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律豐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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斛律豐洛[1](518年—572年8月19日),大安郡狄那縣(今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人,北魏、東魏、北齊官員。

生平[編輯]

斛律豐洛年少時機智靈敏,尤其擅長射術,高歡見到後稱讚他,斛律豐洛以高歡中外府參軍事起家官[1],出任親信都督武定七年(549年),高澄率軍進攻西魏潁州,斛律豐洛有戰功,封大夏縣伯[1]天保元年(550年),齊文宣帝接收禪讓建立北齊,斛律豐洛別封顯親縣伯。天保四年(553年),斛律金回到晉陽,齊文宣帝親臨斛律金的住宅,設置酒宴,齊文宣帝詔令斛律豐洛出任武衛將軍[2][3][1][4]。齊文宣帝曾經設置酒宴招待群臣,酒喝得盡興時,齊文宣帝命令群臣各自作詩。武衛將軍斛律斛律豐洛吟詠說:「早晨也是喝酒到醉,晚上也是喝酒到醉。天天喝酒到醉,治國的方針大計沒有次序。」齊文宣帝說:「斛律豐洛不曲意迎合,是好人。」[5]之後斛律豐洛跟隨父親斛律金北征柔然,出任使持節、華州諸軍事、華州刺史、領左右大將軍、並省度支尚書。斛律豐洛又加儀同三司食干蘭陵郡,出任使持節、齊州諸軍事、齊州刺史,再出任車騎大將軍都官尚書中領軍,加開府儀同三司,外任使持節晉州諸軍事、晉州刺史、行台尚書。之後斛律豐洛跟隨齊文宣帝四處征討,出任領軍大將軍,鎮守河陽道[1][6]高演誅殺楊遵彥燕子獻的時候,對弟弟高湛說:「事成後,以你做皇太弟。」等到齊孝昭帝登基,冊立兒子高百年為皇太子,高湛非常不平。皇建二年(561年),齊孝昭帝去了晉陽,高湛在鄴城留守。齊孝昭帝任命領軍厙狄伏連為幽州刺史,以斛律豐洛為領軍,以分高湛的權。高湛留下厙狄伏連不讓他上任,又不許斛律豐洛管理領軍的事務[7][8][9]

河清三年(564年),斛律豐洛出任幽州、安州平州南營州、北營州、燕州六州牧、幽州諸軍事、幽州刺史[1]。同年秋,突厥十餘萬入侵幽州,斛律豐洛率領各位將領抵禦。突厥望見齊軍軍威齊整,不敢交戰,轉而派遣使者議和。斛律豐洛擔心突厥有詐,就宣示說:「你們這些人此次來行,本來就不是為了通很而來,見機而變,不是出自本心。如果真有誠意,應該迅速回到你們的原有住處,另外派使者來。」突厥於是退走。天統(565年)元年夏五月,突厥木桿可汗派遣使者請求朝貢,斛律豐洛這才向朝廷匯報,從此突厥年年向北齊朝貢,斛律豐洛是有功的。齊後主詔令斛律豐洛出任行台右僕射[1]。斛律豐洛認為北方少數民族屢次侵犯北齊邊境,需要有所防備,自庫堆戍向東到海濱,隨著山勢屈曲高低二千多里,其間兩百多里中凡是有險要之地的,或是劈山築城,或是截谷起障,一共設立了五十多個戍所。斛律豐洛又引高粱河向北流入易京,向東匯入潞水,用以灌溉田地。這樣邊境的儲備獲利,年年積攢軍糧,減省漕運的費用,公私都獲得收益。斛律豐洛又在幽州養馬兩千匹,部曲三千人,用以防備邊境,突厥人稱斛律豐洛是南面可汗。天統元年(565年)六月,斛律金去世,斛律豐洛為父親守喪而離職,很快與哥哥斛律光一起被朝廷起復,回到幽州鎮守。天統三年(567年),斛律豐洛加特進。天統四年(568年),斛律豐洛升任幽州道行台尚書令,別封高城縣侯[10][6]

武平元年(570年),斛律豐洛加驃騎大將軍。當時斛律光之子斛律武都為兗州刺史。斛律豐洛侍奉幾位皇帝,都以謹慎公正受到推重,雖然家族受到很大的榮寵,但斛律豐洛不以功自傲,這時反以全家族的貴盛而深深擔憂。斛律豐洛上書請求解除職務,齊後主下詔書褒美嘉獎,不同意斛律豐洛辭職。斛律豐洛進爵荊山郡開國公,食邑兩千戶,又進爵為荊山郡王,出任行台錄尚書事[1]。斛律豐洛擔心有災禍,派人騎騾子到鄴城打探消息,每天都有音訊。過了兩天派去鄴城的使者沒有回來,家裡的人乞求斛律豐洛平安無事。又有家裡人夢見戴著枷鎖,就勸斛律豐洛趕緊投奔突厥,斛律豐洛不同意,請人占夢,占卜的人說:「枷是加官的意思,鎖是鎖住吉利的意思。」[11][12]

武平三年(572年)七月,斛律光被誅殺,齊後主又敕令中領軍賀拔伏恩等十餘人乘驛車去捉拿斛律豐洛。齊後主又派遣領軍大將軍鮮于桃枝、洛州行台僕射獨孤永業發動定州的騎兵和步兵作為後續部隊推進,隨即以獨孤永業代任行台尚書令。武平三年七月廿五日(572年8月19日),賀拔伏恩等人到了幽州,守城門的人告訴斛律豐洛:「來的人內穿鎧甲,馬身有汗,應當關閉城門。」斛律豐洛說:「朝廷來使怎麼能懷疑拒絕?」斛律豐洛就出城會見使者。賀拔伏恩上前緊扣斛律豐洛的手,將他抓捕,在長史大廳上將他處死[13],斛律豐洛時年虛歲五十五[1]。斛律豐洛對妻子說:「你啟奏太后,我們兄弟都知道自己會死。」臨終,斛律豐洛嘆息說:「富貴如此,女兒為皇后,公主滿家,常使三百士兵,怎麼會不破家呢!」五個兒子斛律世達、斛律世遷、斛律世辯、斛律世酋、斛律伏護同時被處死,其餘年齡在十五歲以下的兒子被赦免。這之前,斛律豐洛突然命令在幽州的兒子們從斛律伏護以下的五六人,鎖著脖子乘驢出城,全家哭送到城門外,天色晚了才回來,州中官吏百姓無不驚異。代理燕郡太守馬嗣明是位懂方術的人士,平時受到斛律豐洛的欽佩喜愛,就私下詢問斛律豐洛這是什麼緣故,斛律豐洛回答說:「將有災禍,需要禳除的厭勝之術。」沒幾天就發生了斛律豐洛被殺的變故[14][12]

斛律豐洛和斛律光都是都擅長騎馬射箭,他們年輕時射獵,父親斛律金讓子孫們一起射箭從而觀察,斛律金哭著說:「明月、豐洛使用弓箭比不上我,孫子們使用弓箭又比不上明月和豐洛,家道衰敗了。」斛律金每天都讓斛律豐洛和斛律光出去打獵,回來後當面檢查他們的獵物。斛律光有時候獵物較少,但每個獵物必定射中身體高突處直至腋窩的要害之處。斛律豐洛雖然獵物多,但射中的不是要害。斛律光經常受到父親的獎賞,斛律豐洛有時免不了錘撻鞭打。有人問斛律金這是什麼道理,斛律金回答說:「明月所射中的獵物必定是背部中箭,豐洛則是隨處下手,獵獲雖多,技術比哥哥差遠了。」聽說此事的人都佩服斛律金的這番話[15][16]

北周建德六年二月六日(577年3月10日),周武帝詔令贈予斛律豐洛兗豫信海四州刺史、浮陽郡開國公、食邑兩千戶,當年八月十九日(577年9月17日)葬於鄴城西北十里[1]

名字[編輯]

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羅新認為,《北齊書·卷七一》和《北史·卷五四》中都記載「羨,字豐樂」,而《北齊書》和《北史》除了這兩處之外,對斛律豐樂都稱字而不稱名,可見斛律羨是以字行,北朝這種以字行的的歷史現象,與胡族本名的譯音關係很大,本質上反應了尚未完成漢化歷程的北方社會的實際。斛律豐樂在某些史書記載中又被稱為斛律豐洛,可見豐洛與豐樂同音,可以混用,而豐樂被更多更正式的使用,大概因為其字意可以貼近華夏傳統中的「豐樂」一詞。十六國北朝胡族姓名的譯音,經此一種附會,本意漸隱,而益收文化認同之利[17]。據北朝藝術研究院所收藏斛律豐洛墓誌記載,斛律豐洛名豐洛,山西省北朝研究中心主任張慶捷教授認為墓誌志文出自斛律家族,無疑更為可靠[1]

家庭[編輯]

祖父[編輯]

父親[編輯]

兄弟姐妹[編輯]

  • 斛律光,北齊左丞相、咸陽王
  • 斛律氏,嫁北齊儀同三司、雍鄭義三州刺史、衛尉卿、興樂縣開國男叱列寔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大同北朝藝術研究院. 《北朝艺术研究院藏品图录》.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6年5月: 226–238. ISBN 978-7-5010-4630-0 (中文(簡體)). 
  2. ^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四年,解州,以太師還晉陽。車駕復幸其第,六宮及諸王盡從,置酒作樂,極夜方罷。帝忻甚,詔金第二子豐樂為武衛大將軍,因謂金曰:「公元勛佐命,父子忠誠,朕當結以婚姻,永為蕃衛。」
  3. ^ 《北史·卷五十四·列傳第四十二》:四年,解州,以太師還晉陽。車駕幸其第,六宮及諸王盡從,置酒極夜方罷。帝欣甚,詔金第二子豐樂為武衛大將軍,賜帛五千匹。謂曰:「公元勛佐命,父子忠誠,朕當結以婚姻,永為藩衛。」
  4. ^ 《北齊書·十七·列傳第九》:羨,字豐樂,少有機警,尤善射藝,高祖見而稱之。世宗擢為開府參軍事。遷征虜將軍、中散大夫,加安西將軍,進封大夏縣子,除通州刺史。顯祖受禪,進號征西,別封顯親縣伯。
  5. ^ 《酉陽雜俎·續集卷四》:俗好劇語者雲,昔有某氏,破產貰酒,少有醒時。其友題其門闔 雲:「今日飲酒醉,明日飲酒醉。」鄰人讀之不解,曰:「今日飲酒醉,是何等語?」於今青衿之子,無不記者,《談藪》 雲:「北齊高祖常宴群臣,酒酣,各令歌。武衛斛律豐樂歌曰:『朝亦飲酒醉,暮亦飲酒醉。日日飲酒醉,國計無取次。』帝曰:『豐樂不諂,是好人也。』」
  6. ^ 6.0 6.1 《北史·卷五十四·列傳第四十二》:羨字豐樂,少機警,善騎射。河清三年,為都督、幽州刺史。其年,突厥十餘萬寇州境,羨總諸將御之,突厥望見軍容齊整,遂不敢戰,遣使求款附。天統元年五月,突厥可汗遣使請朝貢,自是歲時不絕,羨有力焉。詔加行台僕射。羨以虜屢犯邊塞,自庫推戍東拒於海,二千餘里,其間凡有險要,或斬山築城,斷谷起障,並置立戍邏五十餘所。又導高梁水,北合易京,東會於潞,因以灌田,公私獲利。在州養馬二千匹,部曲三千,以備邊,突厥謂之南面可汗。四年,遷行台尚書令,別封高城縣侯。
  7. ^ 《北齊書·卷十四·列傳第六》:皇建末,孝昭幸晉陽,武成居守,元海以散騎常侍留典機密。初孝昭之誅楊愔等,謂武成雲:「事成,以爾為皇太弟。」及踐祚,乃使武成在鄴主兵,立子百年為皇太子,武成甚不平。先是,恆留濟南於鄴,除領軍厙狄伏連為幽州刺史,以斛律豐樂為領軍,以分武成之權。武成留伏連而不聽豐樂視事。
  8. ^ 《北史·卷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先是,恆留濟南於鄴,除領軍厙狄伏連為幽州刺史,以斛律豐樂為領軍,以分武成之權。武成留伏連而不聽豐樂視事。
  9.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八》:齊主之誅楊、燕也。許以長廣王湛為太弟;既而立太子百年,湛心不平。帝在晉陽,湛居守於鄴。散騎常侍高元海,高祖之從孫也。留典機密。帝以領軍代人庫狄伏連為幽州刺史,以斛律光之弟羨為領軍,以分湛權。湛留伏連,不聽羨視事。
  10. ^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河清三年,轉使持節,都督幽、安、平、南、北營、東燕六州諸軍事,幽州刺史。其年秋,突厥眾十餘萬來寇州境,羨總率諸將御之。突厥望見軍威甚整,遂不敢戰,即遣使求款。慮其有詐,且喻之曰:「爾輩此行,本非朝貢,見機始變,未是宿心。若有實誠,宜速歸巢穴,別遣使來。」於是退走。天統元年夏五月,突厥木汗遣使請朝獻,羨始以聞,自是朝貢歲時不絕,羨有力焉。詔加行台僕射。羨以北虜屢犯邊,須備不虞,自庫堆戍東拒於海,隨山屈曲二千餘里,其間二百里中凡有險要,或斬山築城,或斷谷起障,並置立戍邏五十餘所。又導高梁水北合易京,東會於潞,因以灌田。邊儲歲積,轉漕用省,公私獲利焉。其年六月,丁父憂去官,與兄光並被起復,還鎮燕薊。三年,加位特進。四年,遷行台尚書令,別封高城縣侯。
  11. ^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武平元年,加驃騎大將軍。時光子武都為兗州刺史。羨歷事數帝,以謹直見推,雖極榮寵,不自矜尚,至是以合門貴盛,深以為憂。乃上書推讓,乞解所職,優詔不許。其年秋,進爵荊山郡王。
  12. ^ 12.0 12.1 《北史·卷五十四·列傳第四十二》:羨歷事數帝,以謹直稱,雖極榮寵,不自矜尚。以合門貴盛,深以為憂。武平元年,乃上書推讓,乞解所職,詔不許。其年秋,進爵荊山郡王。羨慮禍,使人騎快騾迎至鄴,無日不得音問。後二日鄴使不至,家人乞養憂之。又夢著枷鎖,勸豐樂速奔突厥,羨不從。占其夢曰:「枷者加官,鎖者鎖鎖吉利。」及光誅,敕中領軍賀拔伏恩等十餘人馳驛捕之,遣領軍大將軍鮮于桃枝、洛州行台僕射獨孤永業便發定州騎卒續進。伏恩等既至,門者白羨曰:「使人衷甲馬汗,宜閉城門。」羨曰:「敕使豈可疑拒!」出迎之,遂見執,死於長史廳事。謂其妻曰:「啟太后,臣兄弟死自當知。」臨刑嘆曰:「富貴如此,女為皇后,公主滿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敗?」並害五子,年十五已下者宥之。羨未誅前,忽令其在州諸子五六人,鎖頸乘驢出城,合家泣送之至閣,日晚而歸。吏人莫不驚異。行燕郡守馬嗣明,道術之士也,為羨所欽,竊問之,答云:「須有禳厭。」數日而有此變。
  1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一》:齊主遣使就州斬斛律武都,又遣中領軍賀拔伏恩乘驛捕斛律羨,仍以洛州行台僕射中山獨孤永業代羨,與大將軍鮮于桃枝發定州騎卒續進。伏恩等至幽州,門者白:「使人衷甲,馬有汗,宜閉城門。」羨曰:「敕使豈可疑拒!」出見之。伏恩執而殺之。
  14. ^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三年七月,光誅,敕使中領軍賀拔伏恩等十餘人驛捕之。遣領軍大將軍鮮于桃枝、洛州行台僕射獨孤永業便發定州騎卒續進,仍以永業代羨。伏恩等既至,門者白使人衷甲馬汗,宜閉城門。羨曰:「敕使豈可疑拒?」出見之,伏恩把手,遂執之,死於長史廳事。臨終嘆曰:「富貴如此,女為皇后,公主滿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敗!」及其五子世達、世遷、世辨、世酋、伏護,餘年十五已下者宥之。羨未誅前,忽令其在州諸子自伏護以下五六人,鎖頸乘驢出城,合家皆泣送之至門,日晚而歸。吏民莫不驚異。行燕郡守馬嗣明醫術之士,為羨所欽愛,乃竊問之,答曰:「須有禳厭。」數日而有此變。
  15. ^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羨及光並少工騎射,其父每日令其出畋,還即較所獲禽獸。光所獲或少,必麗龜達腋。羨雖獲多,非要害之所。光常蒙賞,羨或被捶撻。人問其故,金答云:「明月必背上著箭,豐樂隨處即下手,其數雖多,去兄遠矣。」聞者咸服其言。
  16. ^ 《北史·卷五十四·列傳第四十二》:羨及光並工騎射。少時獵,父金命子孫會射而觀之,泣曰:「明月、豐樂用弓不及我,諸孫又不及明月、豐樂,世衰矣。」每日令出田,還即效所獲。光獲少,必麗龜達腋;羨獲雖多,非要害之所。光恆蒙賞,羨或被捶。人問其故,云:「明月必背上著箭,豐樂隨處即下手,數雖多,去兄遠矣。」聞者服其言。
  17. ^ 羅新, 《新见北齐<丰洛墓志>考释》, 《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04年: 71–74 [2022-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