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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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兆登(?—?),浙江慈谿人,明朝政治人物。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進士[1],禮部觀政,接替李獻廷,擔任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七年因民變去官[2]。由石確接任知縣。八年補太平府經歷,九年升廣東吳川縣知縣,十一年升刑部廣東司主事,十三年升浙江司員外郎、貴州司郎中,出任大名府知府。

參考[編輯]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童兆登,進先,詩四房,己亥八月初八日生。慈谿人,甲子二百二十一,會一百七十一,三甲一百五十八名。禮部政,授宜興知縣,甲戌革職。乙亥補太平府經歷,丙子升廣東吳川知縣,戊寅升刑部廣東司主事,庚辰升浙江司員外,升貴州司郎中。曾祖瑜堂,經歷。祖口賓,儒官。父光祖。
  2. ^ 李迎軍. 明末宜兴民变研究. 南京大學. 2015 [2016-1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5). 
  • 《宜興縣志》,寧楷,成文出版社
官銜
前任:
李獻廷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石確
前任:
易震吉
明朝大名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朱廷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