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命

大明广东按察使
籍貫 福建建寧府建安縣
出生 丁丑闰十二月初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潘氏
親屬 (子)文豐、文思、文郁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林命(1517年—?),字子順,號梅墩、陽溪,福建建寧府建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福建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三百六十名,三甲第一百八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应天府溧阳知县,三十九年(1560年)起复补金坛县。四十年九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四十二年四月升吏科右,五月升工科左,四十三年升礼科都,四十四年二月升湖广左参政,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升广东按察使,五年正月考察不謹閑住。左遷金華府推官,量移南部,遂解組歸。所著有《正氣録》十卷、《春秋訂疑》十二卷、《陽溪堂集》十六卷[3]

家族[编辑]

曾祖林孟宣,壽官;祖父林溶,壽官;父林愷,教諭。母師氏[4]。兄林青、林翠(生员)、弟林常。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福建通志》:林命,字子順,建寧府建安縣人。嘉靖三十二年癸丑進士,令溧陽、金壇有聲,擢諫垣,首疏議革冗官,復條閩中致寇六事,得借留都積帑,及閩中屯鹽之賦肆拾萬餘,以充軍餉。出參楚藩,晉廣東亷訪,尋有忌者,左遷金華推官,量移南部,遂解組歸。命禔身髙潔,居常撮集古人嘉言懿行,為正氣錄。自警歴官十餘年,一秉清白,而憂國公忠,議論封駁,不以詞色假人,遇公正輒發憤。所著有正氣録十卷、春秋訂疑十二卷、陽溪堂集十六卷。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趙圭
明朝金壇縣知縣
1560年-1563年
繼任:
陳頤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