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鈞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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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鈞(11世紀—1149年6月14日),燕地漢族人。最初事,為鴻臚寺少卿、遼興軍節度掌書記。金朝天會四年(1124年),被金朝任為南京留守的遼朝降將張覺投降北宋,張鈞奉歸順表入朝,被除授徽猷閣待制。不久金朝滅北宋。十五年(1137年)十一月,金朝廢除偽齊,復用張鈞為禮部侍郎。

金熙宗皇統九年(1149年)五月,熙宗因四月天有異象,下令大赦,命時任翰林學士的張鈞草罪己詔。張鈞認為應該深自貶損,所作詔書有「惟德弗類,上干天威」「顧茲寡昧眇予小子」等語。參知政事蕭肄奏稱「弗類是大無道,寡者孤獨無親,昧則於人事弗曉,眇則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是漢人假借文字誹謗辱罵主上。熙宗大怒,命衛士拽張鈞下殿,拷打數百下,不死,親手持劍劃開張鈞的嘴將他剁成肉醬。賜蕭肄通天犀帶。熙宗問是誰所指使,左丞相完顏宗賢說是熙宗堂兄太保完顏亮。熙宗不悅,於是出完顏亮為領行台尚書省事。蕭肄憑恃恩幸,倨視同列,遂與完顏亮交惡。

當年十二月完顏亮篡位後,加大臣官爵,例加蕭肄銀青光祿大夫。數日後,召蕭肄詰問:「學士張鈞何罪被誅,你以何功受賞?」蕭肄不能對。完顏亮說:「朕殺你不是難事,人們要以為我報私怨。」詔除名,放歸田裡,禁錮其不得出百里外。

金世宗年間,待講兼禮部侍郎楊伯仁久在翰林院,文詞典麗,金世宗說:「自韓昉、張鈞後,則有翟永固,近日則張景仁鄭子聃,今則伯仁而已,其次未見能文者。」不數月,以楊伯仁兼左諫議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