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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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乐事件香港2002年元旦发生的一件警民冲突事件,事发地点为九龙尖沙咀香港文化中心一带的跨年倒数活动,一名14岁青年练志伟与一名警员互相掌掴,其后该名青年投诉被一名警员殴打,而警方则回应指只是二人互相轻拍面部并向对方祝贺“Happy New Year”(新年快乐)。经过警方内部调查后,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最后接纳警方的调查报告,指未能证实青年曾被殴打,只能证实双方曾经讲过粗口,所以终止调查工作。

参考文献[编辑]