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寶
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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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鈺誠集團下屬子公司 |
成立 | 2014年2月25日 |
結束 | 2015年12月8日 |
代表人物 | 王之煥(營運長) 丁寧(實際控制人、鈺誠集團董事會執行局主席) 張敏(鈺誠集團總裁) |
總部 | 中國北京市海淀區王莊路1號院4號樓10層1016室 |
業務範圍 | 中國大陸 |
產業 | 網際網路金融 |
服務 | 網路借貸平台 |
母公司 | 鈺誠集團 |
網站 | 官方網站(2015年9月15日存檔) |
備註 | 資料取自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1] |
e租寶是中國大陸的一個大型網路借貸龐氏騙局詐騙平台,由鈺誠集團下屬的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負責運營。e租寶以A2P模式為主打,以高利息為誘餌。所有產品均為融資租賃債權轉讓,存款期限分為3個月、6個月和12個月,贖回方式分「T+2」和「T+10」兩種。至2015年12月8日,e租寶總成交量為745.68億元(人民幣,下同),總受騙投資人數90.95萬人,待收總額703.97億元,排名行業第四[2]。
2015年底,中國大陸多地公安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發現e租寶經營存在詐騙,隨即展開調查;之後鈺誠集團及e租寶相關負責人因涉嫌詐騙被警方拘捕。2016年1月31日,新華社披露,e租寶非法集資500多億元,受害投資人遍布中國大陸各地區,人數多達90餘萬[3]。
歷史
[編輯]2014年2月25日,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隸屬於鈺誠集團,之後對其經營的平台進行改造[1][4]。2014年7月,鈺誠集團將改造後的平台命名為「e租寶」,以「網路金融」的旗號上線運營[3],於2015年5月21日成為北京「中關村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理事會員[5],曾被中國新聞社、《中國新聞周刊》評為2015年中國「最有責任感」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之一[6][7]。金易融的母公司鈺誠集團,由安徽蚌埠籍的企業家丁寧創辦,總資產約800億元,最初以實業起家,目前主營產業為以融資租賃、網際網路金融等為核心的集高新技術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鈺誠集團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總部位於蚌埠市東海大道東段。該總部大樓原為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使用,因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區政府不願入駐,後將大樓租給了鈺誠集團。而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檢察院亦在此大樓辦公[8][9]。此外,鈺誠集團還設有芝麻金融、上海仁立、聚匯通、鈺申金融、一諾財富等子公司,均成立於2014年7月以後,註冊地主要集中在上海自貿區和北京CBD核心金融辦公區,註冊資本均為1億元,均代銷e租寶的產品[10]。
交易技術方式及其成交量
[編輯]e租寶採用首創的A2P模式,即「資產對個人」(Asset to Peer,意即融資租賃業務中形成的融資租賃債權資產通過網際網路金融平台轉讓給普通投資者),是指以融資租賃債權轉讓為基礎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模式,也是屬於網際網路金融垂直細分領域的一種創新模式[11]。e租寶共有6款投資產品,分別是e租財富、e租穩盈、e租年享、e租年豐、e租富盈和e租富享,投資額為1元起,其中5款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超過13%[4]。所有產品均為融資租賃債權轉讓,存款期限分為3個月、6個月和12個月,贖回方式分「T+2」和「T+10」兩種[2]。在2015年5月由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學院金融風險實驗室聯合融360最新推出的《2015年網貸評級報告》中,e租寶被給予了C-,意味著總體實力較弱、風險性較高,有分析人士指出該平台在資金端可能存在關聯交易[4]。
截至2015年12月8日,e租寶總成交量為745.68億元,總投資人數90.95萬人,待收總額703.97億元,排名行業第四[2]。
經營模式和宣傳
[編輯]e租寶公司的高層及員工,均為沒有投資理財和金融管理知識的人,大多數以美女為主,其中包括總裁張敏、黨委書記兼營運長王之煥、鈺誠集團助理運營官殷飛、東南亞自貿區管理委員會主席謝潔等。這些美女高管有很多都是丁寧通過「ENZO聚會圈」認識的。而鈺誠集團助理運營官兼e租寶營運長殷飛實際上是一位演員,曾為e租寶演唱過宣傳歌《點亮夢想》。在e租寶事件發生之後,殷飛迅速刪除了與e租寶有關的微博文章[12]。
e租寶非法吸存的錢款,除了被鈺誠集團員工用於還本付息外,還被用於個人揮霍、維持公司的巨額運行成本、投資不良債權以及廣告炒作。而該公司的員工薪金較高,據鈺誠集團總裁張敏交代,該公司擁有百萬級年薪的高管有大約80人左右,在2015年11月,鈺誠集團需發8億元的工資給員工。而丁寧還與數名女高級別同事關係密切,私生活極其奢侈。據警方初步查明,丁寧贈與他人的現金、房產、車輛、奢侈品的價值達10餘億元。而丁寧贈送給張敏的物品有價值1.3億的新加坡別墅、價值1200萬的粉鑽戒指、豪華轎車、名表以及5.5億元人民幣[3]。而丁寧還要求辦公室所有秘書全身必須穿戴奢侈品品牌服裝以「展示公司形象」,甚至將奢侈品店全部買空[3]。
此外,e租寶還花費上億元,在主流媒體(例如中國中央電視台等主流電視頻道、地鐵、高鐵等[13])大量投放廣告進行病毒式營銷;還將張敏包裝成「網際網路金融第一美女總裁」,作為企業形象代言人公開出席各種活動[3]。由於張敏自身水平較差,e租寶的相關負責人不能安排其出席[12]。
根據新華社發布的消息,e租寶利用「假項目、假三方、假擔保」三步障眼法,製造龐氏騙局。而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監雍磊稱,e租寶上95%的項目都是假的[3]。
違法被查
[編輯]2015年12月3日,e租寶深圳分公司因涉嫌違法被經濟犯罪偵查警察突查,40餘人被警方帶走[14];後e租寶回應稱,系e租寶深圳某代銷公司有員工協助調查,因群眾舉報其涉嫌非法集資,屬於例行檢查。但因證據不足,相關配合調查人員全部返回[15][16][17]。
12月8日,e租寶位於北京數碼大廈的信息化研發中心及位於安聯大廈的辦公場所被警方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指揮各地公安機關統一行動,對丁寧等主要高管實施抓捕。當日晚間,新華社發布了這條消息,後得到e租寶方面的證實,之後e租寶的官方網站、APP、以及代銷平台芝麻金融、上海仁立的網頁已經無法打開。12月9日,有蚌埠市民發現,鈺誠集團位於蚌埠東海大道東段的辦公大廈開始拆除帶鈺誠集團字樣的標識和招牌;同日中午,e租寶通過官方微博發布《e租寶告客戶書》,稱:「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寶平台依然可以進行正常的註冊、充值、投資、贖回、提現交易。19:00之後,e租寶平台配合接受相關部門檢查,為防止不實傳言引發恐慌和無序贖回、提現,本著保護客戶資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則,e租寶平台向社會各界宣布暫停平台交易[3][13][18]。」12月16日,廣東省公安廳官方微博(@平安南粵)發布警方通報稱,各地方公安機關已對e租寶及其關聯公司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立案偵查,對相關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強制措施,對涉案資產實施查封、凍結及扣押[17]。
2016年1月10日,一些以e租寶投資者為主的10萬名上訪者到北京進行上訪。1月12日,深圳鈺誠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肇慶第一分公司林某飛、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
1月23日,北京市市長王安順在北京市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專題座談會,公開就e租寶問題表示:「e租寶是拆東補西的非法集資」[19]。
1月31日,新華社披露,「e租寶」非法吸收資金500多億元,受害投資人遍布中國大陸各地區。據報道稱,「e租寶」的分支機構遍布全國,涉及投資人眾多,且公司財務管理混亂,經營交易數據量龐大,僅需要清查的存儲公司相關數據的伺服器有200餘台。此外,為了銷毀證據,嫌疑人將一千二百多冊證據材料裝入八十多個尼龍袋,埋藏在安徽合肥市郊區六米深地底。後專案組動用兩台挖掘機,歷時二十多小時挖出。報道還指出,e租寶涉嫌非法集資犯罪,21名涉案人員已經被北京檢察機關批准逮捕[3][20]。
2月13日至5月13日,凡購買e租寶未贖回的投資人,可以登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開發並上線的「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平台(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登記投資人的身份信息及投資情況[21]。
2016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舉行期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前身)主席尚福林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的記者會稱,有關部門已經立案查處e租寶案件,目前正在追繳資產,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22]。4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表示,e租寶打著「網路金融」旗號非法集資,給有關群眾帶來嚴重財產損失,社會影響十分惡劣[23]。
4月27日,在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開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提供的材料中,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了e租寶案的查處情況。根據卷宗,e租寶帳戶數量有901294個,累計充值581.75億元,累計投資745.11億元,其中約有15億元被丁寧用于贈予妻子、情人、員工及個人揮霍。而丁寧除涉嫌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外,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枝、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24]。
審判
[編輯]2016年8月11日,e租寶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訴。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e租寶實際控制人鈺誠集團涉嫌集資詐騙罪,丁寧(e租寶實際控制人、鈺誠集團董事長)、張敏(e租寶總裁)等11人涉嫌集資詐騙罪,謝潔(鈺誠國際控股集團CEO)、王之煥(e租寶聯合創始人)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案件由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於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25]。
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丁寧等10人涉嫌集資詐騙罪,被告人王之煥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於12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6]。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此案,對被告單位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8.03億元;對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對被告人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偷越國境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罰金人民幣1億元;對被告人丁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萬元。同時,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對被告人張敏等24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27]。一審宣判後,二被告單位未提出上訴,丁寧、丁甸、張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訴。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駁回23名被告人的上訴,維持原判。該案宣判後將由一審法院進行涉案財產的善後處置,同時組織開展投資人信息核實、資產變現、資金清退等各項工作[28]。
2018年5月,有報導估計,e租寶的投資者最終僅能收回本金的大約20至25%[29]。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e租寶集資的全國受損集資參與人進行信息核實登記,核實登記的結果將作為案款發還的數據基礎[30][31]。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布e租寶案首次資金清退公告。1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在e租寶和芝麻金融參與集資且已經參加信息核實登記的受損集資參與人進行資金清退,有e租寶受害人表示受到了退款,返還比例為35%[3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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