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法學院
外觀
中山大學法學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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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ol of Law, Sun Yat-sen University | |
舊稱 | 國立廣東大學法科學院、國立中山大學法科學院、國立中山大學法學院、中山大學法律學系、中山大學法政學院 |
地址 |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 中山大學廣州校區東校園 |
建立日期 | 1924年 |
隸屬 | 中山大學 |
網站 | law |
中山大學法學院(School of Law, Sun Yat-sen University),是中山大學下屬院系之一,始建於1924年,是中山大學最早創建的院系之一,其辦學歷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建立的廣東課吏館。[1]該院同時兼掛中山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2]和中山大學中英國際海事法學院[2][3]兩個牌子。該院位於中山大學廣州校區東校園。
沿革
[編輯]清末新政中,各省設立課吏館以培訓地方官員。廣東課吏館於1902年奏准設立,並於1905年改為廣東法政學堂,最終於1923年改組為廣東公立法政專門大學。[4]
1924年,孫中山將廣東公立法政大學與國立廣東高等師範學校和廣東公立農業專門學校合併,組建為國立廣東大學,原廣東公立法政大學改為國立廣東大學法科學院。[4]1926年,國立廣東大學更名為國立中山大學,該院隨之更名為國立中山大學法科學院。[1]1931年,國立中山大學實行學院制,該院改稱為國立中山大學法學院。[4]
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全國院系調整,中山大學法學院被撤銷。1979年7月,中山大學復辦法學學科,中山大學法律學系建立。1993年7月,法律學系與政治學與行政學系、社會學系、人口研究所共同組建為中山大學法政學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學撤銷法政學院,並在原法律學系基礎上組建中山大學法學院。[1]
學科方向
[編輯]中山大學法學院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法、民商法、中國法制史研究,並發展環境法學和立法學等新興學科方向[1]
專業設置
[編輯]截止至2022年1月,中山大學法學院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立法學、港澳基本法研究兩個二級學科博士點,並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