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平均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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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平均績點(英文:Grade Point Average,簡稱GPA),是大多數大學及高等教育院校所採用的一種評估學生成績的制度,同时也有小量中学採用这种制度。計算方法為把學科所得到的評級,換算成一個績點,再按各學科的學分比例加權所得的數字。具体算法因国家、地区、学校的不同,差异较大。
最常見的成績平均績點系統為四分制:A為4分;B為3分;C為2分;D為1分;F為0分,如果有+號加0.3分(例如B+即3.3分),有-號則減0.3分(例如B-即2.7分)。通常每科最高分為4分,但部份院校會設有A+,即最高分為4.3分。而個別院校的計算方法也可能有少許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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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的标准计算方法[编辑]
是将大学成绩的加权平均数乘以4,再除以100。比较常见的方法还有把各科成绩按等级乘以学分求和再以总学分除之。
不同学校的计分方法[编辑]
理工大學[编辑]
| 评级 | 成績平均績點 |
|---|---|
| A+ | 4.5 |
| A | 4 |
| B+ | 3.5 |
| B | 3 |
| C+ | 2.5 |
| C | 2 |
| D+ | 1.5 |
| D | 1 |
| F | 0 |
美國大學(四分制)[编辑]
| 评级 | 分数 | 成績平均績點 |
|---|---|---|
| A | 90 - 100分 | 4 點 |
| B | 80 - 89 分 | 3 點 |
| C | 70 - 79 分 | 2 點 |
| D | 60 - 69 分 | 1 點 |
| E | 59分以下 | 0 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