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7獵鹿犬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10月26日) |
T17獵鹿犬裝甲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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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規格 | |
重量 | 14噸 |
長度 | 5.49米 |
寬度 | 2.69米 |
高度 | 2.36米 |
載員 | 5 |
裝甲 | 9至44毫米 |
主武器 | 37毫米M6 |
副武器 | 2 或 3 x .30 (7.62毫米)機槍 |
發動機 | 2 x GMC 270 2 x 97 匹/(2 x 72千瓦) |
功率/重量 | 13.9匹/噸 |
懸掛 | 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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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範圍 | 724公里 |
速度 | 89公里/小時 |
T17獵鹿犬(英語:T17 Deerhound)及T17E1是二戰時期的美軍裝甲車,美軍並沒有把它放在前線,但T17E1獵鹿犬(T17E1 Staghound)被英軍及大英國協國家在二戰中使用。
註解:Deerhound英語是蘇格蘭獵鹿犬,Staghound 是美洲獵鹿犬。
歷史
[編輯]1941年7月,美軍軍械署要求裝備中型裝甲車,福特汽車設計一種6 x 6試驗型T17,而雪佛蘭設計出4 x 4試驗型T17E1,兩種皆在轉動炮塔上裝有37毫米主炮、同軸機槍及車頭的機槍,部份T17E1加裝防空機槍。T17及T17E1項目在1942年10月開始生產,但軍方選擇了更輕型的M8灰狗裝甲車,T17停止生產,只製造了250架,全數解除武裝並交給憲兵使用,但T17E1仍然亦英國繼續生產。 英國把T17命名為Deerhound,T17E1命名為Staghound。
獵鹿犬(Staghound)的設計創新,裝有兩個6汽缸引擎,可協調兩個驅動軸的自動變速器,兩個引擎可獨立關閉,電動炮塔轉向系統使37毫米主炮更穩定。
使用國
[編輯]澳大利亞、比利時、巴西、加拿大、古巴、丹麥、宏都拉斯、印度、以色列、黎巴嫩、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羅德西亞/辛巴威、沙烏地阿拉伯、南非、瑞士。
衍生型
[編輯]- 獵鹿犬Mk I
- 獵鹿犬Mk II
- 炮塔裝有3寸榴彈砲作步兵近戰支援火力。
- 獵鹿犬Mk III
- 獵鹿犬指揮型
- 移除炮塔改為加裝無線通訊裝置。
- T17E2
- T17E3
- 裝有75毫米M2/M3榴彈砲。
參考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英文)-二戰車輛介紹
- (英文)-armyvehicles.dk - 獵鹿犬Mk III(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