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壯·瑟蒙對1957年民權法案的冗長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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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壯·瑟蒙對1957年民權法案的冗長演說
西裝革履並手握鋼筆的瑟蒙
1961年前後的史壯·瑟蒙
原文名 Strom Thurmond filibuster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57
日期1957年8月28日 (1957-08-28)
持續時間24小時18分鐘
會場美國參議院
類型冗長演說
動機阻撓《1957年民權法案》通過
維基文庫中的文獻全文:Strom Thurmond filibuster on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57

1957年8月28日,為阻撓美國《1957年民權法案英語Civil Rights Act of 1957》通過,來自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a]籍聯邦參議員,前南卡羅來納州州長史壯·瑟蒙發起了一場冗長演說。此次演說於晚上8:54[b]開始,直到第二天晚上9:12才結束,耗時長達24小時18分鐘。該演說為美國參議院歷史上耗時最長的個人演講,這一紀錄直至2024年仍未被打破。此次演講側重於論證擴大保護非裔投票權的《1957年民權法案》違背了憲法且沒有必要性。為使其發言更具說服力,瑟蒙在演講中引用了美國各州的選舉法、美國最高法院的諸多判例以及喬治·華盛頓總統的告別演說。儘管瑟蒙在演說中僅駁斥民權法案個別條款,但實際上他是反對整個法案。

瑟蒙是狂熱的種族隔離主義者,儘管他在發表此次演說時僅擔任了三年參議員,但是他在當選之前的諸多事跡早已人盡皆知。雖然不少南卡羅來納州乃至整個美國南部居民支持瑟蒙發起阻撓議事,不過他的這一行為實際上違反了先前南方參議員開會做出的決定,因此受到了各方指責。由於瑟蒙發起阻撓議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阻止非裔美國人獲得投票權,這一舉動在近些年來被視為種族主義之惡行。這項法案在瑟蒙演說結束後的兩個小時於參議院獲得通過,並在隨後的兩周內被德懷特·艾森豪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背景與目標[編輯]

儘管早在1870年通過的《憲法第十五條修正案》就已經對各族裔的投票權做出了保證,但各州法律、人頭稅以及其他諸多制度依然是阻礙非裔選民投票的絆腳石。[2]《1957年民權法案》旨在聯邦層面進一步保障非裔公民的投票權,該法案得到了時任總統德懷特·艾森豪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的支持。[3][4]這項法案試圖通過設立司法部民權司與美國民權委員會,進而實現對非裔選民投票權的保障。[5]不過在參議院,很多南方民主黨人皆對這一法案表示不滿。[6]雖然民權法案的最初版本早在1957年6月就於眾議院獲得了通過,但為了獲得參議院民主黨人的支持,這一法案在新的版本中被迫做出了讓步。[4]新版法案刪除了允許司法部長對公共場所歧視行為提起訴訟的條款,並添加了對阻撓他人投票者採用陪審制的方式進行審判的條款。[7]這一修改版法案最終在8月27日於美國眾議院以279票對97票的優勢得以通過。[4]

來自南卡羅來納州的聯邦參議員史壯·瑟蒙稱民權法案中含有「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8],並希望通過議會演講的方式來「教育國家」。[9]參議院規定允許對法案進行幾乎無限制的發言,而冗長演說正是利用這一規則來實現阻撓法案通過的目的。[10]但對於發言人而言,一旦離開議事廳或坐回座位都意味著發言的結束。[11]不過冗長發言也可以通過投票的方式強行終止,但在當時需要獲得整個參議院三分之二的投票才可達成。瑟蒙的這次冗長發言創下了自美國建立以來耗時最長的個人發言記錄,在美國歷史上僅存在由參議員群體發起的演說比此次耗時更長。[10]

瑟蒙發起的阻撓議事主要針對民權法案中的特定條款,這一款側重於情節較輕的藐視投票權案件。該條款允許在陪審團缺席時由法官審判,但如果此次判罰的監禁天數超過45天或罰款數額超過300美元,則允許由陪審團進行第二次判決。這一條款是由兩黨議員經過協商後共同決定的。根據歷史學家約瑟夫·克雷斯皮諾的說法,這一條款實際上影響甚微。因為法官如果在陪審團缺席時直接進行審判,則很有可能引發第二輪審判,因此絕大部分法官不會在陪審團缺席時進行宣判。[12]不過瑟蒙與其他諸多來自南方的聯邦參議員則堅持認為這一條款剝奪了被告人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進而違背了《美國憲法》。[13]

瑟蒙在擔任聯邦參議員之前一直積極參與政治。他先是擔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隨後在1948年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後因民權議題出走建立了狄克西民主黨,並與哈瑞·S·杜魯門以及湯瑪斯·杜威一同角逐1948年美國總統選舉。在此次選舉中,瑟蒙作為第三黨的狄克西民主黨提名人共獲得了超過100萬張普選票,並贏得了四個州的選舉人票。六年後,瑟蒙以民主黨人的身份參加1954年南卡羅來納州聯邦參議員選舉,並在此次選舉中僅憑海選票當選,成為了該州的資淺參議員[14][15]瑟蒙的當選很大程度上需要歸功於他對取消種族隔離制度的反對立場。[16]

8月24日,即瑟蒙發表冗長演說前四天,諸多來自南方的聯邦參議員在小理察·羅素的辦公室開會決定不進行有組織的阻撓議事行動[17],因此瑟蒙的獨走行為遭到了黨內領導人赫爾曼·塔爾梅奇與羅素的譴責。[18]

冗長演說[編輯]

此次冗長演說開始於1957年8月28日晚上8:54,瑟蒙先是朗讀了全美48個州[c][20]的選舉法,接著朗讀了美國最高法院的諸多判例、托克維爾著作《民主在美國》以及喬治·華盛頓總統的告別演說。[19][21]演講開始時參議院議場有數百位聽眾,但到了清晨時分僅剩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的說客小克拉倫斯·米切爾英語Clarence Mitchell Jr.及其妻子在場。[20][22]到了29日上午,瑟蒙的聲音開始變得含糊不清,語氣也越來越單調。來自加利福尼亞州的參議院共和黨領袖威廉·諾蘭英語William Knowland在快到中午時要求瑟蒙儘快發表意見,以確認無人對此提出動議。但瑟蒙只是要求諾蘭靠近一步說話,不過諾蘭沒有照做。[23][24]到了下午一點的時候,瑟蒙將時間讓給約瑟夫·麥卡錫死後當選接替其職的威廉·普羅克斯邁爾進行宣誓就職,但在其就職結束後仍繼續他的演講。演講期間瑟蒙允許其他參議員打斷其發言,甚至允許支持民權法案的參議員對他提出質詢。[25]

瑟蒙的冗長演說直至24小時18分鐘後的8月29日晚上9:12才結束,成為了美國歷史上耗時最長的個人阻撓議事行動,該記錄直至今日仍未被打破。[10][26]此次演講打破了先前由韋恩·莫爾斯英語Wayne Morse創下的時長記錄,當時莫爾斯為阻撓《水淹地法英語Submerged Lands Act》通過,於1953年發表了長達22小時26分鐘的演說。[27][28][29]國會速記團隊將其演講全文刊印於《國會記錄英語Congressional Record》上,此舉共花費了高達7,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76,000美元)的印刷成本。[23][30]

幕後準備工作[編輯]

瑟蒙的此次演說被歷史學家及傳記作家約瑟夫·克雷斯皮諾稱為「泌尿學奇蹟」。[21]瑟蒙在演講之前曾以蒸汽浴的方式使自己脫水,進而做到長時間不去廁所。[8][31]而在當時美國非裔社區中亦流傳著關於瑟蒙以其他方法做到長時間不如廁的都市傳說。[32]根據《芝加哥衛報》的說法,瑟蒙在演講時使用了專為長途汽車駕駛員設計的裝置,能夠讓他在演講的同時進行排泄。而根據國會山職員伯蒂·鮑曼在其回憶錄中的說法,瑟蒙在發表此次演講時使用了導尿管[21][32]實際上瑟蒙在演講開始後的第三個小時去了一次廁所。當時貝利·高華德參議員曾詢問瑟蒙還能堅持多久,在得到他「一個小時」的答覆後,高華德請求瑟蒙給他幾分鐘的發言時間。瑟蒙也正是在這一段時間去上廁所的,而高華德的發言也被速記員記錄在了《國會記錄》當中。[33]此外瑟蒙的助手在衣帽間給他放置了一個水桶以供其便溺,不過瑟蒙始終沒有用到這個水桶。[33][34]到了29日晚上,瑟蒙的助手和國會醫生喬治·W·卡爾弗開始為瑟蒙的身體狀況感到擔憂。卡爾弗甚至還威脅說,如果國會工作人員沒有阻止其繼續演講,那麼他將親自上台終止瑟蒙的冗長發言。[24][35]

在冗長發言期間,瑟蒙一直在靠黑麵包與小塊牛肉充飢。[23]除此之外,瑟蒙的口袋裡還裝有潤喉糖麥乳精糖片。[8][20]來自伊利諾州的聯邦參議員保羅·道格拉斯英語Paul Douglas在29日接近中午的時候給瑟蒙帶了一壺橙汁,瑟蒙喝了一杯後,工作人員擔心瑟蒙喝太多會導致需要上廁所,很快就將那壺橙汁拿開了。[36]

結果與觀點[編輯]

坐在辦公桌旁簽署文件的艾森豪總統
德懷特·艾森豪總統於1957年9月9日將《1957年民權法案》簽字生效

此次冗長發言未能阻止該法案的通過,亦未能對投票結果造成任何改變。[19]這項法案在瑟蒙發言結束後的兩個小時以60票對15票的壓倒性優勢得以通過[16][37],在隨後的兩周內艾森豪總統將其簽署成為法律。《1957年民權法案》是美國過去82年來第一部獲得通過的民權法案。[4][38]

瑟蒙因為這件事受到了強烈的批評,而包括塔爾梅奇以及羅素在內的很多《南方宣言》簽署者亦對其表示譴責。塔爾梅奇認為瑟蒙的這一行為純屬政治作秀,而羅素則表示他這麼做完全是為了「擴大個人政治聲望」。[39]在瑟蒙發表冗長辯論期間,這些南方參議員收到了很多希望他們參加演講以幫助瑟蒙的電報,而瑟蒙本人亦收到了數百封由南方居民發出的鼓勵電報。[23][37]不過其他南方民主黨人並未加入這場阻撓議事行動,原因是他們已經達成了妥協,此時再進行阻撓議事無法達成目的。[37]

瑟蒙在1964年時再度捲入了對《1964年民權法案》發起的阻撓議事。[40] 同年晚些時候,他將自己所屬的政黨改為了共和黨[1]此次阻撓議事行動是由一群南方參議員共同發起的,但最終經投票後被強行終止[41]此後瑟蒙多次參選連任聯邦參議員一職,直到2003年以100歲高齡退休,是美國歷史上卸任時最年長的國會議員。[16][42]

現代觀點[編輯]

根據《華盛頓郵報》作家吉莉安·布羅克爾在2021年的說法,儘管瑟蒙在演講時未使用帶有明顯種族主義色彩的詞彙,但是由於他發起阻撓議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阻礙非裔美國人獲得投票權,因此這一行為毫無疑問是種族主義的體現。[19]克雷斯皮諾在他2012年著作《史壯·瑟蒙的美國》中分析了實施阻撓議事與一年前簽署《南方宣言》給瑟蒙帶來的影響。[43]他指出瑟蒙的這些舉動使其在南方白人面前展現出一種「民權運動抵抗者」的形象[44],同時也通過這種方式維護南方民眾的白人優越觀念,此外還藉此機會展示了他個人的男子氣概與健康風貌。[32]

注釋[編輯]

  1. ^ 民主黨內部當時關於民權運動的看法有著巨大分歧。瑟蒙其後亦於1964年轉投共和黨[1]
  2. ^ 本文所使用的時間皆為美東時間
  3. ^ 當時阿拉斯加夏威夷尚未建州[19]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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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