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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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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號石田直隸鎮江府丹徒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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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曾任山西蒲州知州[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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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吳良貴,以季子淑封奉直大夫,嗣以仲子吳起龍贈中憲大夫。

姊吳氏,邑之高莊人,性靜慧,幼稚時不喜嬉戲。許配金壇曹氏子,年十四,曹氏子夭亡,吳氏向父請求一同赴曹家弔喪,父許諾,至其家,憑棺哀哭,回家後即閉門禮佛,朝夕誦經,父母去世後,督課二弟吳起龍、吳淑,先後成進士,又紡織布匹出售,為曹氏子營墓樹松柏,歲時伏臘往哭奠。曹氏致之養田,吳父沒有接受,合鄉父老生員上狀給巡按御史,請朝廷旌表其門。崇禎二年得旌曰「淑貞」,建祠及坊,遠近士大夫為詩歌傳,傳頌其事。松江陳繼儒題之曰《貞節錄》,福建蔣德璟為序,因名以曹貞吳。吳氏卒後,其侄女(吳起龍次女)馮貞吳(幼許金壇馮心曉長子)復以貞節著名里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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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丹徒縣誌》
  2. ^ 周景柱《蒲州府志·卷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