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塔碧莎·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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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Tabitha St. Germain」(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關於譯名問題
[編輯]爲什麼Tabitha要分開譯呢,難道官網就是這麼寫的?@Eflyjason:——傑里毛斯(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0:38 (UTC)
- 其實「莎」是「St.」的翻譯。另外這個沒有官方中文譯名,這是根據其它網友提供的譯名所建立的,歡迎提供更佳的翻譯建議 :)(其實我也不太確定「St. Germain」這個名字到底怎麼翻)@杰里毛斯:--eflyjason (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0:40 (UTC)
@Eflyjason:St.是Saint的縮寫吧,我也不確定,但我知道有一支叫Paris Saint-Germain Football Club的球隊被譯作了巴黎聖日耳曼或巴黎聖日耳門(因地區而異)。——傑里毛斯(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0:49 (UTC)
@杰里毛斯:我也看過那個名字,但好像硬生生將兩個單詞合併為一個中文譯名不太對。這個名字是 @AlexanderDN 翻譯出來的,不知道他/她的看法是什麼?--eflyjason (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0:54 (UTC)
@AlexanderDN: 「塔碧莎·卓曼」的話好像「St.」的音譯又完全沒了
@杰里毛斯:你好,其實名字並非我翻譯的,我僅把CATCHPLAY(彩虹小馬大電影的代理片商)對Tabitha St. Germain的翻譯進行沿用。至於為何會翻譯成「莎」,個人也是認為翻譯出「St.」的音。——AlexanderDN(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1:10 (UTC)
- 既然如此我覺得這也算是一種可用的中文譯名了吧?不知道方不方便貼一下翻譯的來源?我在海報和網站上好像都沒找到。--eflyjason (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1:14 (UTC)
St.這裡應該就是 Saint 的縮寫,音譯為「莎」的說法真的沒見過,譯為「聖」就可以了吧,例如St. Vincent/聖文森,畢竟St怎麼讀也不會是「莎」的音。CATCHPLAY的翻譯應該是直接省略了St.,因此個人認為如果直接用「塔碧莎卓曼」的話應該是「塔碧莎·卓曼」。另外在這裡還有另一個參考譯名「塔比莎·聖哲曼」。--#young[誰?] 2017年7月6日 (四) 11:17 (UTC)
那可能也許「塔碧莎·聖·卓曼」最符合?--eflyjason (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1:34 (UTC)
- @Eflyjason:但是SSYoung舉例的聖文森是沒有點的。——傑里毛斯(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1:37 (UTC)
- @杰里毛斯:那可能就是要主要確定「St.」是個中間名還是「St. Germain」都是名。我Google查了一下大部分搜索結果都是當「St」和「Germain」一個單詞。所以「塔碧莎·聖卓曼」應該也是個譯法。
詢問了一下一位認識的翻譯業界人士,他認為是CATCHPLAY只是沒翻出「St.」的「聖」音,但依然正確的譯法,所以「塔碧莎·卓曼」即可。AlexanderDN(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1:51 (UTC)
- (+)贊成--eflyjason (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2:17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塔碧莎·卓曼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pitheatre.com/the-baroness-and-the-pig/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425122725/http://pitheatre.com/the-baroness-and-the-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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