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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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令中國古代醫官名。掌管醫事行政的最高長官,太醫署太醫院的行政長官。

太醫令俸六百石,為太醫之長,掌管諸醫。戰國秦國置,為侍醫之長。[1]「秦制二十等爵以賞功勞」,太醫令的爵位在八等或以下。漢承秦制,置太醫令。其下設「太醫丞」,為太醫令的助手。太醫令一人,掌太醫;屬官有太醫方丞一人,掌治療;太醫藥丞一人,掌藥劑;吏十九人,醫生二百九十三人。西漢太常少府皆有太醫令丞,屬於太常的為百官治病,掌管衛生行政及管理宮廷太醫;屬少府的則與太官、湯官等伺應宮廷。有經驗良方,頒行於各郡國東漢魏晉南北朝沿設。西晉宗正東晉門下省南朝宋、齊、梁、陳沿置。北齊太常所屬有太醫署,置令、丞掌醫藥事,門下省所屬有尚藥局,掌御醫。隋唐改稱「太醫署令」。宋代的醫務機構除太醫局外,有翰林醫官院和御藥院等,醫官亦比照文武官員特加官階之號。太醫局長官為提舉。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歷史辭典》

參考來源[編輯]

  1. ^ 史記·扁鵲列傳》:「秦太醫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鵲也,使人刺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