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大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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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大初

大明南京戶部尚書
籍貫 廣東始興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宗元,號次川
諡號 莊懿
出生 弘治十七年(1504年)
逝世 萬曆六年(1578年)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譚大初(1504年—1578年),宗元次川[1]廣東始興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廣東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登戊戌科同進士[2][3]。授工部主事,因丁憂歸鄉。服闕,起為戶科給事中,歷兵科左給事中,出為江西副使。期間逮捕治理嚴嵩親黨奪民田。之後升廣西右參政,因彈劾歸鄉。久之,起為河南右參政。未上任即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不久,改應天府府尹明穆宗即位後,乞以參政致仕,不許。

隆慶元年(1567年)召拜工部右侍郎,隨後升遷為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海瑞僉都御史時,譚大初大力舉薦。之後屢疏乞休,穆宗沒有批准,拜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卒莊懿[4]

家族[編輯]

曾祖譚遜,縣丞、祖父譚昇、父譚驥,訓科。嫡母劉氏、生母劉氏[5]

參考文獻[編輯]

  1. ^ ba juan - Ci chuan cun gao - Library of Congress. [2023-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31). 
  2.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張廷玉等,《明史》(卷201):譚大初,字宗元,始興人,嘉靖十七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憂歸。起補戶部,改戶科給事中。數論事。歷兵科左給事中,出為江西副使。清軍,多所釋。御史孫慎以失額為疑,大初曰:「失額罪小,殃民罪大。」嚴嵩親黨奪民田,治之不少貸。遷廣西右參政,投劾歸。久之,起故官河南。未上,擢南京右通政。俄遷應天府尹。將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參政致仕,不許。隆慶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尋遷戶部左侍郎,督倉場。海瑞為僉都御史,大初力薦瑞。已而屢疏乞休,不允。拜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家居,田不及百畝。卒年七十五。諡莊懿。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