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協定
美國和英國關於共同管理合金管工程的協定條款 | |
---|---|
簽署日 | 1943年8月19日 |
簽署地點 | 加拿大魁北克市 |
生效日 | 1943年8月19日 |
失效日 | 1948年1月7日 |
簽署者 | 溫斯頓·邱吉爾(英國)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美國) |
魁北克協定(英語:Quebec Agreement)是英國和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簽署的一項關於聯合建造核武器的協定,由溫斯頓·邱吉爾和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於1943年8月19日在魁北克會議上簽署。協定將英國的合金管工程和美國的曼哈頓計劃合併,並設立聯合政策委員會負責聯合項目的管理。協定規定英美兩國互不使用核武器,對第三國使用核武器需要兩國共同同意,不向第三國提供核武器研發相關資訊。協定還規定美國總統有權對英國戰後和平使用核能加以限制。加拿大在聯合政策委員會中擁有一個代表席位,但不是協定的簽約國。
合併後的曼哈頓計劃中,英國科學家發揮了重要作用。1945年,美國對日本使用核武器前,獲取了英國的同意。儘管1944年9月簽署的海德公園備忘錄規劃了戰後的英美合作,美國方面戰後繼續合作的熱情消退,《1946年原子能法案》更是終結了技術合作。1948年1月7日,美、英、加三國達成了一項暫時妥協,這一妥協允許三國間進行有限的技術資訊共享,並正式廢止了魁北克協定。
背景
[編輯]英國早期工作
[編輯]1932年2月,詹姆士·查德威克在劍橋大學卡文迪許實驗室發現了中子[1]。同年4月,他的同事約翰·考克饒夫和歐內斯特·沃爾頓使用質子轟擊鋰,生成了α粒子[2]。1938年12月,奧托·哈恩和佛瑞茲·施特拉斯曼在柏林德罕的哈恩的實驗室中使用中子轟擊鈾[3],生成了鋇[4]。哈恩給同事莉澤·邁特納寫信描述了這一實驗,邁特納和她的侄子奧托·弗里施認為鈾原子核發生了分裂[5],並將這一過程命名為核分裂[6]。
核分裂的發現使得製造威力巨大的原子彈成為可能[7]。當時,英國公眾從H·G·威爾斯1913年的小說中已經對「原子彈」這一術語有所了解[8]。1939年5月,倫敦帝國學院的喬治·湯姆森和伯明罕大學的馬克·奧利芬特接到任務,開展一系列關於鈾的實驗。1940年2月,湯姆森的團隊仍無法用天然鈾發生連鎖反應,因此決定不再繼續[9]。另一方面,奧利芬特的團隊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結論。奧利芬特將任務分配給了兩名在英國避難的德國科學家魯道夫·派爾斯和奧托·弗里施[a][10]。他們計算了鈾-235金屬半球的臨界質量,發現只需要1至10千克的鈾-235,就能產生威力相當於上千噸炸藥的爆炸,而非之前人們普遍認為的需要數噸鈾-235[11][12][13]。
奧利芬特向亨利·蒂澤德爵士報告了弗里施和派爾斯兩人的研究成果,即《弗里施-派爾斯備忘錄》。蒂澤德爵士領導著負責研究空戰的蒂澤德委員會[14]。為了進一步研究原子彈實現的可能性,蒂澤德爵士成立了穆德委員會,隸屬於飛機生產部[15][16]。莫德委員會開展了一系列密集的研究[15]。伯明罕大學承擔了理論工作,例如爆炸所需臨界質量的計算;派爾斯領導了相關工作小組,同在英國避難的德國科學家克勞斯·富赫斯提供了幫助。利物浦大學和牛津大學的實驗室則測試了若干種同位素分離的方法。查德威克的小組在利物浦大學嘗試了熱擴散法,法蘭西斯·西蒙的小組在牛津大學研究了氣體擴散法,其中後者被認為更有前景。在劍橋大學,埃貢·布雷切爾和諾曼·費瑟的小組研究了另一種可能的分裂材料,即鈽。此外,牛津大學由於漢斯·馮·哈爾班領導的一群法國科學家在此避難,擁有一批珍貴的重水,因此可以幫助科學家從理論上分析如何利用鈾所能釋放的能量[17]。
1941年7月,莫德委員會向飛機生產部提交了兩份報告,報告的結論是原子彈的製造不僅技術上可行,而且可以在戰爭結束前完成,很可能只需要兩年時間。莫德委員會雖然認可英國的資源可能不足,但仍一致推薦以最高優先級開發原子彈[18][19]。
英國首相溫斯頓·邱吉爾在報告完成前已經收到了他的科學顧問費德瑞克·林德曼的簡報,並做出了一系列決定,其中包括成立了合金管工程以協調管理原子彈的研發工作。樞密院議長約翰·安德森爵士負責領導合金管工程,由來自帝國化學工業的華萊士·埃克斯擔任委員會主席。「合金管工程」這一名稱由安德森和埃克斯所取,他們特意選擇了這一誤導性的名稱[20]。
美國早期工作
[編輯]美國科學家,特別是逃離納粹德國和其他法西斯國家來到美國避難的科學家,對於德國開發出原子彈的前景感到十分擔憂。1939年7月,利奧·西拉德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向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遞交了愛因斯坦—西拉德信,在信中發出了警告。作為回應,羅斯福於同年10月設立了鈾顧問委員會,由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的萊曼·布里格斯負責。研究最初主要集中於用於發電的慢分裂反應,但是研究重心逐漸向同位素分離轉移[21]。1940年6月12日,萬尼瓦爾·布希和哈瑞·霍普金斯向羅斯福總統提議成立美國國防部科研委員會(NDRC)以便統籌協調防務相關的研究[22]。同年6月27日,NDRC正式成立,由布希任委員會主席[23]。鈾顧問委員會也併入NDRC,從單純的專家小組轉變為指導研究工作的機構,並更名為鈾委員會[22]。
布希上任後,立刻安排了與英國空軍和陸軍駐美國武官的秘密會議,討論英國和美國交換技術資訊的合作提案。布希非常支持這一提案,1940年7月8日和英方討論過後,11日即交由美國內閣批准,29日正式向英國駐美國大使洛錫安勳爵表示接受提案[24]。
1940年9月,英國通過蒂澤德任務與美國共享了大量軍事領域的科學和技術,其中包括莫德委員會掌握的部分資訊。英國駐加拿大科技隨員拉爾夫·福勒和考克饒夫擔負了傳遞資訊的職責,他們和鈾委員會見了面[18],但是資訊的傳遞基本是單向的[25]。考克饒夫認為,美國的原子彈項目進度不及英國,並且發展速度也相對較慢[26][18]。美國當時正在進行的研究包括可控核連鎖反應的可行性研究,由西拉德和恩里科·費米在哥倫比亞大學進行[27];離心法、氣體擴散法、熱擴散法等同位素分離方法的初步調研[28];以及在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分校勞倫斯柏克萊國家實驗室的回旋加速器中製造鈽的嘗試等[29]。
1941年4月9日,哈佛大學的肯尼斯·班布里治參加了莫德委員會,驚訝的發現英國人確信原子彈技術上可行[30][31]。5月5日,班布里治在哈佛大學向鈾委員會報告了他的發現。布希委派了阿瑟·康普頓領導的一個小組進行進一步研究。1941年5月17日,康普頓提交了他的報告,沒有任何關於設計或製造原子彈的細節[32]。這一報告只支持了戰後使用核能發電的可能性[33]。1941年6月28日,羅斯福設立了美國科學研究與開發辦公室(OSRD),布希任主任,向總統負責。OSRD合併了NDRC,NDRC改由詹姆士·布萊恩特·科南特負責[23]。鈾委員會成為了OSRD的下屬部門,並出於安全原因,被改名為S-1部門[34][35]。
當時英國已經處於戰爭中,而美國尚未參戰。1941年8月,奧利芬特飛往美國,表面上是為了討論雷達項目,實際目標是為了了解美國為何忽視了莫德委員會的發現[36]。他驚愕的發現布里格斯收到相關報告和文檔後,沒有向鈾委員會(S-1部門)的其他成員通報,而是將材料鎖在了保險柜里。奧利芬特接下來會見了科南特、威廉·柯立芝(暫時代理康普頓的職務)、塞繆爾·阿里森、歐內斯特·勞倫斯和費米等人[37]。根據阿里森的回憶,在他們的會面中,奧利芬特用非常肯定的詞彙強調了「炸彈」,並勸說大家集中一切資源研發原子彈。原子彈的研發需要花費2500萬美元,而英國無力滿足所需費用和人力,相關成本只能由美國承擔[38]。
1941年10月3日,湯姆森向布希和科南特遞交了莫德委員會的最終報告[36]。10月9日,羅斯福和副總統亨利·阿加德·華萊士在白宮聽取了布希的報告,承諾將會擴大並加速建設美國的原子彈工程[39]。兩天後,羅斯福向邱吉爾發出一封信件,建議雙方就「統籌協調甚至聯合建設原子彈工程」交換意見[40]。
合作
[編輯]出於聯合建設原子彈工程這一提議的重要性,羅斯福安排NDRC駐倫敦代表處負責人費德瑞克·赫伍德親自向邱吉爾遞交了信件[41]。邱吉爾直至12月才回應,在回應中確認了合作的意願,並通知羅斯福,赫伍德已經和安德森、林德曼討論過合作的機會。莫德委員會認為,儘管英國可以建設實驗性質的同位素分離工廠,完整的生產設施應當在美國建設。英國方面還擔憂美國方面洩露機密,然而正是英國方面已遭到間諜滲透[42]:約翰·凱恩克羅斯已經向蘇聯傳遞了一份莫德委員會的報告副本[43]。英國方面沒有表達的擔憂則是美國可能如第一次世界大戰一樣,在戰後奉行孤立主義,而英國不得不獨自對抗蘇聯[44]。在這些擔憂之下,英美錯過了合作的機會,儘管兩方繼續交換資訊,但是各自的原子彈工程保持獨立[45]。
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爆發,美國加入了戰爭[46]。用於軍事相關項目的資金前所未有的充足[47]。OSRD原先的資金協議於1942年6月底到期,根據新的協議,此後美國陸軍在1942年至1943年提供5300萬美元的資金,作為項目整體8500萬美元的一部分。1942年6月18日,詹姆士·馬紹爾上校奉命組建了一支陸軍部隊[48][49]。這支部隊總部位於紐約百老匯大街270號,根據美國陸軍工兵部隊的命名慣例,以總部所在的位置為這支部隊命名為曼哈頓工程特區。整個項目稍後也被命名為「曼哈頓計劃」[49]。另一方面,羅斯福於6月17日批准由軍方負責整個項目;同年9月,布希和科南特向軍方進行了移交。9月23日,萊斯利·理察·格羅夫斯准將成為曼哈頓計劃的負責人[50]。格羅夫斯通過類似英國對雷達技術採用的保密分區政策,加強了曼哈頓計劃的安全等級[51]。
美國方面的進展很快超過了英國。1942年訪問美國的英國科學家相當驚訝於曼哈頓計劃的進展和發展勢頭[52]。1942年7月30日,安德森對邱吉爾表示:「我們必須面對現實……(我們的)開創性的工作……是一項正在貶值的資產。除非我們迅速將其變現,否則我們將被超越。現在(和美國的計劃)合併,我們可以有所貢獻;但是如果過一段時間再合併,我們就會變得毫無貢獻。」[53]與此同時,布希和科南特認為美國不再需要英國的幫助[54]。1942年10月,他們說服了羅斯福,儘管美英間有著關於無限制科學交換的協定,羅斯福仍決定獨立研發原子彈[55]。
和1941年相比,英美兩國的位置已經發生了反轉[53]。美國官員擔心合金管工程中埃克斯等來自帝國化學工業的研究人員利用美國提供的核科學知識,在戰後建設核工業賺取利潤[56]。美國戰爭部長亨利·劉易斯·史汀生認為美國的原子彈工程已經完成了「90%的工作」,因此「我們最好保持現狀向前推進,儘量不提供非必要的幫助」[57]。1942年12月,羅斯福同意進一步限制資訊的流向,僅向英國開放戰爭中需要使用到的資訊,儘管這樣做同樣阻礙了美國方面工程的進展[57]。受到限制的資訊包括重水的生產,電磁型同位素分離器,鈽的物理化學性質,原子彈設計的細節,快中子反應等等。這些限制對英國和加拿大聯合建立的蒙特婁實驗室的核子反應爐設計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響。作為報復,英國也停止向美國派遣科學家,拖慢了美國方面依賴於英國科學家的工作。此後,美國不再向英國共享任何資訊[54]。
合金管工程開始評估在沒有美國幫助的條件下,英國自行製造原子彈的可能性。每天能工業化生產1千克武器級鈾的氣體擴散工廠需要花費大約300萬英鎊用於研發,而在戰時的英國,建造工廠的花費可能高達5000萬英鎊。每天生產1千克鈽的核子反應爐也將不得不部署在加拿大,需要花費五年、500萬英鎊完成。為反應爐生產重水的工廠需要花費500萬至1000萬英鎊,生產鈾金屬的工廠則需要花費150萬英鎊。這一工程大約需要2萬名工人(其中包括大量技術工人)、50萬噸金屬、500百萬瓦電力,而這會不可避免的打亂其他戰時項目的進度。並且即便如此,這一工程很可能無法及時完成,因此無法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產生任何影響。基於此考慮,評估結果一致認為應當再嘗試一次和美國開展合作[58]。
1943年3月,布希和科南特判斷英國能在某些方面為曼哈頓計劃提供幫助,而不會洩露核武器設計相關秘密[59]。例如,布希、科南特和格羅夫斯希望查德威克和派爾斯兩人同羅伯特·奧本海默討論原子彈的設計問題,凱洛格公司也希望英國科學家對K-25工廠(氣體擴散工廠)的設計提出建議[60]。
協商
[編輯]1943年5月25日,邱吉爾在第三次華盛頓會議上向羅斯福提起了這件事[61]。當天下午,林德曼和布希在白宮內霍普金斯的辦公室安排了一次會面。雙方陳述了各自的立場,林德曼表示英國戰後感興趣的只是核武器,而非商業機會[62]。霍普金斯將會面情況向羅斯福作了匯報[61]。邱吉爾和羅斯福商定,應當重新審視資訊交換相關政策,而原子彈工程應是雙方聯合建設的[25]。6月17日,霍普金斯向邱吉爾發送了一封電報確認此事[61],但是美國的政策沒有任何變化,主要原因是羅斯福於6月24日見到布希時,沒有通知布希這一消息[62][63]。7月9日,邱吉爾在電報中催促美國儘快行動,霍普金斯提醒羅斯福在華盛頓會議期間做出過承諾,同時建議羅斯福執行承諾[64]。
7月15日,布希在倫敦參加英國戰時內閣反U型潛艇委員會的會議時,在斯塔福·克里普斯爵士安排下和邱吉爾會面。邱吉爾告訴布希,羅斯福總統已經用名譽擔保了完全的合作,而美國官僚的阻礙使得邱吉爾極為不滿。布希建議邱吉爾向當時也在倫敦的史汀生提出這一問題。7月17日,邱吉爾會見了史汀生,後者承諾向羅斯福反饋[65]。7月20日,羅斯福寫信指示布希「重新開展和英國政府關於合金管工程的一切合作」[64]。然而,由於布希仍在倫敦,十天後才看到這封信[66];這期間,他和史汀生、哈維·邦迪於7月22日和邱吉爾、林德曼和安德森在唐寧街10號還進行了另外一次會面,但是他們都不知道彼時羅斯福已經作出了指示[65]。
史汀生剛剛結束了一輪和英國人就霸王行動是否必要的爭論,不想表現得和英國人每件事的意見都不一樣[65]。並且,和布希不同的是,他對英國人隱隱表現出的認為英國受到不公正對待的影射有所察覺[67]。史汀生使用安撫性的語氣向邱吉爾表達了戰後兩國維持合作關係的必要性。邱吉爾否認了英國對商業應用核技術感興趣,並解釋了其對於戰後合作的關切主要是為了在戰後擁有核武器[65]。布希提出了一項包括五點的計劃,史汀生承諾將會尋求羅斯福總統的批准[68]。
安德森隨後起草了一份更正式的協定,並交由邱吉爾使用更堂皇的詞彙加以潤色[69]。安德森擔心格羅夫斯可能傳遞給史汀生和布希這樣的資訊,如安德森所述:「就像所有來到我們多霧的島上的美國人一樣,他們被我們的偽善和狡詐所欺騙,並且著迷於我們傑出的首相」[62]。當科南特得知協定的內容,他表示他更認同反英國著稱的芝加哥論壇報的觀點[70][71][72]。8月5日,安德森帶著協定草案到達華盛頓[73],並和科南特、布希共同審議了這一草案。從美國的觀點來說,這一草案和現有的資訊交換的政策有所衝突。安德森提出一種讓步的方式:設立一個「聯合政策委員會」負責聯合項目的管理,由美國、英國和加拿大的代表組成這一委員會[74]。這一讓步使得科南特不再持反對意見[75]。史汀生、喬治·卡特萊特·馬紹爾上將和威廉·普奈爾少將審閱了修改後的草案,稍作修改後送交英國使館審批[70]。
協定內容
[編輯]協定的起草過程十分迅速,以便羅斯福、邱吉爾及其幕僚於8月17日聚集在加拿大魁北克省魁北克市參加魁北克會議時使用。會議在魁北克城堡中舉辦,加拿大總理威廉·萊昂·麥肯齊·金主持了會議。大部分討論是關於入侵法國的[76]。儘管魁北克協定是一份英美之間的雙邊協定,加拿大不是簽約國,但是英國認為加拿大在合金管工程中的貢獻足夠顯著,因此應當在協定創設的聯合政策委員會中擁有一個代表席位。麥肯齊·金選擇了克拉倫斯·第開特·豪在委員會中代表加拿大。委員會的其他委員包括代表美國的史汀生、布希和科南特,以及代表英國的英國陸軍元帥約翰·迪爾爵士和約翰·傑斯廷·盧埃林上校[75]。
8月19日,羅斯福和邱吉爾簽署了協定。協定的文本列印在魁北克城堡提供的四頁紙上[76],正式的標題是《美國和英國關於共同管理合金管工程的協定條款》(Articles of Agreement governing collaboration between the authorities of the USA and UK in the matter of Tube Alloys)[77]。兩國一致認為,在當時的戰爭中,使合金管工程儘快取得成果,對於雙方共同的安全至關重要;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將兩國的資源統一調配[77]。協定規定:
- 兩國聯合建造核武器,並允許資訊自由交換;
- 兩國互不使用核武器;
- 對第三國使用核武器需要兩國共同同意;
- 向第三國提供核武器研發相關資訊需要兩國共同同意;
- 「考慮到大量生產工作由美國承擔」,美國總統有權對英國戰後和平使用核能加以限制。[77]
對於史汀生來說,魁北克協定帶來的唯一的困擾是「使用核武器需要兩國共同同意」的條款[78]。如果國會知道這一條款,肯定不會同意。另一方面,美國對英國戰後和平使用核能的否決權清晰的表明了英國在聯盟中的弱勢地位,但是邱吉爾認為魁北克協定已經是其能夠爭取到的最好結果,受到的限制只是作為交換戰後核武器計劃所需技術資訊的代價[79]。歷史學家瑪格麗特·高英認為,獨立的核武器計劃能夠產生威懾作用,這一理念已經深入人心[69]。
魁北克協定是一項秘密協定,其條款僅限少數內部人士知悉,甚至美國國會都不知情[80]。直至1947年5月12日,美國國會原子能聯合委員會才收到了口頭的總結報告。1951年2月12日,邱吉爾寫信給時任美國總統哈瑞·S·杜魯門要求公開這一協定,杜魯門拒絕了這一要求,因此邱吉爾在其回憶錄《緊縮包圍圈》中省略了這一部分[81]。最終,魁北克協定於1954年4月5日由邱吉爾向英國下議院宣讀並公開[82][83]。然而,早在1943年9月4日,蘇聯間諜烏爾蘇拉·瑪麗亞·庫琴斯基就已經向格魯烏報告了協定的細節,相關情報很有可能來自於富赫斯[84]。
執行協定
[編輯]在協定即將簽署之際,埃克斯已通過電報指示查德威克、派爾斯、奧利芬特、西蒙等人立即動身前往北美。8月19日,協定正式簽署之日,這些人便已抵達,但是未能和美國科學家見面。兩周後,美國方面相關官員獲知了魁北克協定的內容[85]。1943年9月10日,格羅夫斯在一次特別會議中向OSRD的S-1執行委員會(S-1部門)作了關於魁北克協定條文的簡報[86][87]。協定中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這使得格羅夫斯可以利用其中的幾個漏洞繼續推行其保密分區政策[88]。關於技術資訊交換的具體條款的協商拖到1943年12月方才完成,此時英國科學家已經在美國開始工作了[89][90]。
在接下來的兩年中,聯合政策委員會只召開了八次會議[91]。第一次會議是在1943年9月8日下午,而史汀生到了當天上午才知道自己是委員會主席。這次會議成立了一個技術分委員會,由威廉·斯泰爾少將擔任主席[85]。美國人不想讓具備帝國化學工業背景的埃克斯加入技術分委員會,所以盧埃林提名查德威克加入,同時也希望查德威克成為曼哈頓計劃中英方的代表[92]。技術分委員會的其他委員包括格羅夫斯的科學顧問理察·托勒曼,加拿大國家研究委員會主席傑克·麥肯齊等人[85]。技術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可以不經過聯合政策委員會同意而行動,其第一次會議於9月10日在五角大廈舉辦[93]。
在協定執行過程中,芝加哥大學冶金實驗室和蒙特婁實驗室之間的合作方式曾有過一些問題。1944年2月17日,聯合政策委員會的會議上,查德威克提出希望在加拿大建設一個核子反應爐,即後來的粉筆河實驗室,並為其分配所需資源。英國和加拿大同意為這項工程付出更多代價,而美國方面的態度比較複雜。科南特對重水反應爐感興趣,但是不願支持查德威克的提案,因為這項工程對戰爭起不到什麼作用,而美國需要為其提供重水[94]。格羅夫斯則願意支持這項工程,但是有一些附加的條件。三方達成的協議是蒙特婁實驗室可以訪問芝加哥大學冶金實驗室在阿貢國家實驗室的研究反應爐的數據、橡樹嶺的X-10石墨反應爐的數據,但是不能訪問漢福德區B反應爐的數據,也不能獲取任何關於鈽的資訊。相關協議在1944年9月19日聯合政策委員會的會議上正式確認[95][96]。
查德威克最大限度的支持英國在曼哈頓計劃中進行貢獻,而不對戰時英國獨立的核計劃抱有任何希望[97]。由於邱吉爾的支持,查德威克儘可能保證了格羅夫斯的每一項請求都得到響應。隨著戰爭進入最後階段,研究進展放緩,參與曼哈頓計劃的科學家任務仍然很重,包括安德森、林德曼、愛德華·阿普爾頓等合金管工程的負責人不得不減少在其他項目上投入的精力[98]。埃克斯領導的團隊在紐約協助氣體擴散技術的開發[99]。時任勞倫斯柏克萊國家實驗室副主任的奧利芬特領導著另一個團隊協助電磁分離的過程[100]。查德威克作為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英國代表團的負責人,領導了一個多國傑出科學家組成的團隊,成員包括傑弗里·泰勒、詹姆士·塔克、尼爾斯·玻爾、威廉·彭尼、弗里施、富赫斯等人,這一團隊後由派爾斯繼續領導。團隊中的四個成員在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成為了其他小組的領導。彭尼於1945年8月9日觀測了長崎市原子彈爆炸的情形,1946年參加了十字路口行動核試驗[101]。
1944年,魁北克協定遭遇了重大挑戰。美國發現英國和漢斯·馮·哈爾班簽署了一份秘密協定(「哈爾班協定」),約定英國將在戰後向法國提供核能相關資訊,交換法國物理學家費德瑞克·約里奧-居里及其法蘭西公學院團隊在核子反應爐方面的專利使用權。美國和加拿大對此表示了反對,因為這一協定違反了魁北克協定中不得擅自向第三國提供核武器研發相關資訊的條款[102]。英國因而違背了對法國的義務。安德森非常擔心這一行為會疏遠法國,因此他和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安東尼·艾登建議向法國承諾將其納入曼哈頓計劃,但是邱吉爾沒有同意,並且堅決反對向法國和蘇聯透露曼哈頓計劃的資訊[103]。戰後,法國政府拒絕接受哈爾班協定[104]。
關於專利權的爭議很複雜,英國和美國、英國和加拿大分別於1942年和1943年進行了協商的嘗試,但是均未成功。魁北克協定簽署後,英國和美國的專家再次進行了深入討論,達成了一項協定,並由聯合政策委員會於1944年確認。這項協定的效力向前追溯到魁北克協定簽署之時,並將加拿大一併列入了簽署方,但是出於保密需要,直至1956年方才最終敲定,協定範圍包括了截至1955年11月有效的所有專利。三國均同意將本國持有的相關專利權授予另一國無償使用[105]。
1943年底,盧埃林返回英國,在聯合政策委員會中的席位由羅納德·伊恩·坎貝爾接任。其後,1945年初,這一席位又由哈利法克斯勳爵接任。1944年11月4日,迪爾死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迪爾的席位由亨利·梅特蘭·威爾遜接任[91]。1945年7月4日,根據魁北克協定中關於對第三國使用核武器的條款,威爾遜代表英國政府同意對日本使用核武器[106][107][108]。
海德公園備忘錄
[編輯]1944年9月,八邊形會議在魁北克舉辦。隨著盟軍的一系列勝利,戰後的規劃成為會議的主題[110]。會後,羅斯福和邱吉爾在羅斯福位於海德公園的居所停留了一段時間。他們討論了戰後在核武器方面的合作,並於9月19日簽署了海德公園備忘錄,詳細記錄了這一討論達成的協議。協議確認對核武器計劃繼續保密,同時約定戰後英美繼續合作開發核武器和相關商業應用,直至雙方共同決定終止合作[111]。
羅斯福的顧問中,只有霍普金斯和威廉·D·李海知道海德公園備忘錄的存在。李海可能是由於並不相信原子彈的威力,並沒有太關注此事,只有一些模糊的記憶[112][113]。1945年6月,威爾遜在聯合政策委員會的會議上提及這一備忘錄時,美國所執的一份已經找不到了[114]。7月18日,英國給史汀生發送了一份影印件[115]。即使這樣,格羅夫斯仍懷疑這一備忘錄的真偽,直至多年後美國所執的一份在威爾遜·布朗中將的文件堆中被發現。布朗中將曾是羅斯福的海軍助理,很顯然有人不清楚「合金管」的含義,認為可能和艦炮有關,因此將其歸為海軍文件了[114][116][117]。
終止協定
[編輯]1945年11月,羅斯福的繼任者杜魯門、邱吉爾的繼任者克萊門特·艾德禮、安德森、美國國務卿詹姆士·法蘭西斯·伯恩斯在波托馬克河的遊艇上商議並同意了對魁北克協定進行修訂[118],以期在英美加三方間建立更寬鬆的合作[119]。11月15日,格羅夫斯、時任美國戰爭部長羅伯特·帕特森、帕特森的顧問喬治·L·哈瑞森會見了英國方面的安德森、威爾遜、英國駐加拿大高級專員馬爾科姆·麥克唐納、英國駐華盛頓大使館特命全權公使羅傑·霍金斯、安德森的助手丹尼斯·里克特,雙方共同起草了一份公報。公報草案中,聯合政策委員會得以保留,魁北克協定中關於使用核武器前需要「兩國共同同意」的條款被替換為「事前商議」,原子能領域將會進行「完全而有效的合作」。稍後,在格羅夫斯和安德森共同簽署的一份更長的意向備忘錄中,「完全而有效的合作」被限定於「基礎科學研究」領域。11月16日,帕特森將公報遞交至白宮,杜魯門和艾德禮簽署了這一公報[118]。12月4日,聯合政策委員會批准了一項新的協定草案,作為廢止魁北克協定的基礎[120]。
聯合政策委員會的下一次會議於1946年4月15日召開,但是沒有達成任何協議。杜魯門4月20日向艾德禮拍發電報,表示他不認為他們共同簽署的公報使美國負有協助英國設計、建造、運營原子能工廠的義務[121]。艾德禮6月6日回電,但是絲毫沒有提起此事,甚至沒有表達任何不滿[122][121]。當時,不僅技術合作越來越少,鈾礦石的分配也逐漸成為問題。戰時英國不需要使用鈾,所以剛果的鈾礦石和阿爾索斯任務的鈾礦石全部由美國獲取。戰後,英國原子能工程也開始需要使用鈾,查德威克和格羅夫斯達成了協議,鈾礦石由雙方平分[123]。
麥克馬洪法案由杜魯門於1946年1月簽署,1947年1月1日生效,這一法案終結了技術合作,美國的盟友也無法獲取任何「受限制的數據」[124],相關科學家們甚至無法獲取他們幾天前剛剛完成的學術論文[125]。麥克馬洪法案使得英國科學家和官員們極度不滿,並直接導致1947年1月英國決定自行研發核武器[126]。在美國,國會原子能聯合委員會於1947年5月12日知悉魁北克協定(而非1945年11月的修訂),其中英國在使用核武器前的「否決權」在這一委員會中引起了騷動,並使得委員會向杜魯門施加了強大的壓力,要求取消相關條款[127][128]。1948年1月7日,布希、詹姆士·費斯克、考克饒夫、麥肯齊達成了一項暫時妥協,這一妥協允許美、英、加三國間進行有限的技術資訊共享,並正式廢止了魁北克協定[129][130]。和魁北克協定一樣,這一妥協也被歸類為「最高機密」[131]。
隨著冷戰開始,美國對於和英國合作的熱情逐漸冷卻。1949年9月的一項調查顯示,72%的美國人認為美國不應該和英國共享原子能相關的秘密[132]。1950年,富赫斯作為蘇聯原子能間諜的身份被揭露,英國的聲望也因此受損[132]。英國戰時參與曼哈頓計劃為其戰後的獨立核計劃高能炸藥研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133],但在鈽的冶煉等重要領域仍然有所不足[134]。高能炸藥研究的進展促使麥克馬洪法案於1958作出修訂,英美關於核武器的合作由《1958年美英共同防衛協定》的簽訂得以重啟[135][136]。
備註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腳註
[編輯]- ^ Clark 1961,第9頁.
- ^ Gowing 1964,第17–18頁.
- ^ Clark 1961,第5頁.
- ^ Clark 1961,第11頁.
- ^ Bernstein 2011,第240頁.
- ^ Zimmerman 1995,第262頁.
- ^ Gowing 1964,第23–29頁.
- ^ Farmelo 2013,第15–24頁.
- ^ Gowing 1964,第37–39頁.
- ^ 10.0 10.1 Szasz 1992,第3–5頁.
- ^ Gowing 1964,第39–41頁.
- ^ Peierls, Rudolf; Frisch, Otto. Frisch-Peierls Memorandum, March 1940. atomicarchive.com (報告). 1940-03 [2015-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3).
- ^ Bernstein 2011,第440–446頁.
- ^ Clark 1961,第54–56頁.
- ^ 15.0 15.1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39–40頁.
- ^ 耿志. 英国对美国战时核项目开启的推动性影响. 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 2015, (6) [2018-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9) (中文).
- ^ Laucht 2012,第42–45頁.
- ^ 18.0 18.1 18.2 Phelps 2010,第282–283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42頁.
- ^ Gowing 1964,第106–111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16–20頁.
- ^ 22.0 22.1 Rhodes 1986,第337–338頁.
- ^ 23.0 23.1 Shrader 2006,第14頁.
- ^ Phelps 2010,第129–130頁.
- ^ 25.0 25.1 Bernstein 1976,第204頁.
- ^ Gowing 1964,第65–66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7–29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9–32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34–39頁.
- ^ Paul 2000,第20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40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37–38頁.
- ^ Paul 2000,第21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41頁.
- ^ Gowing 1964,第121–122頁.
- ^ 36.0 36.1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43–44頁.
- ^ Rhodes 1986,第372–374頁.
- ^ Rhodes 1986,第373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45–46頁.
- ^ Bernstein 1976,第205頁.
- ^ Farmelo 2013,第194頁.
- ^ Gowing 1964,第123–125頁.
- ^ Farmelo 2013,第302頁.
- ^ Gowing 1964,第94–95頁.
- ^ Bernstein 1976,第206–207頁.
- ^ Rhodes 1986,第389–393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52–54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72–75頁.
- ^ 49.0 49.1 Jones 1985,第41–44頁.
- ^ Jones 1985,第70–71頁.
- ^ Gowing 1964,第150–151頁.
- ^ Paul 2000,第28–29頁.
- ^ 53.0 53.1 Bernstein 1976,第208頁.
- ^ 54.0 54.1 Bernstein 1976,第209–213頁.
- ^ Farmelo 2013,第224頁.
- ^ Farmelo 2013,第218頁.
- ^ 57.0 57.1 Bernstein 1976,第210頁.
- ^ Gowing 1964,第162–165頁.
- ^ Bernstein 1976,第213頁.
- ^ Gowing 1964,第157頁.
- ^ 61.0 61.1 61.2 Paul 2000,第46頁.
- ^ 62.0 62.1 62.2 Farmelo 2013,第229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73–274頁.
- ^ 64.0 64.1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74頁.
- ^ 65.0 65.1 65.2 65.3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75–276頁.
- ^ Paul 2000,第48頁.
- ^ Bernstein 1976,第216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77頁.
- ^ 69.0 69.1 Gowing 1964,第168頁.
- ^ 70.0 70.1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78頁.
- ^ Paul 2000,第51頁.
- ^ Gowing 1964,第170頁.
- ^ Farmelo 2013,第236頁.
- ^ Bernstein 1976,第217–218頁.
- ^ 75.0 75.1 Gowing 1964,第171頁.
- ^ 76.0 76.1 Farmelo 2013,第229–231頁.
- ^ 77.0 77.1 77.2 Gowing 1964,第439頁.
- ^ Bernstein 1976,第119頁.
- ^ Farmelo 2013,第240–241頁.
- ^ Paul 2000,第52頁.
- ^ Reynolds 2005,第400–401頁.
- ^ Botti 1987,第135–136頁.
- ^ Reynolds 2005,第492頁.
- ^ Tyrer 2016,第802, 807–808頁.
- ^ 85.0 85.1 85.2 Jones 1985,第242–243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75頁.
- ^ Paul 2000,第58–59頁.
- ^ Farmelo 2013,第241–242頁.
- ^ Jones 1985,第245頁.
- ^ Gowing 1964,第241頁.
- ^ 91.0 91.1 Gowing 1964,第234頁.
- ^ Gowing 1964,第173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280頁.
- ^ Laurence, George C. Early Years of Nuclear Energy Research in Canada. Atomic Energy of Canada Limited. May 1980 [2015-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4).
- ^ Jones 1985,第246–247頁.
- ^ Gowing 1964,第271–275頁.
- ^ Gowing 1964,第236–237頁.
- ^ Gowing 1964,第241–244頁.
- ^ Gowing 1964,第250–256頁.
- ^ Gowing 1964,第256–260頁.
- ^ Gowing 1964,第260–267頁.
- ^ Gowing 1964,第291–295頁.
- ^ Gowing 1964,第343–346頁.
- ^ Paul 2000,第66頁.
- ^ Gowing 1964,第244–245頁.
- ^ Gowing 1964,第372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372–373頁.
- ^ Minutes of a Meeting of the Combined Policy Committee, Washington, July 4, 1945.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2017-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18).
- ^ Aide-Mémoire Initialed by President Roosevelt and Prime Minister Churchill.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ference at Quebec, 1944. Office of the Historian, United States State Department. [2018-06-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
- ^ Farmelo 2013,第270–271頁.
- ^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327頁.
- ^ Bernstein 1976,第224頁.
- ^ Paul 2000,第68頁.
- ^ 114.0 114.1 Hewlett & Anderson 1962,第457–458頁.
- ^ Paul 2000,第72–73頁.
- ^ Nichols 1987,第177頁.
- ^ Groves 1962,第401–402頁.
- ^ 118.0 118.1 Paul 2000,第80–83頁.
- ^ Draft agreement dated November 16, 1945.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2017-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
- ^ Minutes of a Meeting of the Combined Policy Committee, December 4, 1945.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2017-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7).
- ^ 121.0 121.1 Paul 2000,第88頁.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126–130頁.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102–104頁.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106–108頁.
- ^ Farmelo 2013,第322頁.
- ^ Calder 1953,第303–306頁.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120–121頁.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250頁.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245–254頁.
- ^ Minutes of the Meeting of the Combined Policy Committee, at Blair House, Washington, D.C., January 7, 1948.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2017-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
- ^ Paul 2000,第129–130頁.
- ^ 132.0 132.1 Young, Ken. Trust and Suspicion in Anglo-American Security Relations: the Curious Case of John Strachey. History Working Papers Project. [2015-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2).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11–12頁.
- ^ Gowing & Arnold 1974,第164–165頁.
- ^ Gott 1963,第245–247頁.
- ^ Public Law 85-479 (PDF).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8-07-02 [2013-12-1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4-07-14).
書目
[編輯]- Bernstein, Barton J. The Uneasy Alliance: Roosevelt, Churchill, and the Atomic Bomb, 1940–1945. The Western Political Quarterly. June 1976, 29 (2): 202–230. ISSN 0043-4078. JSTOR 448105. doi:10.2307/448105.
- Bernstein, Jeremy. A Memorandum that Changed the World (PDF). American Journal of Physics. 2011, 79 (5): 440–446 [2018-05-05]. Bibcode:2011AmJPh..79..440B. ISSN 0002-9505. doi:10.1119/1.353342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8-18).
- Botti, Timothy J. The Long Wait: the Forging of the Anglo-American Nuclear Alliance, 1945–58. Contributions in Military Studies. New York: Greenwood Press. 1987. ISBN 978-0-313-25902-9. OCLC 464084495.
- Calder, Ritchie. Cost of Atomic Secrecy: Anglo-US Rivalry. The Nation. 1953-10-17, 177 (16): 303–306. ISSN 0027-8378.
- Clark, Ronald W. The Birth of the Bomb: Britain's Part in the Weapon that Changed the World. London: Phoenix House. 1961. OCLC 824335.
- Farmelo, Graham. Churchill's Bomb: How the United States Overtook Britain in the First Nuclear Arms Race. New York: Basic Books. 2013. ISBN 978-0-465-02195-6.
- Gott, Richard. The Evolution of the Independent British Deterrent. International Affairs. April 1963, 39 (2): 238–252. ISSN 1468-2346. JSTOR 2611300.
- Gowing, Margaret. Britain and Atomic Energy 1939–1945. London: Macmillan. 1964. OCLC 3195209.
- Gowing, Margaret; Arnold, Lorna. Independence and Deterrence: Britain and Atomic Energy, 1945–1952, Volume 1, Policy Making. London: Macmillan. 1974. ISBN 0-333-15781-8. OCLC 611555258.
- Groves, Leslie. Now it Can be Told: The Story of the Manhattan Project. New York: Da Capo Press. 1983 [1962]. ISBN 978-0-306-80189-1. OCLC 932666584.
- Hewlett, Richard G.; Anderson, Oscar E. The New World, 1939–1946 (PDF). University Park: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62 [2013-03-26]. OCLC 4937380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9-26).
- Jones, Vincent. Manhattan: The Army and the Atomic Bomb (PDF).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Army Center of Military History. 1985 [2013-06-08]. OCLC 1091387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2-04).
- Nichols, Kenneth David. The Road to Trinity: A Personal Account of How America's Nuclear Policies Were Made. New York: William Morrow and Company. 1987. ISBN 0-688-06910-X. OCLC 15223648.
- Paul, Septimus H. Nuclear Rivals: Anglo-American Atomic Relations, 1941–1952. Columbus, Ohio: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0. ISBN 978-0-8142-0852-6. OCLC 43615254.
- Phelps, Stephen. The Tizard Mission: the Top-Secret Operation that Changed the Course of World War II. Yardley, Pennsylvania: Westholme. 2010. ISBN 978-1-59416-116-2. OCLC 642846903.
- Reynolds, David. In Command of History: Churchill Fighting and Writ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London: Penguin. 2005. ISBN 978-0-14-101964-2. OCLC 505347006.
- Rhodes, Richard. The Making of the Atomic Bomb.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86. ISBN 0-671-44133-7. OCLC 13793436.
- Shrader, Charles R. History of Operations Resea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Army, Volume I: 1942–62. Washington, D.C.: U.S. Army. 2006. ISBN 978-0-16-072961-4. OCLC 73821793.
- Szasz, Ferenc Morton. British Scientists and the Manhattan Project: the Los Alamos Years.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2. ISBN 978-0-312-06167-8. OCLC 23901666.
- Tyrer, William A. The Unresolved Mystery of ELLI.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lligence and Counter Intelligence. 2016, 29 (4): 785–808. ISSN 0885-0607. doi:10.1080/08850607.2016.1177404.
- Zimmerman, David. The Tizard Miss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tomic Bomb. War in History. 1995, 2 (3): 259–273. ISSN 0968-3445. doi:10.1177/096834459500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