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倫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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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倫縣中國名。[1]

歷史[編輯]

原屬於黑龍江省布特哈副都統轄地。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經黑龍江將軍程德全批准,札薩克圖旗梅楞阜德勝在上局子創辦「祥裕木植公司」,開發索倫一帶的森林資源。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黑龍江荒務局官員吉德順奉命到索倫開墾荒地,共開墾72000垧。清末曾任俄國領事館翻譯、地方政府官員的阜海在索倫山南的哈海河口(今哈干河)興辦哈海木局,所在地即今索倫鎮。宣統元年(1909年),黑龍江將軍索倫宣撫員公署,其轄區包括今索倫鎮、阿爾山市全部、扎賚特旗北部、扎蘭屯市西南、新巴爾虎左旗南部分區域,總面積約為1.5萬平方公里。

民國5年(1916年),在黑龍江省龍江道境內暫定「特別區域」設置索倫山宣撫局。 民國6年(1917年)3月15日,黑龍江省長公署呈請獲准,將索倫山宣撫局改設索倫山設治局,駐哈海鎮,隸屬黑龍江省龍江道。轄境,東南以綽爾河景星縣界,東北至雅魯縣界,西、北以大興安嶺呼倫縣界,南以洮兒河奉天省洮昌道界。設治局行政長官設治員

1928年11月,東北張學良當局在今興安盟地區設立興安屯墾區,並於1929年9月開始修築洮安(今白城市)至索倫的洮索鐵路,「九一八事變」前已通至王爺廟(今烏蘭浩特市)。1929年2月,廢止道制,索倫山設治局由黑龍江省直轄。

1932年3月30日,滿洲國公布《興安省官制》,成立興安局,由滿洲國國務院直轄,並分設興安東、南、北三個分省;6月,將索倫設治局改設為索倫縣,劃入興安東省。1932年11月21日,滿洲國奉行廢縣改旗,索倫縣改為喜札嘎爾旗,歸興安東分省管轄,治所索倫鎮,轄:

  • 哈海努圖克,治所索倫,轄索倫、和勒門、烏敦、草根台4個嘎查,索倫、克力門扎拉嘎、乃仁扎拉嘎、臥登扎拉嘎、崗根套海、五列子太、五蘭綽羅、上局子屯、霍蘇太屯、海拉子屯、索根太屯、金銀溝屯、道流台屯、張家店、楊家店等自然村。 
  • 興安努圖克,治所白狼,轄五岔溝、牛汾台、白狼4個嘎查,明水河子、五岔溝、牛汾台、白狼、西口等自然屯。

同時部分區域分別劃歸扎賚特旗布特哈旗新巴爾虎左旗。全旗面積約為1.1萬平方公里,人口2000餘人。洮索鐵路續修至阿爾山,續修段稱索(倫)溫(泉)線鐵路,全線今稱白(城)阿(爾山)線

1940年8月,喜扎嘎爾旗劃歸興安南省。1941年8月,新巴爾虎左旗阿爾山伊爾施等地劃歸喜扎嘎爾旗,全旗面積約為1.2萬平方公里,人口7000餘人。1945年11月中旬,興東地區行政公署成立,治所扎蘭屯,喜扎噶爾旗劃為其轄地。1946年1月16日,東蒙古自治政府成立,設興安盟,喜扎嘎爾旗劃歸興安盟,此時喜扎嘎爾旗面積為1.1萬平方公里。1946年2月,喜扎嘎爾旗設立索倫街,作為旗政府治所,哈海努圖克改稱烏敦努圖克,治所索倫。

1947年5月1日,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25日,內蒙古自治政府撤銷興安盟,轄地劃為自治政府直轄地。喜扎嘎爾旗劃為自治政府直轄地。6月,國民政府核准復設索倫縣,屬興安省,未實際管轄。

1948年11月15日,內蒙古自治政府恢復興安盟,喜扎嘎爾旗劃回興安盟。1949年11月28日,興安盟撤銷喜扎嘎爾旗,將喜扎嘎爾旗轄地併入科右前旗,設立索倫努圖克,原索倫街、烏敦努圖克、興安努圖克併入索倫努圖克。

參考文獻[編輯]

  1. ^ 《黑龍江省志·地名志》

參考文獻[編輯]

  • 《內蒙古大事記》,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 《興安盟志》,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 《科爾沁右翼前旗志》,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 《阿爾山市志》,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