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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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象(638年5月16日—?)是唐太宗嫡長子李承乾太子妃蘇氏嫡長子。唐太宗最初立李承乾為太子。

貞觀十二年三月丙子,李象出生,唐太宗因此在東宮宴請五品以上官員,並對房玄齡魏徵等進行了褒獎,都賞賜了佩刀。[1]

李承乾患足疾後,太宗曾於貞觀十七年(643年)當眾說,依照禮法,即使李承乾死在他前頭,下一順位的繼承人也應該是身為嫡孫的李象,而非其他皇子。[2]但李承乾最終因謀反被廢,而唐太宗也立了另一位嫡皇子李治為太子,也就是後來的唐高宗

儘管身為太宗的嫡長孫,李象終其一生只做過懷州別駕這樣的小官,而且在武則天年間被罷黜。但李象的第四子李昌(李適之)在唐玄宗開元年間成為宰相,提出父親、祖父葬禮有缺,上疏請求將他們歸葬昭陵。於是李承乾被追贈為恆山愍王,李象也得以追贈為越州都督、郇國公[3][4]趙明誠《金石錄》所載的《唐郇國公李君碑》即是其子李适之在天寶四年(745年)九月為他所立。

子孫[編輯]

相關影視作品[編輯]

少年時期的李象是電視劇《貞觀長歌》人物之一。

參考文獻[編輯]

  1. ^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玄齡之功也。貞觀以來,繩愆糾繆,魏徵之功也。」皆賜之佩刀。
  2. ^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春,正月,丙寅,上謂群臣曰:「聞外間士民以太子有足疾,魏王穎悟,多從游幸,遽生異議,徼幸之徒,已有附會者。太子雖病足,不廢步履。且《禮》:嫡子死,立嫡孫。太子男已五歲,朕終不以孽代宗,啟窺窬之源也。」
  3. ^ 《舊唐書·李适之傳》:適之以祖得罪見廢,父又遭則天所黜,葬禮有闕,上疏請歸葬昭陵之闕內。於是下詔追贈承乾為恆山愍王,象為越州都督、郇國公,伯父厥及亡兄數人並有褒贈。
  4. ^ 公即高祖神堯皇帝之玄孫,太宗文武聖皇帝之曾孫,太子承乾之孫,蘄春郡/別駕、贈會稽郡都督、郇國公象之季子。——房琯《李适之墓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