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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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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嘉(?—?),字錫之,號佘峰南直隸松江府青浦縣人。

生平[編輯]

少愛佘山之勝,遂自號佘峰。青浦縣學生,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浙江東陽縣知縣,行取,擢兵部主事,天啓元年往浙江募兵[1],晉職方司郎中,當考選,疏救劉光復,薦鄒元標,執政憚之,與尚書崔呈秀忤,出為浙江右參政、分守寧紹道[2],升本省按察使,崇禎元年升右布政使,卒官[3]

墓在佘山。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九》:天啓元年四月,命兵科給事中郭允厚往陝西、御史蘇述往河南、御史焦源溥往山西、御史鄒復宣、兵部主事張爾嘉往浙江,各募兵,尋以山西撫臣徐紹吉疏請自募,止源溥勿遣,蘇述以叔光義在河南引避,改命御史潘士良代之。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九》:天啓六年十二月,升陝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楊覲光為左布政使固原兵備,兵部職方司郎中張爾嘉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寧紹道,戶部山東司郎中葉廷桂為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關內道。
  3. ^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三月,浙江按察使張爾嘉為本省右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