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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萃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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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萃楨,字君聚,號裒中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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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弟沈杞桢同舉于乡,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成進士,授工部主事,榷荆州關税,盡革諸小税名目,以羡金築堤沙市,避水衝民,稱沈公堤。歷南兵部员外、郎中,出知南直蘇州府[1],識文震孟陳仁錫于未第時,親诣其門,修主客禮。天启二年(1622年),舉卓異天下第一,賜宴禮部,升福建副使,備兵興泉[2]。红夷犯銅山,直侵中左,萃桢即日移駐同安,身冒矢石,出奇兵撓之,五閲月而就款。轉本省參政,職驛傳。以親老乞歸。當萃桢守蘇州時,吴江知縣曹欽程贜私狼藉,以滛刑博强項聲,巡撫周起元幾為所惑,乃列貪迹注下考上之,起元劾钦程落级。及魏忠贤亂政,钦程夤缘復官,乘機報復,鎸萃桢三级。崇禎元年(1628年),刑科给事中张国维极論钦程罪恶,中有參清正府官之语,帝問府官何人,国维以萃桢對,且曰:萃桢为曹钦程所劾,則其人可知;与周宗建等諸正人為伍,則其人又可知。得旨,原職起用,補湖廣參政,備兵岳州,尋升湖廣按察使,備兵蘇松,以疾不赴。復補福建按察使,備兵福州,時山海寇盗叵测,巡撫邹维琏新任未習閩事,投誠者意破觀望,聞萃桢至,皆曰:沈公来,吾属無虞矣。遂委心歸順,危疆以安,赐金加俸一级。尋升湖廣右布政使,仍備兵蘇松,復以親老乞歸,尋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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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杞桢。長子沈日昆,字以白,号丸掌,崇祯已卯举人,沈静恬雅,无贵介气,弗计家人产。順治初授县令,改教諭,未仕卒[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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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南兵部郎中沈萃桢知直隶苏州府。
  2. ^ 天启二年二月,升苏州府知府沈萃桢为福建按察司副使分巡兴泉道。
  3. ^ 《平湖縣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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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興府志》
  • 《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