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華事件
《朱秀華借屍還魂》為臺灣的地方民間故事。1958年,雲林縣麥寮鄉的「借屍還魂」事件轟動全臺。當時麥寮鄉中山路95號的得昌建材行老闆吳秋得的太太林罔腰因病死亡,但就在斷氣後又突然復甦,而後,向大家說明自己的靈魂是金門少女「朱秀華」,只是借屍還魂。
故事
1958年,八二三炮戰開始,中共解放軍砲擊金門,因此不少鄉民要搭船逃離金門,而十八歲少女朱秀華的父母親朱清、朱蔡蕊帶著女兒也欲搭船離開。朱秀華的父母不幸被炮彈擊中而身亡,於是朱秀華逃到一艘漁船,但漁船行駛不久也被砲彈擊中而毀損,就這樣載浮載沉三、四天,漂流到臺灣雲林縣的台西鄉外海的海豐島。然而,這時有幾位漁民發現這艘船靠在沙灘上,船上的人幾乎已死亡,只剩朱秀華仍奄奄一息,但數位漁民眼見她身上帶有黃金首飾,於是起貪念,朱希望漁民搭救,願以身相許或者終身為奴婢,誰知當搶完財物後,這些漁民深怕朱秀華報警,遂不顧朱秀華的死活,合力將漁船推離岸邊,有一位名喚「林清島」的漁民打算搭救,勸阻眾人,眾人羞辱打罵林清島一番,林只好放棄救人。
朱秀華溺斃,靈魂飄到臺西鄉,遇見當地的五條港安西府所供奉的張尊王、李鄴侯、莫將軍等三位王爺神,朱向王爺們哭訴,王爺們大怒,命朱秀華居住於海豐島三年,等待報仇,朱秀華心地善良,並未報仇,只是報恩,每日暗助林清島捕魚。當時有一群無主孤魂,頗為朱秀華被害打抱不平,竟然主動找到當時劫財殺人的漁民們並加以附身,該等漁民在海邊徘徊,逢人就自白「我當年劫財傷人」,說完便跳海自殺。林清島深知這事情經過,認為是枉死的朱秀華冤魂報復,立刻為了朱秀華修建小廟奉祀,並請法師連作功德七日,超渡朱秀華。
一年后,朱秀華的靈魂來到五條港安西府,地藏王菩薩降臨,認為其陽壽未盡,可以設法再返人間。於是三位王爺神便與當地的玄天上帝溝通一番,認為當時的沿海地區需要信仰來加強善良民風,而且朱秀華日後可在該地興建臺灣民間信仰的廟宇。之後因麥寮鄉的建材行老闆吳秋得的太太林罔腰,其壽命已到期限,不久將離開人世,所以可借她的肉身來還魂。
事情爆發,全臺震動,政府特命斗六「陸軍五五醫院」(今日成大醫院斗六分院)院長劉海波,由雲林縣政府主計室楊主任,業檢室賴主任陪同,去採訪林罔腰,診視其是否有精神病。劉院長表示,他觀察的結果認為:「講述時,精神表情自然,言語清楚並無異狀,眼光神情,不像精神病的樣子,此番觀察尚難作病理的判斷。」楊主任也表示:「我家住彰化鹿港,鹿港口音和麥寮口音相同(海口腔),但她卻有廈門方面的口音。」[1]、[2]
1971年,朱秀華(林罔腰)也於麥寮鄉興建玄天上帝廟,廟名為「麥寮鎮東宮」。
改編
電視
電影
借屍還魂 Living Soul in Dead Bod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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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 |
导演 | 王重光 |
制片 | 項美龍 |
编剧 | 胡斯渝 |
主演 | 梁修身 胡茵夢 |
摄影 | 陳喜樂 |
剪辑 | 郭廷鴻 |
产地 | 臺灣 |
语言 | 華語 |
上映及发行 | |
上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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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屍還魂》(英語:Living Soul in Dead Body),1981年電影,梁修身、胡茵夢主演。
劇情
此條目缺失情节摘要。 |
注釋
- ^ 雲林縣麥寮鄉朱秀華借屍還魂奇案
- ^ 城市札記/人鬼殊途,自由時報,2008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