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明 (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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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

爵位 多羅貝勒
旗籍 鑲藍旗滿洲右翼近支宗室第四族
世系 恂郡王
諡號 恭勤
出生 康熙四十四年四月初三日
(1705-04-25)1705年4月25日
北京
逝世 乾隆三十二年正月初六日
1767年7月26日(1767歲—07—26)(62歲)
北京
配偶 嫡夫人:完顏氏,四川布政使羅殷泰之女。

繼夫人:馬佳氏,馬惟耀之女。
側夫人:王氏,王四之女。

親屬 父:恂勤郡王允禵

母:完顏氏禮部侍郎羅察之女

兄弟

  • 已革泰郡王弘春(1703年-1739年)
  • 弘映(1707年-1771年)
  • 弘暟(1709年-1760年)

子女

  • 長子:永忠(1735年-1793年)
  • 次子:永碩(1736年-1808年)
  • 三子:永恬(1738年-1767年)
  • 四子:永悌(1740年-1798年)
  • 五子:永庫(1743年—1758年)
  • 女,封郡君
出身

應封宗室

經歷
著作

貝勒弘明(1705年4月25日—1767年2月4日,康熙四十四年四月初三日寅時—乾隆三十二年正月初六日申時)[1]鑲藍旗滿洲人,右翼近支宗室鑲藍旗第四族字輩,恂郡王允禵次子,弘春之弟,雍正帝侄子,乾隆帝堂哥,清朝官員、將領,封爵多羅貝勒,官至都統,卒恭勤

生平[编辑]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一月,兄長弘春革爵,以弘明封多羅貝勒[1][2]

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正式冊封貝勒。[3]

四年(1739年)正月初二日,參與乾清宮王公大臣九十九人宴,唱和御製柏梁體詩。[4]八月二十七日,充管理武備院事務大臣[1][5]

五年(1740年)四月初三日,授鑲紅旗蒙古都統[1][6]

六年(1741年)三月,因曠職武備院,自請罷斥以正官箴,乾隆帝硃批:「弘明著照舊供職」,不予追究。[7]

十年(1745年)十一月,與阿克敦永興覺羅勒爾森奉派考驗鑲藍旗各營兵丁射布靶。[8]

十一年(1746年)二月二十八日,解任武備院事務。[1]八月二十七日,出席瀛臺王公宗室宴,唱和柏梁體詩,作「吉日庚寅時維良」句。[9]

十四年(1749年)八月,因故遭議處罰俸,獲得寬免。[10]

十六年(1751年)七月,派充查齋大臣[11]

十七年(1752年)六月,解任鑲紅旗蒙古都統。[1]

二十七年(1762年)四月,因頭上生瘡,奏請停俸養病,乾隆帝諭不必解任、賞半俸養病。[12]

三十年(1765年)正月,因鑲紅旗蒙古都統任內遺漏常敦等開戶一案,遭宗人府議處。[13]

三十二年(1767年)正月初六日,卒,年六十三歲。二月,賜祭葬、諡恭勤[1][14]五月,以次子永碩降襲固山貝子[15]

著作[编辑]

校閱《欽定八旗則例》。[16]

家庭及關聯[编辑]

父母[编辑]

兄弟[编辑]

弘明排行第二,有一兄二弟。

妻室[编辑]

  • 嫡夫人:完顏氏,四川布政使羅殷泰之女。
  • 繼夫人:馬佳氏(?年—1781年)[17],馬惟耀之女。
  • 側夫人:王氏,王四之女。

子嗣[编辑]

弘明育有五子、至少一女。

[1][18]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愛新覺羅宗譜》,2冊甲二,頁938-939。
  2.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藏《清國史館傳包》,701007310-1號,聖祖諸子列傳,恂勤郡王允禵附弘春、弘明列傳。
  3.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052911號,管理禮部事務履親王允祹題請遣官往封多羅貝勒弘明;213777號,禮部儀制司為請旨遣官往封事。
  4.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八十三,乾隆四年正月己酉。
  5.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九十九,乾隆四年八月辛丑:「諭寧郡王貝勒允祜不必在內廷行走,慎郡王著在內廷行走。武備院事,允祜亦不必辦理,武備院事務著貝勒弘明管理。」
  6.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四,乾隆五年四月癸酉。
  7.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021414號,管武備院事弘明奏為自陳不職請旨罷斥。
  8.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二,乾隆十年十一月辛未。
  9.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三,乾隆十一年八月庚寅。
  10.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06-02-007-001167-0017號,乾隆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宗人府右司为贝勒弘明所罚之俸应遵诏宽免知照各该旗事。
  11.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03-0170-0116-006號,乾隆十六年七月初五日,弘明奏遵旨查祭天地等坛在京文武大臣官员斋戒事宜折。
  12.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03-0179-1936-011號,乾隆二十七年四月,軍機處奏贝勒弘明因病恳请停俸养病照例应赏半俸片;03-18-009-000030-0003號,乾隆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明發上諭;06-02-007-001257-0052號,乾隆二十七年五月初八日,宗人府右司为贝勒弘明头上生疮奏请告退奉旨知会户部该旗事。
  13.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06-02-007-001277-0007號,乾隆三十年正月十九日,宗人府右司为镶红旗蒙古遗漏常敦等开户一案议处前任都统贝勒弘明等已经奉旨知会各该处外并传注纪录事。
  14.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七百七十八,乾隆三十二年二月壬寅。
  15.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七百八十四,乾隆三十二年五月乙丑。
  16.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021414號。
  17.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02-01-005-023081-0024號,乾隆四十六年九月初二日,禮部尚書德保题请赐恤多罗恭勤贝勒弘明夫人马氏事。
  18. ^ 《清史稿》卷一百六十四,表四,皇子世表四。
  19.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乾隆五年三月辛酉。
弘明 (貝勒)
恂郡王世系
清聖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1705年4月25日逝世於:1767年7月26日
王室頭銜
前任:
恂勤郡王允禵
貝勒(恂郡王系)
封爵期間:1735年-1767年
繼任:
降襲固山貝子
次子永碩
官衔
前任:
寧郡王允祜
管理武備院事務大臣
乾隆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 乾隆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解
1739年9月29日 - 1746年3月19日
繼任:
汪扎爾
前任:
綽爾多
鑲紅旗蒙古都統
乾隆五年四月初三日 - 乾隆十七年六月
1740年4月28日 - 1752年7月
繼任:
一等誠勇公巴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