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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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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鯨(?—?),字石麟湖廣常德府龍陽縣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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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湖廣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丹陽縣知縣。天啓五年(1625年)四月考選為山東道御史,疏糾陝西巡撫宋槃,並及南太僕寺卿劉憲寵貪穢狀,上令宋槃致仕,劉憲寵禠職。七月以黔難未平,楚力已匱,條陳四議:一曰分兵屯運、一曰開例納米、一曰分設鼓鑄、一曰僉官解運。疏末復論韓策汪先㟁,謂韓策為趙南星手引,以外藩而巧躐乎上卿,汪先岸與汪文言同宗,合開典而盡坑其餘賄所,宜立加禠斥。六年閏六月疏糾吏部尚書王紹徽與原任陝西巡撫喬應甲聲氣同出處同,一內一外,呼吸相通,相比相信之深,無如此兩人者,因列紹徽納賄鬻官穢狀,紹徽遂以贓私狼藉,著冠帶閒住。尋巡按甘肅。七年八月以殿工加恩,加升一級、賞銀十五兩、紵絲一表里,升太僕寺少卿照舊管事。又與總督史永安、巡撫胡廷宴、巡按御史莊謙帥眾合詞請建魏忠賢生祠於固鎮太白山龍池之西,內有「惟岳齊天,用象生申之翰;如泉滿地,式弘賚傅之霖。績在東陲,惠流西鄙。」等語,獲賜祠名懋彝。崇禎二年(1629年)四月以閹黨被削籍[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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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楊山松,親家公楊嗣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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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常德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