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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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Pang Da Automobile Trade Co., Ltd
曾用名唐山龐大汽車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冀東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民營企業、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上交所除牌前:601258
機構代碼91130200746886581K
公司前身灤縣物資局機電設備公司
成立2003年3月3日
創辦人龐慶華
代表人物董事長:黃繼宏
副董事長、總經理:趙鐵流
總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唐山市灤州市灤縣火車站東一公里處
營業據點數267家經銷門店(2022年)[1]
業務範圍 中國大陸 蒙古
產業零售業
服務汽車銷售、保險、金融、二手車
營業額 260.20億元人民幣(2022年)[1]
稅前盈餘 -14.41億元人民幣(2022年)[1]
稅後盈餘 -15.49億元人民幣(2022年)[1]
資產 102.89億元人民幣(2022年)[1]
所有權者黃繼宏(23.02%)[1]
員工人數10,060人(2022年)[1]
主要股東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16.09%)
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企業財產處置專用帳戶(10.56%)
海南金信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3.12%)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42%)
深圳市國民運力數通科技有限公司(2.35%)[1]
網站www.pdqmjt.com

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除牌前:601258,簡稱:*ST龐大),簡稱龐大汽貿集團龐大集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家從事汽車銷售的企業集團,總部位於河北省唐山市灤州市。公司的前身為灤縣物資局機電設備公司,1999年改制為股份制公司[2]。其創始人為龐慶華,曾長期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

龐大集團曾是中國大陸規模最大的汽車銷售集團,鼎盛時期共擁有1429個銷售網點[2]。2017年,該公司爆發經營危機,至2019年被法院破產重整[3]。但在完成重整程序後,其經營問題仍存。2023年5月,龐大集團股票被上交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4]

歷史[編輯]

初創[編輯]

龐大集團的創始人為龐慶華,1983年在灤縣物資局機電設備公司工作,此後龐慶華在唐山市物資領域擔任不同的領導職務。灤縣物資局機電設備公司為龐大集團的前身,1983年(一說1987年)即開始涉足汽車銷售[2][3][5]

1992年,龐慶華提出了「五千輛車、五百萬利潤、五億元銷售額」的三「五」口號,亦是最早以4S店形式代理銷售一汽大眾捷達的企業,1995年獲得捷達銷量全國第二[2]。同年,灤縣機電設備公司通過自有資金開展購車分期付款業務,當時的首付比例為50%,貸款期限為一年,由於自有資金有限,因此這項業務時斷時續。直至1999年9月與中國銀行唐山分行達成合作,利用銀行資金為客戶購車提供貸款業務。這一模式被業界稱為「冀東模式」。儘管如此,隨著汽車貸款業務擴大,擔保資金量需求也在增大,龐大集團風險程度也在增加[6]

巔峰發展[編輯]

1999年,在國企改革中,灤縣機電設備公司改制為股份制企業。當時龐慶華作為總經理出資30萬元,僅占10%的股份[2][5]。在這一時期冀東機電擴大經銷網絡,形成60多家經銷店的規模。龐慶華在回憶發跡史時稱,該時期冀東物貿基本上控制了河北汽車經銷市場[3]。與此同時,該公司以「冀東文化」的企業精神、嚴格的管理制度取得初步成功,具備核心競爭力[2]

2004年,冀東機電獲得了速霸陸在中國北方8個省份的代理權,當年實現總銷售收入98.9億元,稅前利潤1.5億元,由此逐步成長為全國性的汽車零售商[2]

2005年,原控股股東冀東物貿將其下屬汽車經銷類公司的股權轉讓予冀東機電,冀東機電將非汽車經銷類公司的股權轉讓予冀東物貿[7]

2007年,冀東機電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並更名為龐大集團[7]。當年龐大集團銷售汽車20多萬輛,完成銷售收入200億元,稅後利潤5億元,躋身中國500強企業第238位,有14個品牌全國銷量第一;2008年以538億元營業額位居中國大陸汽車經銷商百強榜首位,有18個品牌全國銷量第一[2][8]

2009年4月23日,由龐大集團出資,位於北京市亦莊的中冀斯巴魯大廈正式啟用,這是中國大陸首家由汽車經銷商出資建設並以代理品牌命名的綜合型大廈。當天,速霸陸重工業株式會社取締役兼專務執行役員長門正貢宣布加深與龐大集團合作。彼時龐大集團成為速霸陸品牌在中國大陸19個省的總代理,占據速霸陸在中國大陸超過半數的銷售額[8]

2011年4月28日,龐大集團在上交所上市,成為中國大陸首個發行A股上市交易的汽車經銷商集團。上市當年,龐大集團當時的市值高達471億元,並於同年獲得「中國汽車銷售服務十大企業集團」第一名。龐大集團市值曾一度超過630億元,是全球市值最高的汽車經銷商集團[2][3]。截至2011年6月,龐大集團在中國大陸28個省、市、自治區及蒙古國新增了410家汽車經營網點,在原有規模上增長了59%;2012年,其布設的經營網點達到1429個,其中一半以上是4S店。該公司主要通過購地自建店面,較租賃土地相比資金投入極大。龐大集團一般選擇二三線城市的城鄉結合帶購置大片的土地資源,然後再開始建店。龐慶華解釋稱,之所以主要採用購地形式,主要原因是租地建店涉及落戶難以及核銷利潤的問題。然而龐大所引入的大多是中低端汽車品牌,市場培育期較長,盈利能力較差。由於規劃性較差,導致大量土地和店面閒置,資產利用率和效益低下[9][10]。2010年到2013年左右,龐大在全國多個省市擁有土地共計約1334萬平方米。在經銷網點不斷擴大的同時,龐大還竭力擴展自己的業務線,一度計劃進軍汽車製造業[2]

2011年7月,龐大集團發布公告稱,計劃收購世爵汽車薩博汽車青年蓮花青年汽車關聯企業)的股權[11],目的是取得薩博在中國大陸的進口車代理權。2011年12月19日,薩博汽車向瑞典地方法院申請破產,龐大集團也因此終止相關交易,受此影響損失3億元人民幣[2][12]

2013年1月17日,龐大集團與日本速霸陸重工業簽訂合同,原速霸陸重工獨資速霸陸中國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其中龐大集團出資40%,速霸陸重工出資60%。新合資公司於當年7月開始運營,同年10月1日起全面管理速霸陸在中國大陸的所有經銷店,統一管理制度[13]。龐大集團成為中國大陸第一家與整車廠家建立合資銷售公司的經銷商集團[2]

至2017年,龐大集團新車銷售48.17萬輛,營業收入704.8億元[3]

經營危機[編輯]

2017年4月28日,中國證監會向龐大集團發出《調查通知書》,稱龐大集團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14]。按照董事長龐慶華的說法,因2015年公司與國信證券簽訂的員工持股股權收益互換協議存在信披不實情況,因此證監會對公司展開調查[9]。這一事件成為了龐大由盛轉衰的轉折點[3],導致龐大集團融資成本上漲,成為資金危機的導火索[2]。有投資者表示,龐大集團在4月28日收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書,但當晚僅公布一季度業績,直到5月2日收盤以後才公布被調查消息,認為推遲公告是「給內幕知情人資金出逃的時間」。這也令當日買入龐大股票的投資者十分氣憤[9]

由於公司的資金鍊出現問題,2017年5月4日,龐大集團向冀東豐公司借款1700萬元,期限為一年。直至2018年5月未能如期清償貸款[2]

2018年5月16日,龐大集團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告知書,經中國證監會調查並確認,龐大集團存在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以及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的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龐慶華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對龐大集團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另外其他兩名責任人員也被處以警告和罰款[15]。翌年5月20日,上交所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對龐大集團及龐慶華,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武成予以公開譴責;公開認定時任董事長龐慶華3年內不適宜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時任董事會秘書劉中英予以通報批評[16]

2018年6月,龐大集團爆發資金危機。在2018年半年報中,龐大集團稱「2018年上半年,被中國證監會調查事件給公司的經營帶來的負面影響持續發酵,疊加2018年度的整體資金環境偏緊等因素,公司的融資困難、資金緊張問題進一步凸顯,繼而嚴重影響並制約了公司的正常經營」。由於缺少資金採購車輛、銷售任務無法完成、廠家返利等政策難以兌現,加上中國汽車市場遭遇了首次負增長,令龐大集團陷入了嚴重的經營危機。當年,龐大集團因買賣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等原因,累計24次成為被告,涉及金額近9億元,有8名高管因此事而離任[2][3]。該公司又因拖欠海通恆信9982.5萬元融資款項,後者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上海金融法院凍結了龐慶華在龐大集團全部股權,期限為三年[3]。為了解決資金緊張問題,龐大集團將貢獻集團50%的利潤的奔馳、雷克薩斯、廣汽豐田等品牌19家4S店打包出售,獲得26.66億元現金。與此同時,龐大集團還積極清減盈利性差的4S店,調整後的經銷網點由2017年末的1035家縮減到806家,最終保留約360家可以持續盈利的4S店。另外龐大集團計劃出售多家奔馳經銷商股權,但因資金缺口問題,短期內靠變賣資產難以填補,只能尋求河北當地、金融機構以及廠家的支持[2][3]

2018年9月,河北省、唐山市以及銀保監會、證監會就龐大集團的債務問題召開會議,並組成金融債委會,要求各債權人不得單獨對龐大集團採取訴訟或查封、扣押、凍結資產等措施,儘快恢復授信敞口,落實融資方案,做到「不停貸、不斷貸,執行兩年緩衝期和停止罰息」[2]

2019年1月,由於長達半年時間沒有採購新車等原因,上汽通用五菱解除了與龐大集團的合作關係[3]。龐大集團旗下經銷商的進車、銀行融資供應鏈全部中斷,全年業務基本全部處於停滯狀態[17]

破產重整[編輯]

2019年5月13日,龐大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冀東豐公司送達的《告知函》。冀東豐公司在《告知函》中稱,鑑於公司無法清償其到期1700萬元債務,已於2019年5月13日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為由,向法院提出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3][18]。同年6月,龐慶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龐大集團於5月17日提交了破產重組的申請,具體方案是「債轉股」[3]。6月20日,創始人龐慶華辭任董事長、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職務[19],僅保留黨委書記職務。龐大集團內部人士表示這是需要遵守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的要求,因此必須作出辭任決定[20]

2019年9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冀東豐公司對龐大集團的重整申請,並指定龐大集團清算組擔任龐大集團管理人。該公司股票於9月6日開市起停牌一天,9月9日復牌並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龐大」[21]。9月15日,管理人確定元維資產、深商集團和國民運力組成聯合體,作為龐大集團重整的意向投資人[10]

2019年10月14日,龐大集團董事會決定選舉馬驤為新一任董事長[22],直至翌年7月10日辭任[23]

2019年11月,重整投資人及龐大集團向上交所遞交了《龐大2020~2022發展規劃》。根據規劃方案,2020年,龐大要開發新客戶,穩定老客戶,計劃銷售車輛20.25萬輛;2021年,將繼續拓寬銷售渠道,加強與國內和國際廠商的合作關係,利用公司網點數量和網點分布的優勢,計劃銷售車輛30.37萬輛;2022年計劃銷售車輛45.56萬輛。不過龐大集團2020年、2021年實際業績並未達到上述規劃預期,分別僅為14.10萬輛和14.14萬輛[10]

2019年12月9日,龐大集團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組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同日,唐山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龐大集團重整計劃,並終止公司重整程序[24]。根據《重整計劃》,深商控股、元維資產、國民運力作為重整投資人承諾出讓龐大集團股份[25]

2019年12月30日,經唐山中院民事裁定,確認龐大集團重整計劃執行完畢。重整計劃結束後,2020年1月15日,龐大集團股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並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ST龐大」變更為「ST龐大」[24]

2020年7月21日,龐大集團董事會決定,選舉深商集團總裁黃繼宏為董事長[26],黃繼宏也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10]

2020年11月,經上交所調查,龐大集團重整投資人在承諾增持期間增持金額嚴重低於增持承諾,甚至在增持計劃延期期間一股未增,實際增持情況與其前期披露的增持計劃及延期增持計劃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違反《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交所對龐大集團重整投資人予以通報批評[27]。而原控股股東及原實際控制人龐慶華在重整過程中存在重整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的違規行為,上交所對龐慶華予以通報批評[28]

再陷危機[編輯]

2021年4月6日,龐大集團全資子公司中冀興旺擬將持有的中冀樂業股權轉讓予寶利嘉普,交易完成後,預計給公司帶來約4.97億元的收益。據第一財經獲取的一份材料顯示,中冀樂業已於2021年3月25日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查封。3月30日,審計機構完成了龐大集團的審計報告,在出具的針對中冀樂業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該審計機構並未就「中冀樂業已被查封」給出任何警示[17]

2022年6月,龐大集團發布公告,向天津中原星投資轉讓其持有的滄州龐大100%的股權,轉讓價款用於抵償公司旗下子公司與受讓方之關聯方北星(天津)汽車有限公司的借款。本次交易預計給公司帶來的收益約為1.95億元[29]

2022年9月2日,龐大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通知,國開證券與龐慶華、冀東物貿等民事執行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將對龐慶華持有的龐大集團股票2.5322億股進行處置。第一次網絡司法拍賣將於9月26日到27日在淘寶網進行[30]。龐慶華的2.53億股被拆分成了5個標的物進行拍賣,每個標的物為5000萬股左右,起拍價在6000萬元左右[31]。9月28日,該公司公布第一次網絡司法拍賣結果,其中有2個標的物,總計1億股競拍成功[32]。剩餘3個標的物安排於10月26日到27日進行拍賣,均由長春市友何投資有限公司競得[33]

與此同時,原控股股東龐慶華手握的龐大集團股權既未完成解押,也未劃轉讓渡給重整方。由於重整方當初的相關承諾遲遲未兌現,龐慶華已向法院提起訴訟[31]。龐大集團的股價也因此停滯不前,而重整方此前承諾2020年-2022年經營發展以及業績的規劃也難以實現[10]

2023年5月20日,龐大集團公告稱,收到上交所向公司下發的關於收到信訪投訴有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該監管工作函顯示,有投資者投訴稱,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現金和資產、利用退市逃避重整業績承諾、上市公司虛假回購等違規事項。舉報人稱,公司董事會審議關於公司向實控人黃繼宏控制的眾泰汽車採購整車及零部件的總額不超過10億元,涉嫌控股股東利益侵占。此外,其還舉報公司控股股東存在涉嫌逃避35億元重整業績補償義務的情形[17][34]

2023年5月24日,龐大集團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發的《關於擬終止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告知書稱,鑑於龐大集團股票已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已經觸及終止上市條件,上交所依據相關規定對龐大集團股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5月25日起,龐大集團股票停牌[4][35]。5月26日,龐大集團再發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36]

業務[編輯]

截至2022年,龐大集團擁有267家經銷門店,其中中高端及合資品牌4S店244家,覆蓋中國大陸25個一級行政區,其中京津冀地區銷售門店占比近50%,代理銷售品牌包括奔馳、奧迪、大眾、豐田、本田等乘用車品牌,哪吒、廣汽埃安等新能源車及商用車品牌[1]。與此同時,該公司同時為速霸陸中國的參股股東,管理速霸陸在中國大陸的所有經銷店[13];全資持有的中冀斯巴魯作為速霸陸在中國大陸除華東華南地區[註 1]外其他地方的總代理[8]。除外,公司還開展包括汽車維修、保險、金融、二手車等衍生業務[1]

鼎盛時期龐大集團的業務構成稱之為「三駕馬車」,初期是商用車、乘用車、微面各占三分之一,此後由於市場發展變化演變為進口車、商用車、乘用車各占三分之一,此外還包括農用車及工程機械。龐慶華也以「掐兩頭舍中間」,「春天貨車,秋天轎車」的諺語總結業務布局[2][5]

消費信貸業務[編輯]

1995年,原灤縣機電通過自有資金開展購車分期付款業務。1999年9月,公司與中國銀行唐山分行(後為河北省分行)達成合作,以「銀企合作、互惠雙贏」的宗旨,利用銀行資金為客戶購車提供貸款業務,這一模式被業界稱為「冀東模式」。其本質是由經銷商來控制購車用戶的貸款風險,由經銷商幫助用戶申請貸款、幫助用戶辦理選車上牌照手續、幫助銀行收繳貸款本息、為客戶全程擔保。早期中國銀行發放的汽車消費貸款中,70%以上是以「冀東模式」發放的。龐大集團此後還與交通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北京農商銀行開展合作,與一汽財務、東風財務以及菲亞特金融、戴姆勒金融進行汽車消費信貸合作,業務覆蓋範圍擴大至河北、內蒙古等北方8省市[7][6]。截至2009年,龐大集團為24萬客戶辦理了300億元風險為零的貸款[2]

根據龐大集團的介紹,客戶申請「冀東模式」汽車消費貸款,首先會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進行調查核實並評分,根據評分結果決定是否向銀行推薦該客戶和是否為其辦理消費信貸擔保。經銷商完成批核後,公司、客戶及客戶擔保人簽訂購車信貸買賣合同,並轉交給合作銀行,之後合作銀行會對客戶資料進行核實,批核後與客戶簽訂貸款合同,公司成為其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協助該客戶辦理申請牌照、購買保險及報稅等事宜。之後,客戶將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抵押手續,將汽車抵押給銀行,公司相應保留相關文件的複印件,納入客戶檔案。當銀行將貸款轉帳到公司後,客戶即可提取車輛,並根據預先約定的還款安排向公司或銀行還款。當客戶償清所有欠付的購車貸款後,公司會解除客戶的汽車抵押[7]

而為了嚴控自身的風險,龐大集團建立了風險防控措施,即是由風險預警、風險控制、風險化解三大部分組成的六級風險防範體系,其中風險預警系統包括用戶信用評價機制和有責任追究制,風險控制系統包括包括客戶經理制度和GPS移動目標監控系統,風險化解系統包括法律手段維權制度(與「公檢法」聯合催繳貸款、二手車變現)和壞帳準備計提制度。在GPS定位系統方面,龐大集團為客戶貸款的卡車上安裝GPS定位系統,可實時監控車輛位置,降低盜搶險的開支和減少惡意逃貸事件的發生。該設備由公司旗下啟明電子生產,每年可生產10萬套設備。截至2008年,龐大集團為此先後投入超過了7000萬元。龐慶華通過這種方式,把龐大集團的汽車消費信貸不良貸款率從2004年的0.13%下降至小於0.06%[7][5][6]

企業文化與員工管理[編輯]

龐大集團的企業文化被稱為「冀東文化」,該公司的大部分員工來自於灤縣,龐慶華親切地稱他們為「子弟兵」。該公司在員工層面實行嚴苛的管理制度,如要求員工每兩星期回家一次,時間不超過48小時;上下班時間不固定、加班必須隨叫隨到等。早在1995年,龐慶華曾給公司科級幹部以上每人發一本《西遊記[2][5]

此外,龐慶華還重視人才的培養,2004年時集團將70人送到復旦大學清華大學就讀EMBA和MBA,普通員工也可到唐山市二十九中進行專門培訓,包括一到三年的短長期培訓。龐慶華還曾提出要培養1000個百萬元以上的富翁和100個千萬元以上的富翁的目標[2][5]

榮譽[編輯]

龐大集團曾位列「2010中國企業500強」第181名及「2010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第63名,也曾為「中國汽車銷售服務十大企業集團」第一名。曾先後獲得「十佳營銷集團」、「全國質量•服務誠信示範企業」、「全國優秀汽車經銷商」等榮譽稱號[7]

爭議事件[編輯]

違法占地及用地事件[編輯]

據《東方早報》報導,有說法稱龐大集團的土地儲備面積達兩萬畝,價值50億元。根據龐大集團招股書披露,截至招股意向書籤署之日,龐大集團及子公司共擁有154宗國有土地出讓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總計為370萬平方米。其中有20宗、面積總計28.6萬平方米的土地實際用途與《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記載的用途不符[9]

2012年7月,據報導,龐大汽貿張家口分公司直接繞開土地招拍掛程序興建汽車銷售網點。根據宣化縣相關徵地規劃,沙嶺子商貿物流城徵用土地為集體土地。另根據宣化縣沙嶺子鎮人民政府向古向月下發的徵地拆遷裁定申請書,2010年7月20日,對處於徵收土地範圍內的房屋進行拆遷。報導稱,土地是村委會直接找農民談的,徵地是以龐大二期工程的名義。不過村民代表從未見過徵地的手續和公告[9]

2012年11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公布5起「土地違法」案例,其中包括龐大集團違法占地案。根據通報,2011年5月,龐大集團在唐山市古冶區西外環路東側、205國道北側違法占用耕地220.9畝,興建唐山市古冶汽車文化廣場。唐山市國土資源局古冶分局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立案查處此案,並先後兩次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耕地、沒收違法建築物,處罰款147.26萬元。至2012年9月罰款全部繳清,同時古冶區收費管理局對6萬平方米的違法建築進行了沒收。另外唐山市國土資源局古冶分局將案件移交至公安、紀檢和法院等部門,古冶區公安分局已予立案;2011年9月,古冶區紀檢監察機關對習家套鄉相關官員予以不同程度的黨紀處分。對此,龐大集團董事長龐慶華表示,否認違法占地的事實,認為「實際上有100多畝地的指標,我們周邊建完了,當中的地是停放汽車的。周邊是4S店,卡車的停車場很大。四邊的部分我們是有手續的,停車的部分是沒有手續的。有關部門認為沒有種地就是占用耕地,算違規。我們罰款已經交完了,就開始在補手續,處理完了」[37]

涉嫌合同欺詐[編輯]

從2010年上半年開始,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工作委員會投訴舉報辦公室陸續接到全國各地車主投訴龐大集團,主要反映龐大樂業涉嫌以空白合同誘騙車主簽字,以及車輛質量差、提供假車牌、繳納保險無法理賠等問題,已接到數百個車主的投訴。報導稱,車主范忠典在簽訂銀行合同時,發現合同除規範文本以外的所有空白處均未填寫任何內容,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合同是正規的,若不簽名將拒絕受理貸款。2011年,范忠典一行人分兩批從龐大集團購買了88台豪沃336自卸車,然而在交了968萬元首付,支付14個月總計1484萬元的「銀行貸款」,直到2012年10月車輛被扣後才發現,范忠典僅是車輛的承租人,而收到法院傳票後才發現龐大集團旗下子公司龐大樂業才是車輛的合法所有人。而其他的維權車主經歷都與范忠典相似,均表示收到過空白合同,銀行工作人員均要求車主簽字按手印,若執意查看合同文本將被拒貸。且車主在收到問題車輛,出現不能上牌運營、逾期未還款、被強扣車輛時,才得知當初簽訂的合同中有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和《補充協議》。龐大集團董秘表示,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公司業務繁忙,經常是客戶求著銷售方,所以一些銷售人員工作沒做到位[38]

另外在2009年4月,有六人利用龐大集團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務,購買了豪沃自卸車,上路後隨即被交警查扣,被告知這些車輛屬於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國二車。早在2007年,國家環保總局明文規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停止生產銷售和註冊登記國二標準車輛。隨後不久,六人已無法如期負擔剩餘車貸。2010年12月,龐大集團將七輛車全部扣押,並起訴六名無力還款的購車人。2011年3月,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介入調查此糾紛時,龐大集團解釋稱「這些用戶當初同意並認可願意購買這些積壓的國二車輛,即這些用戶知道花40多萬元買的重汽豪沃車輛不能上牌、不能上路運輸,還是願意購買,並願意承擔一切後果」。隨後,龐大集團出示了一份六人分別簽字的《補充協議》,這份協議表明龐大集團在他們買車之前,告知所購車不能上牌。龐大集團董秘表示,截至2008年7月1日,龐大集團確實尚庫存近2000輛國二車,已全部賣出,但在銷售時明確告知客戶不能上牌,只能在礦山等封閉的區域作業[38]

而在2011年8月,多名車主表示其在龐大集團處購買的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涉嫌銷售假冒產品。有前往錫林浩特礦山工作的河北滄州車主表示,由於車輛無法正常作業,龐大集團借修車之名,於2011年12月將100輛車全部扣留,並向車主提起民事訴訟。後經滄州市政府出面與龐大集團協調,22名車主補交所欠貸款後,龐大集團才答應修車和放車。由於車輛被扣時間過長,修理之後仍不能正常使用,工程發包方與他們解除了施工合同[38]

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委投訴舉報辦公室主任賈寧表示,龐大樂業主要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來銷售國二車,目的是規避國二車輛禁售令的規定,讓龐大樂業先購買車輛,再欺騙用戶租車,通過以租代售的形式規避直接銷售國二車帶來的處罰風險。但龐大集團董秘認為「客戶遇到的問題跟經濟不景氣有關」[38]。龐慶華在2012年8月召開的說明會上表示,融資租賃協議「不存在欺詐問題」[39]

根據龐大集團董秘的說法,2011年前,灤縣法院每年判決與龐大集團相關的合同糾紛案件有幾百起,但2011年以後驟然增多。據一名車主引述灤縣法院工作人員的說法,每年車主與龐大集團的類似糾紛有1000多起,但無一車主勝訴的案例。也有一些車主選擇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但依然無果。有車主被龐大集團扣車、起訴後,選擇逃離家鄉到外地打工、躲債,更有一些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38]

注釋[編輯]

  1. ^ 中國大陸的速霸陸品牌汽車採取區域總代理的形式、依託國內經銷商開拓市場。其中華東地區由上汽集團控制的上海安吉斯巴魯負責代理,華南地區由陳唱國際控制的東莞意美負責代理,其餘地方由中冀斯巴魯負責代理[7]

參考資料[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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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