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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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樂事件香港2002年元旦發生的一件警民衝突事件,事發地點為九龍尖沙咀香港文化中心一帶的跨年倒數活動,一名14歲青年練志偉與一名警員互相掌摑,其後該名青年投訴被一名警員毆打,而警方則回應指只是二人互相輕拍面部並向對方祝賀「Happy New Year」(新年快樂)。經過警方內部調查後,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最後接納警方的調查報告,指未能證實青年曾被毆打,只能證實雙方曾經講過粗口,所以終止調查工作。

參考文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