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 (李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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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意為不容於世,早晚必將付之一炬)是李贄最為著名且爭議最大的一部書,是他反封建思想、政治哲學社會思想及耿介性格的集中體現。近來,更被評論界譽為「影響中國的百部書籍」之一。全書卷一、卷二為書答,卷三、卷四為雜述,卷五為讀史,卷六為詩文。

萬曆十六年(1588年),62歲的李贄遷至龍潭湖芝佛上院,開始編輯此書。1590年在麻城刻印出版,大同巡撫梅國楨為之作序。梅國楨序:「宏甫快口直腸,目空一世,憤激過甚,不顧人有忤者;然猶慮人必忤,而託言於焚,亦可矣!」,但亦贊曰:「斷管殘沈,等于吉光片羽。」、「今焚後而宏甫之傳乃愈廣。然則此書之焚,其布之有火浣哉!」

李贄自知此書必遭非議,故在自序中就坦言:「……所言頗切近世學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則必欲殺之,言當焚而棄之……欲焚者,謂其逆人之耳也。」在給焦竑的《答焦漪園》中說:「《李氏焚書》,大抵多因緣語,忿激語,不比尋常套語」。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門人汪本軻輯錄李贄遺文編成《續焚書》五卷。分《書匯》、《序匯》、《讀史匯》、《雜著匯》、《詩匯》。其中《題孔子像於芝佛院》最為膾炙人口。

主旨[編輯]

李贄反對迷信、反對盲從、反對對孔子的偶像崇拜。他在《答耿中丞》中說:「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給於孔子而後足也。若必待取足於孔子,則千古以前無孔子,終不得為人乎?」、「夫孔子未嘗教人之學孔子,而學孔子者務舍己而必以孔子為學,雖公亦必以為真可笑矣。」[1]

李贄強調尊重個性,要「合乎民情之所欲」。他認為「夫人之與已不相若也。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無諸已矣,而望人之同無……於是有條教之繁,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所以他主張「因其政,不易其俗;順其性,不拂其能。」[2]他還說:「不必矯情,不必違性,不必昧心,不必抑志。直心而動,是為真佛。」[3]

李贄更揭露和批判「假道學」。他認為道學家崇尚的所謂「經典」,是騙人的,「道學之口實,假人之淵藐」,並諷刺道學家「依仿陳言,規跡往事」,「瞻前慮後,左顧右盼」,這些人平日只會「打恭作揖,終日匡坐,同於泥塑」,一旦社會有變,「則面面相覷,絕無人色」。他批判道學家「存天理,滅人慾」的虛假說教,認為「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倫理表現在日常生活之中,而不在日常生活之外。他主張「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重視物質,贊同「泰州學派」的觀點。他更斥責道學家是「陽為道學,陰為富貴,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的衣冠禽獸,是「口談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的兩面派、偽君子。

李贄在文論方面,有《童心說》、《雜說》、《忠義水滸傳序》等,最重要有主張「童心說」。「童心者,真心也」。「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於童心焉者」。[2]

影響[編輯]

《焚書》的問世,直接把矛頭指向了孔子,向幾千年的神聖權威發起了挑戰,猛烈抨擊了宋明程朱理學,即刻引起當權道學家們的攻擊,首當其衝者即是理學家、曾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刑部左侍郎戶部尚書耿定向。耿立即寫了《求儆書》,指責李贄的「異端」思想,稱李贄使「後學承風步影,毒流萬世之下」,把他和李贄的論戰形容為「為天下人爭所以異於禽獸者幾殺界限耳」。接著耿的門徒、禮部右侍郎蔡弘甫拋出《焚書辯》,對李贄進行誹謗和誣隱。但正如梅國楨所言,爭辯的結果,反倒益增李贄的聲譽。

民間士人歡欣鼓舞,朱國楨《涌幢小品》提到「今日士風猖狂,實開於此。全不讀『四書』本經,而李氏《藏書》、《焚書》,人夾一冊,以為奇貨。」

禁毀[編輯]

萬曆三十年(1602年)閏二月乙卯,東林黨人、禮部給事中張問達上疏彈劾李贄,必欲將李贄置於死地而後快。《焚書》第一次遭禁毀:「其書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盡搜燒毀,不許存留。」至清朝乾隆時,李贄的著作仍列入禁書目錄。但,禁毀自禁毀,民間自流行。顧亭林日知錄》記載:「雖奉嚴旨,而其書行於人間自若也……士大夫多喜其書,往往收藏,至今未滅。」

注釋[編輯]

  1. ^ 《焚書》卷一《答耿中丞》
  2. ^ 2.0 2.1 《焚書》卷三
  3. ^ 《焚書》卷二《失言三首》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