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 公司類型 | 中国国有企业 |
| 成立 | 1996年 |
| 代表人物 | 董事长:吉小安 |
| 總部 | 中国北京 |
| 產業 | 零售 |
| 網址 | 北京华联集团 |
北京华联是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简称,其注册地在中国北京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连锁零售商业,旗下有两家上市公司,其一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其二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销售收入达到136亿元。目前,公司的业务已经发展到除西藏、云南、福建、湖南、陕西以外的其他所有省市。
目录 |
业务发展[编辑]
北京华联是中国国内从事连锁百货店和连锁大型超市的内资企业之一,是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企业在中国的主要竞争对手。
北京华联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确定的重点扶持的三十家商业企业之一,将获得由政府支持的优惠贷款和鼓励政策。
與新光集團的經營權之爭[编辑]
華聯曾與台灣新光三越在北京成立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又称新光天地),然而此後卻發生華聯封殺新光三越並奪取經營權一事。
2007年4月19日才風風光光開幕的北京新光天地,在同年9月爆發經營糾紛;台灣在北京新光天地的台籍幹部,已經全部被華聯集團撤換,甚至拘留。9月1日,華聯全面掌控北京新光天地百貨經營權,北京新光天地總經理吳昕達甚至被以需協助調查為由遭「扣人」禁止返台,震驚百貨界。9月11日,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新光三越的代表签署共同声明,就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合资各方在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纠纷达成三点协议。[1]
關鍵因素[编辑]
新光三越觀點:新光三越表示為了能在北京奧運之前完成各項重要的建設,所以在發包與監督工程時不斷提前支付工程款好讓工人拿到錢,以加緊趕工完成各項建設。然而這個在台灣習以為常的提資鼓勵工程進度的動作,卻被華聯以此為理由控告新光提前支付工程款,有掏空嫌疑,並違反中國大陸的經濟法律。因而把台灣新光人馬強行拘留調查,乃至趕出北京。封殺新光人馬後,華聯獲得了新光天地經營權。
由於華聯所提出罪狀及應對方式實在太過荒繆,加上雙方各佔50%的股權事實,使得許多台灣及大陸員工幾乎認為華聯是在搶奪新光集團苦心投資的成果,也認為新光的說詞較為接近事實;台灣的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長謝志偉則稱為:「黑心產品翻版」。
華聯說這是「商業糾紛」也不能算全錯,因為在大陸,「人治」是存在的事實,兩岸人民的思考方法也有很大差別。新光三越當初借重華聯的優越政治關係買到土地使用權,建築新光天地,審照招商都迅速到位,但在一切順利並獲利多多時沒有思考華聯可能借用政治與政法委關係進行惡意併吞之風險,只能說新光失算加經驗不足,過於相信台灣媒體所描述的中國。然而此事件亦凸顯了中國市場的高度不確定與高風險性。因此可能使得更多台灣商人自行執行戒急用忍政策,以及增加兩岸人民間的矛盾關係。
地址[编辑]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4-7F
集团成员[编辑]
- 武汉店
- 北京广安门店
- 北京石景山店
- 合肥和平店
- 兰州红星店
- 南京紫金店
- 江西店
- 苏州店
- 南宁民族宫店
- 南京大厂店
- 青海西宁店
- 大连金三角店
- 兰州西固店
- 镇江店
- 内蒙呼市店
- 合肥金寨店
- 长春永春店
- 保定店
- 成都店
- 广西梧州店
- 大连五一店
- 北京安贞店
- 江西店
- 杭州店
- 兰州店
- 银川店
- 贵阳店
- 郑州店
- 沈阳北行店
- 长春青年路店
- 长春赛得广场店
- 内蒙包头友谊店
- 北京学院路店
- 山西太原亲贤店
- 成都店
- 四川遂宁店
- 四川攀枝花店
- 重庆店
- 贵阳湘雅店
- 南昌店
- 兰州东方红店
- 大学路店
- 湖南路店
- 阜成门店
- 安贞店
参考文献[编辑]
- ^ 李凯,“北京华联”与“新光三越”签署共同声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