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璽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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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璽大臣 Lord Keeper of the Privy Se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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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皇陛下政府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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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稱 | 閣下 |
| 任命者 | 君主 根據首相建議任命 |
| 首任 | 威廉·梅爾頓 |
| 成立日期 | 1307年 |
掌璽大臣(Lord Keeper of the Privy Seal),在國務重臣(Great Officers of State)中位列第五,在樞密院議長之下,但在掌禮大臣(Lord Great Chamberlain)之上。此職並無特定負責事務,是英國的闲职(Sinecure)之一。掌璽大臣起初負責君主的私璽(與國璽相對,國璽由大法官負責)。出任此職者,往往同時是內閣閣員。
掌璽大臣是英國政府最古老的職位之一,在今日已無特定功能。此職的用途類似于不管部大臣。二次大戰結束后,出任掌璽大臣者通常兼任上議院領袖(Leader of the House of Lords)或下議院領袖。
愛德華一世在位期間,私璽由Keeper of the Wardrobe負責。[1]
來源 [编辑]
- ^ Sayers, Jane. The English Royal Chancery. [20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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