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院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太白故居
四川省第二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四川省江油縣(原彰明縣青蓮鄉
時代清代
編號19
登錄1961年7月13日
太白故居(包括隴西院、粉竹樓太白祠
四川省重新確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四川省江油縣青蓮場
時代清代
編號102
登錄1980年7月7日

隴西院位於四川省江油縣(原彰明縣青蓮鄉,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代。1961年7月13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二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包括隴西院、粉竹樓太白祠[2]

在彰明縣南郊的青蓮鎮,分布著太白祠、隴西院、粉竹樓、洗墨池、月園墓等有關遺蹟,合稱李白故居。

隴西院位於青蓮鎮天寶山西南麓,是李白幼時讀書之地。始建於北宋,清乾隆時重修,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增修太白、倉頡、文昌、地母四重殿堂。今存山門照壁及李白故居小院。山門彩飾,上刻有「弟妹墓猶存,莫謂仙人空浪跡;藝文志可者,由來此地是故居」的石聯。隴西院占地面積8458平方公尺,建築面積771平方公尺[3]

隴西院保護範圍:東、南、西以現有圍牆為界,北至圍牆向天寶山方向外延30米。面積1.1公頃[4]

註釋[編輯]

  1. ^ 「四川省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文物工作手冊》,四川省文化局編,1973.09,第87-92頁
  2. ^ 『關於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發(1980)154號文件
  3. ^ 朱飛編著,《四川廣記》第一卷,四川出版集團,2008.1,第674頁
  4.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四川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的通知」,川府函〔2014〕199號,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