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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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府

大明陝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 山東兗州府魚臺縣
出生 癸巳三月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配王氏,贈宜人;繼配李氏、關氏、孫氏,封宜人
親屬 (子)隨機、隨鏜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隨府(1533年—?),字子修,號龍槐,山東兗州府魚臺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山東鄉試第五十七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三十一名進士[1][2]。工部觀政,本年六月授滑縣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三月調遷安縣,三年十月升太平府同知,五年四月升河南僉事,九月調大同兵備,萬曆二年(1574年)二月升密雲兵備副使[3],閏十二月聽勘。三年六月以僉事降調。四年六月山東魚臺縣民屈琛上奏在鄉官員隨府奪取受業老師家產等違法之事,被巡按御史訊問[4]。十九年十月補保定府祁州知州,十一月升陝西行太僕寺少卿兼僉事、管理苑馬池兵糧屯種水利鹽法。二十年三月升參議,管河西道事,時哱拜反明,攻破寧夏鎮,隨府身帶關防從城上跳下,傷臂不能動,反賊派四人下城捉回隨府,總兵董一奎遣人往救,無聽者,竟綁府上城。十月哱拜、哱承恩父子被剿滅後,隨府以臨難貪生,被工科給事中曹大咸彈劾,被錦衣衛逮問[5],二十一年充軍[6]

家族[編輯]

曾祖隨源;祖父隨時;父隨鵾,知縣贈僉事。母韓氏,封太宜人[7]。兄隨廕(舉人)、隨萬、隨演業(庠生)、弟隨芳、隨遇。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七》:萬曆二年七月,升山西僉事隨府為山東副使。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一》:萬曆四年六月庚午,山東魚臺縣民屈琛奏訐鄉官隨府違法事。 上曰:隨府曾受業屈琛,乃敢非理凌害師長,當逮問。大學士張居正等言: 皇上惡以弟子犯師長,誠振揚法紀,矯正頹薄之大機。但民本率多誣罔,恐開告訐之風,宜行巡按御史訊。從之。
  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四》:萬曆二十年十一月,工科給事中曹大咸疏論寧夏通政穆來輔、僉事隨府,言來輔生平縮朒淟涊,閱視薊昌,虛文塞責,素無許國之忠;隨府令滑,以不簡調兵備密雲,以貪殘勘,夤緣起守,躐憲關中,莫展一籌,惟日承黨馨之風旨。迨叛賊據城勾虜,甘受禁錮,含垢事讐,廉恥盡喪。罷來輔而重治隨府。 上是其言,命該科參看以聞。吏科都給事中李汝華等參看得哱賊倡亂,穆來輔、隨府身被牢籠,不能仗節而死,科臣責以大義,何說之辭要。以來輔鄉官也,無可為之勢,不死特庸庸自保。隨府司道也,有討賊之責,不死則降,志辱身,所議當罷、當罪,誠為確言,乞行彼處按臣,勘實具奏。上曰:人臣臨難偷生,名節掃地,穆來輔、隨府俱著錦衣衛逮問。
  6. ^ 【隨僉事】山東魚臺人隨府,己丑進士,官按察副使。奪師之產,為師子屈瑤所奏。上方
  7.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