召開黨的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定,以及《關於九大代表產生的決定》,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草案)》的決定。會議還通過了候補中央委員遞補為中央委員的人員名單:黃永勝許世友陳錫聯張達志韓先楚潘復生劉建勛劉子厚吳德李大章

《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的決議於1980年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宣布撤銷[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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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媒体解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运作机制. [2013-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7). 
  2. ^ 郭大鈞. 中国当代史.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1: 82. 
  3. ^ 張家康. 三分错误七分成绩 毛泽东评斯大林功过是非 (2). 《黨史博採》. 中國共產黨新聞. [2020-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4. ^ [历史上的今天]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在庐山开幕. 中國廣播網. [2020-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5. ^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公报. 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毛主席著作出版辦公室. 1968. 
  6. ^ 何蜀. 為毛主席而戰——文革重慶大武鬥實錄. 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1 August 2010: 269. ISBN 978-962-04-2995-8. 
  7. ^ 鄧書傑 李 梅 吳曉莉 蘇繼紅. 动荡年代(1960-1969)(中国历史大事详解). 青蘋果數據中心. 16 December 2013: 560. GGKEY:UCQPXLXJCSZ. 
  8. ^ 徐文欽. 崛起之路——共和国风云60年. 南文博雅. 21 April 2015: 128. GGKEY:Y94D561W04F. 
  9. ^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公报 (一九六八年十月三十一日通过). 人民網. [2015-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10. ^ 改变中国 十一屆三中全会前后的重大决策.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 7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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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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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
1945年-1956年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第八屆
1956年-1969年
繼任:
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
1969年-197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