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跨媒體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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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一些memo:[1]、[2]、[3]、三打[4]、[5]、[6]。—RalfX(議) 2009年9月13日 (日) 22:31 (UTC)
rt--苞米(☎) 2017年8月19日 (六) 05:17 (UTC)
IP是智慧財產權,兩者完全不同。-KRF(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05:33 (UTC)
此處IP的原義是Intellectual Property,但是「IP作品」講的就是把同一個概念,用來製作電視劇、電影、遊戲等吧,和跨媒體製作的概念應該是相同的--苞米(☎) 2017年8月19日 (六) 14:37 (UTC)
- IP作品也可以(很罕見地)只在同一種媒體上發展,不見得涉及跨媒體。-KRF(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14:40 (UTC)
- 我能搜索到的所有的IP作品都是跨媒體的,最常見的是小說到影視劇、漫畫到電影等--苞米(☎) 2017年8月19日 (六) 15:32 (UTC)
- IP是事物,跨媒體是動作。——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0日 (日) 04:41 (UTC)
- IP作品講的是作品,「Media franchise」講的也是作品,其實「跨媒體製作」並不是一個通用的翻譯,可能是維基原創,只是沒有通用翻譯而已。--苞米(☎) 2017年8月21日 (一) 03: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