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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Steveno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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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4年1月30日 (四) 07:54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亞當巴巴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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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亞當巴巴」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Bnb674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08:01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是新人不懂得編輯,我只是照新聞報道照抄,沒想到是侵犯版權了,敬請原諒

Stevenooi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4:41 (UTC)[回覆]

亞當巴巴/temp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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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1月30日 (四) 10:57 (UTC)[回覆]


請管理員明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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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只是單純喜歡亞當巴巴的作品,在上次畫展親眼目睹他的作品就入迷,也許加入了太多個人的情感在內,但絕對不是廣告啊,請明鑑!! 小弟有放一些連結, 那些不能作為客觀的資料麼?小弟真的不懂。。。。 小弟有收集亞當巴巴在報章上的剪報,其中有他的記者會和專訪,不知道能不能呈上給各位管理員,當作是有力的資料呢?請給與小弟機會,恢復亞當巴巴條目,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小弟會改過:((((

Stevenooi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4:45 (UTC)[回覆]

請詳閱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您將能進一步了解,如何撰寫符合維基收錄標準的條目。--Bnb674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5:10 (UTC)[回覆]


管理員大人,我還是不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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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弟現在應該怎樣才能恢復亞當巴巴條目呢,是不是重新用自己的方式編寫,然後出示剪報的圖像就可以?新中網的連結不能作為證明麼?求助?看在我可憐的樣子幫幫我吧


Stevenooi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5:22 (UTC)[回覆]

用自己的話於亞當巴巴/temp重寫吧!切記勿放入侵犯版權內容,並且以中立且可供查證的方式書寫(維基百科是所有人的百科,不是個人喜好發表個人觀點的百科,故以中立方式書寫),再逐句利用註腳呈現參考來源,基本上這樣就沒問題。若您的撰寫方式仍然不正確會再有人於條目掛模板告知的。--Bnb674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5:36 (UTC)[回覆]


管理員大人,我已經重寫了,但被認為是宣傳廣告,我能不能用你所說的方式再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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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已經重寫了一個temp,也給於連結,但可能是過於感性而被認為是宣傳,我能不能再次重寫?對不起,一直麻煩你....

Stevenooi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5:45 (UTC)[回覆]

當然是可以的。然後我不是管理員,我也是小小的維基人啊!也曾經因為懵懂創建條目不符合規定過的維基人。--Bnb674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5:52 (UTC)[回覆]
我有幫您做一些符合維基百科基本的修繕,至於如何讓他更完備您可以參考其他作為完整的人物條目。--Bnb674留言2014年1月31日 (五) 06:40 (UTC)[回覆]


管理員英雄,您太偉大了,感激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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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你,我會儘量去完整化的,也會叫其他藝術愛好者幫忙,謝謝你了,祝你農曆新年快樂。

Stevenooi留言2014年1月31日 (五) 06:53 (UTC)[回覆]

RE:來自藝術愛好者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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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強調我不是管理員阿!只是不希望有心編撰條目的用戶,無法了解維基的編撰方式,被視為破壞性用戶,因而這樣被遺漏掉。給予幫助這是自然,期待閣下更多完備的藝術條目。--bnb674(happy new year.) 2014年1月31日 (五) 07:08 (UTC)[回覆]

回覆他人內容要至對方的討論頁留言,對方才會收到訊息,例如您回覆User:Lanwi1管理員的內容,留言至自己的討論頁對方不會收到訊息,除非對方有跑來看才會得知。所以一般我們都是到對方的討論頁針對留言的內容開設討論RE:XXX這樣,回應相同的話題則是利用( : )進行縮排。--bnb674(happy new year.) 2014年1月31日 (五) 16:41 (UTC)[回覆]

Re:steven o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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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重寫的那個馬來西亞畫家條目沒有明顯問題。我也祝您新年快樂!--Lanwi1(留言) 2014年1月31日 (五) 15:25 (UTC)[回覆]


Re:Lanw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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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前輩指點,一定會加油成為一名好的維基人,新年快樂。

Stevenooi留言2014年1月31日 (五) 16:2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