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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谷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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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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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其實是謎,不應寫生父是美國人。

雙重國籍其實不是重點。我們應該看 (1) 谷明顯有美國國籍,因為有大學入學許可,還有獎學金 (2) 而且沒有放棄美國國籍的記錄 (3) 谷已19歲,依法就算之前有美中國籍,也要在18歲時決定。以上三點得知谷有美國國籍,而中國不予許雙重國籍,但谷又代表中國出賽奧運,所以要不就是谷違法取得中國國籍,要不就是中國為谷開後門。至於是哪個,中國不會告訴外界的,所以也不用研究了,知道谷或中國有一個違反規定就行了,剩下是奧委會的事。

她退出美國籍了嗎?--葉又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20:23 (UTC)[回复]

目前沒有看到可靠來源說她放棄美國國籍。放棄美國國籍的方式見此。她已經拿到Stanford U.入學許可,如果她放棄美國國籍,Stanford就要把她當外國學生處理發I-20,否則入境美國簽證就有問題。--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22:52 (UTC)[回复]
16岁未成年人没有法律能力是不可能退出美国籍的,也不可能由监护人代她退出美国国籍,只能等本人成年后,自行做出决定,并且经由一系列手续,才可能退出美国籍。因此维基百科说她2019年终止美国国籍,是错误的。--73.241.149.150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2:37 (UTC)[回复]

出生地是美国,故出生时具有美国国籍。 分别考虑在她出生时其母是否定居在外国:

若其母定居在外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出生时不具有中国国籍。若出生后(包括2019年或者2019年之前)加入中国国籍而保留美国国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矛盾。
若其母未定居在外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出生时具有中国国籍。

结合她自己的话“没有人能否认我是美国人,没有人能否认我是中国人”,可以认为她同时具有两国国籍。同时她的另一句话“当我在美国,我是美国人。当我在中国,我是中国人”正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附件一《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两国公民团聚、旅行方便等问题的补充换文》第二条吻合。--zy26 was here. 2022年2月9日 (三) 05:23 (UTC)[回复]

谷爱凌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利亚,而且应该是其母“亲自生产”,所以出生时其母肯定“居住”于美国。当然“定居”的概念可能和“居住”不一样。供参考。--149.167.134.39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2:41 (UTC)[回复]
你在講廢話。 居住不居住並不重要,討論的是定居,就是綠卡。--111.250.2.128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4:47 (UTC)[回复]
第五條的重點其實是因為定居而「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以這點來看,由於美國是屬地主義,若其母有美國居留證(綠卡)加上美國出生,此時谷就不會有中國國籍。
https://www.zhdate.com/tw/news_baby/461003.html--111.250.2.128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4:52 (UTC)[回复]

(!)意見:没有证据表明其放弃美国国籍,中国国籍法可以不承认其美国国籍,但无法剥夺其美国国籍,故不应该写已经放弃美国国籍,除非有可靠来源证明。 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9日 (三) 08:35 (UTC)[回复]

根据WP:HARM,考虑到当事人的态度,按英文维基百科的样子去掉国籍的标注可能会更好。--zy26 was here. 2022年2月10日 (四) 03:31 (UTC)[回复]
不同意。谷是公眾人物,媒體關注其國籍問題。—-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2月10日 (四) 04:26 (UTC)[回复]
哪里都有你--5.151.21.128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6:02 (UTC)[回复]
意见同Happyseeu,已有国籍争议章节,因此标注国籍不会构成HARM。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1日 (五) 00:54 (UTC)[回复]

(!)意見:她显然是双重国籍。没什么好争论的。该争论的是中国政府的执法双标。--蒙人 ->敖包相会 2022年2月14日 (一) 21:50 (UTC)[回复]


第一点,未成年人可以退出美国国籍吗?
第二点,未成年的美国人可以申请并获得外国国籍吗?
第三点,如果一名未成年的美国人获得了外国国籍,他/她必须在年满18岁之后的多长时间启动退出美国国籍的程序?或者压根不需要退出美国国籍?
第四点,一名外国未成年人加入中国国籍,是否必须同时或提前履行退出外国国籍手续?
第五点,一名外国未成年人加入中国国籍后,是否需要年满18岁后必须退出外国国籍?【从中国国籍法看没有异议】。这个时限是多久?是年满18岁当天?年满18岁后几个月?年满18岁后的2年内???--talk with ASPdotNET Core 2022年2月17日 (三) 04:00 (UTC)[回复]

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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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在“双重国籍”一段添加了{{Template:OR}},原因是该段文字没有合适来源,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作为来源属于原创研究。--k o u 💬 2022年2月20日 (日) 02:03 (UTC)[回复]

根據谷愛凌國籍爭議》美國棄籍名單上沒有她 中國是「歸化美國」第五大國谷爱凌热能推动中国接受双重国籍吗?,建議標題改成「國籍爭議」。「出生時即擁有美國國籍」ㄧ句並無問題。問題是谷有沒有中國國籍,中國護照是怎麼回事。--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2:27 (UTC)[回复]
感謝答覆,歡迎閣下(或其它編者)爲該段補充更佳來源後移除OR模板。此外,相信閣下十分了解但還容敝人贅述,需要有來源支撐「雖然双重国籍不违反奥委会规定或者美国法律,但是该狀態違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41]的規定」該句,否則現狀仍構成原創總結。k o u 💬 2022年2月20日 (日) 02:35 (UTC)[回复]
『虽然双重国籍不违反奥委会规定或者美国法律』『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种都是对现有规则的直接引用或复述,归为原创性研究我觉得非常勉强。能否烦请解释一下,此处的原创性研究指的究竟是双重国籍不违反奥委会规定?双重国籍不违反美国法律?还是中国不认可双重国籍?又或者是谷现在是双重国籍?不管指的是哪一种,在这个段落的后续章节我认为都进行了细致的、有引用的说明。
另,在我回复之时,阁下的模版已经被移除,但我仍然尝试找了一下,来源于早报的这篇文章(https://www.zaobao.com.sg/forum/views/story20220213-1242190 )也许能够作为满足要求。(我并未在条目中进行添加,正如我之前所说,我认为目前的内容就只是对现有规则的引用或复述,添加更多的来源并不必要。但如果阁下认为有必要的话,欢迎加入)--蝦米飛鴿傳書 2022年3月1日 (二) 18:08 (UTC)[回复]

沙漠知乎發起的編輯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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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知乎沙漠知乎堅持將第一段「美国公民」刪除,引發編輯戰。谷愛凌的國籍爭議來自她2019年曾代表美國出國參加在義大利的自由式滑雪世界盃(所以她有美國護照),2022年代表中國參加冬奧。如果她從來沒有美國國籍,只有中國國籍,則不會產生國籍爭議。所以說明她「原有美國國籍」對解釋國籍爭議是有必要的。至於她後來是否放棄了美國國籍,不能夠斷言,但是她出生時具有美國國籍應該沒有爭議。如果她2019年前沒有美國國籍,則她當年如何代表美國出國參賽就成為問題,以何種簽證在美國就讀中學也是問題(如果她持中國護照,中學一般不能給學生發I-20辦入境簽證)。

如果認為「美国公民」指她「現在」是美国公民不妥,措辭可以改成「出生為美国公民」。--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3:52 (UTC)[回复]

可以是出生为美国公民,然后注释,当前国籍状态有争议。--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3:56 (UTC)[回复]

谷愛凌担任美国盐湖城申奥大使的編輯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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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QI谷愛凌担任美国盐湖城申奥大使有可靠來源支持,是沒有爭議的事實,不應刪除。關於爭議,她擔任申奥大使是有爭議的,也有可靠來源支持。國籍是否影響申奥大使資格,只要有可靠來源支持,可以寫,但不是刪除申奥大使爭議的理由。閣下請勿根據個人看法刪除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19:06 (UTC)[回复]

(:)回應@Happyseeu“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谷爱凌担任美国盐湖城申奥大使是有可靠来源支持(阁下此次表达不满前就已在Top段已添加)。她担任申奥大使与其国籍争议有关的来源,阁下等使用的是DW(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外文化政策的支柱之一,)、RFA(既定目标是“促进民主价值观和人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言论,并提供媒体报道关于朝鲜政府。)——少来源、来源非可靠(至少在涉华问题上有可靠度争议性)。请不要根据个人看法误触《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另,提醒根据《谷爱凌诠释北京冬奥意义,中国选手担任外国申奥大使早有先例》《为北京申奥助一臂之力 张德培担当“亲善大使”》“这一决定被一些中国网民视作是对中国身份的背叛。‘这下可以确定是美国人了吧。’微博上一条评论说。”可见所谓争议已经涉及对谷爱凌本人之诽谤,再次适用《WP:GRAPEVINE》。--MINQI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23:20 (UTC)[回复]
联合早报BBCSalt Lake Tribune都提及國籍爭議。--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2:54 (UTC)[回复]
“谷爱凌不是第一位担任别国申奥大使的中国人,中国双人滑组合申雪和赵宏博曾于2007年受邀担任平昌申奥大使,中国首位花滑世界冠军陈露也曾受邀担任俄罗斯2014年冬奥会申办城市索契的申奥大使。”(《联合早报》)“Chinese Olympian Eileen Gu is working for a Salt Lake Games bid. A controversial or inspired choice?”与“The choice could be controversial — or inspired.”以及“Others, however, questioned what they characterized as her divided loyalties.”(《盐湖论坛报》)“这一决定被一些中国网民视作是对中国身份的背叛。“这下可以确定是美国人了吧。”微博上一条评论说。”(《BBC》);先不说BBC被称为“BB China”,所写已是所谓中国网民(多次出现所谓微博中国网民实际IP地址显示“中国台湾”)对谷爱凌小姐的诽谤,前两个来源只有《联合早报》疑似提及国籍争议与申奥大使联系,《盐湖论坛报》在破产后目前属于非营利性组织(2019年期不再为非候选人背书)、该文为美联社记者半评论性文章。--MINQI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9:19 (UTC)[回复]
@MINQI谷愛凌擔任申奥大使的爭議,中國媒體的評論也承認。如果沒有爭議,那為何中國媒體會有這些評論?八方来声|谷爱凌任盐湖城申奥大使是件平常事 - 浙江日报, 社评:警惕有人借“谷爱凌当美国申奥大使”带节奏 - 环球时报。維基只要報導發生了爭議,不需評論或有立場。--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3月11日 (六) 17:32 (UTC)[回复]
@Happyseeu请阁下注意:我并不否认“谷爱凌担任申奥大使产生争议”亦不反对加入相关其担任申奥大使内容(TOP中的相关内容正是本人添加),我反对的是以原有来源以及编写方式加入“国籍争议”段落(仅写其此举引发激烈争论),理由也很明确:1.之前阁下给的来源只有《联合早报》疑似提及国籍争议与申奥大使联系;2.“这一决定被一些中国网民视作是对中国身份的背叛。‘这下可以确定是美国人了吧。’微博上一条评论说。”(《BBC》),争议已经涉及到对谷爱凌小姐的诽谤,而维基对于生者传记条目有额外的方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其另含有维基法律方针《维基百科:诽谤》。如果“維基只要報導發生了爭議,不需評論或有立場。”那么“该报道认为谷爱凌的冬奥参赛资格并无问题,而媒体以及社交网站更为关心的问题则是谷爱凌究竟是否具有双重国籍、是否违反了中国《国籍法》”一段该删除,且违背“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因此,以‘条目内容观点不中立’为由消除条目内容并不合理。条目内容应该清晰地说明、表达与描述出主题中的争议,并不对其中任何一种观点表示赞同。”鉴于阁下找到新的来源本人将随后将该内容写入该段落。--MINQI留言2023年3月11日 (六) 19:3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