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大伦(?年—1643年),字崇雅,河南彰德府安阳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河南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工部观政,授安肃县知县,十年降职为山西布政司照磨,十一年升河间府推官,十二年升刑部陕西司主事,升福建司郎中[1]。当时刑部大獄有太学生白梦谦,因上书申救黄道周被逮捕入狱,大伦为其辩解,违背当事者的意愿,于是罢官归乡。崇祯十七年,李自成攻占安阳时被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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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九十四》,出自《明史》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尚大伦,崇雅,诗四房,辛丑十一月初六日生。安阳人,壬子七十八,會一百四十五,三甲一百六十八名。工部政,授安肃知县,丁丑降山西布政司照磨,戊寅升河间府推官,己卯升刑部陕西司主事,升付建司郎中。曾祖秦。祖全。父質。
- ^ 《河南通志》:尚大伦字崇雅,安阳人。崇祯辛未进士,授安肃知县。邑当孔道,且新经兵火,招集抚循,民咸乐业。以盗逋未获解任,补宣府推官,迁刑部主事,升郎中。狱有太学生白梦谦,以义愤疏救黄道周一案,奸党欲置之死,大伦立持之,以为法尽矣,若欲其死,死之可也,何必鞠讯为哉。忤当事意,遂罢归。后死流寇之难。
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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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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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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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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